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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榭南标准厂房二期、榭西标准厂房、永丰厂房、申洲厂房厂区标识、标牌、划线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榭南标准厂房二期、榭西标准厂房、永丰厂房、申洲厂房厂区标识、标牌、划线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BCG2024-031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榭南标准厂房二期、榭西标准厂房、永丰厂房、申洲厂房厂区标识、标牌、划线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2.2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3招标需求:
标项名称: 榭南标准厂房二期、榭西标准厂房、永丰厂房、申洲厂房厂区标识、标牌、划线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数量: 1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榭南标准厂房二期、榭西标准厂房、永丰厂房、申洲厂房厂区标识、标牌、划线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具体招标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9:00起至2024年5月15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采购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5月21日0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5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
六、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7000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6.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其他事项
7.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大榭开发区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1楼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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