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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现进行挂网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B2024-03
三、项目概述:
为保障医院外派参与对口帮扶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医院需为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医疗、重疾保险。现采购2024年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万元,限价人民币3万元,服务期限1年。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供应商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由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保险
类型
保险期限
保险费用(元)
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万元)
保障范围
短期险
7天
≤45
≥60
≥6
1.因意外导致身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2.因意外致残,残疾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3.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0元后按100%报销;
4.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免赔3天,每次最高90天,全年累计180天;
5.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2300元以上;
6.伤残参照《人身伤害评残标准》,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65
≥100
≥10
15天
≤65
≥60
≥6
≤100
≥100
≥10
30天
≤90
≥60
≥6
≤130
≥100
≥10
长期险
1年
≤500
≥60
≥6
1.因意外导致身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2.因意外致残,残疾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3.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0元后按100%报销;
4.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免赔3天,每次最高90天,全年累计180天;
5.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2300元以上;
6.伤残参照《人身伤害评残标准》,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7.附加航空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8.附加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9.附加轮船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10.附加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残疾:50万
11.附加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50万
12.附加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驾驶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30万
≤700
≥100
≥10
重疾险
1年
保险费用
年龄段
保障金额≥20
重大疾病需包含(28种)且至少覆盖以下种类:
1.恶性肿瘤——重度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160
26-30岁
≤320
31-35岁
≤550
36-40岁
≤950
41-45岁
≤1550
46-50岁
≤2550
51-55岁
≤3850
56-60岁

注:三项权重占比为:长期险占比58%,重疾险占比31%,短期险占比11%。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并收到保险单和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据实结算。
2.售后要求:出险后理赔时效在30日内赔付。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指定时间和地点。
4.验收的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其他商务要求:无。
六、比价方法: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不少于3家,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响应资料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4年2月6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比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5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供应商合计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5.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 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九、比价资料收件地址:比价资料必须在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30720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6,罗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68,魏老师。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价资料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资料)。
十、比价时间: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十一、比价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综合楼七楼(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参加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供应商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由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属于应当回避情形。
五、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前期未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活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 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项目名称: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B2024-03


保险费用限价要求
报价

保险
类型
保险期限
保险费用(元)
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万元)
保险费用(元)
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万元)
备注
短期险
7天
≤45
≥60
≥6




≤65
≥100
≥10




15天
≤65
≥60
≥6




≤100
≥100
≥10




30天
≤90
≥60
≥6




≤130
≥100
≥10




长期险
1年
≤500
≥60
≥6




≤700
≥100
≥10




重疾险
1年
保险费用(元)
年龄段
保障金额(万元)
保险费用(元)
年龄段
保障金额(万元)

≤160
26-30岁
≥20




≤320
31-35岁



≤550
36-40岁



≤950
41-45岁



≤1550
46-50岁



≤2550
51-55岁



≤3850
56-60岁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B2024-03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B2024-03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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