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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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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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以推动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推广,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效应,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2024年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组织开展地理标志推广活动,宣传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组织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提升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覆盖率,协助地理标志使用主体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赋能,指导南沙区地理标志主体开展品牌规划,助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广活动
1.举办南沙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1场,推广新垦莲藕、南沙青蟹等地理标志农产品,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组织协助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不少于2次,提高地理标志知名度,帮助农户、企业等使用主体增产增收、提高效益。
(二)扩大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覆盖面
1.举办地理标志产品研讨活动或讲座1场,研究南沙区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方向和推广方式,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协助1批地理标志使用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指导用标主体规范申报,提高专用标志使用规范性。
(三)指导南沙区地理标志主体开展品牌规划
撰写地理标志品牌发展规划报告1份,深入了解南沙区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明确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规划和推广策略,加强品牌建设和管理,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品牌。
三、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相关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的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时间要求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善实施方案,2024年10月30日前达到项目所有目标。
五、项目经费预算金额
项目资金人民币最高30万元。
六、报名材料(样表详见附件2)
(一)报名表;
(二)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三)报价表;
(四)服务机构简介(相关服务资质、服务经验及工作基础);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相关业绩材料及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我局,并把文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nsip@qq.com)。
七、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且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通过对主要业绩、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八、报名须知
(一)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文件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5室(知识产权科),邮编:511466。(报名材料只接受邮寄,不接受面交,报名时间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联系电话:020-31152180。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组织开展地理标志推广活动,宣传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组织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提升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覆盖率,协助地理标志使用主体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赋能,指导南沙区地理标志主体开展品牌规划,助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广活动
1.举办南沙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1场,推广新垦莲藕、南沙青蟹等地理标志农产品,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组织协助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不少于2次,提高地理标志知名度,帮助农户、企业等使用主体增产增收、提高效益。
(二)扩大南沙区地理标志使用主体覆盖面
1.举办地理标志产品研讨活动或讲座1场,研究南沙区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方向和推广方式,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协助1批地理标志使用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指导用标主体规范申报,提高专用标志使用规范性。
(三)指导南沙区地理标志主体开展品牌规划
撰写地理标志品牌发展规划报告1份,深入了解南沙区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明确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规划和推广策略,加强品牌建设和管理,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品牌。
三、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相关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的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时间要求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善实施方案,2024年10月30日前达到项目所有目标。
五、项目经费预算金额
项目资金人民币最高30万元。
六、报名材料(样表详见附件2)
(一)报名表;
(二)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三)报价表;
(四)服务机构简介(相关服务资质、服务经验及工作基础);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相关业绩材料及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我局,并把文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nsip@qq.com)。
七、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且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通过对主要业绩、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八、报名须知
(一)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文件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5室(知识产权科),邮编:511466。(报名材料只接受邮寄,不接受面交,报名时间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联系电话:020-31152180。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