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验收项目 > 全县交通设施及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后台维护项目

全县交通设施及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后台维护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HZGL[GK]2021020的全县交通设施及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后台维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602 硬件运维服务 硬件运维服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1(批) 详见响应文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48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质量应符合[350624]HZGL[GK]2021020投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要求,具体按投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6.1.2 验收程序和方法:乙方提供服务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进行验收;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6.1.3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6.1.4乙方根据招标要求提供服务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书,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并签名盖章;甲方不得无故延迟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5 验收合格后每个季度周期的第三个月支付。
2 25 验收合格后每个季度周期的第三个月支付。
3 25 验收合格后每个季度周期的第三个月支付。
4 25 验收合格后每个季度周期的第三个月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12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需承担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交付服务内容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并交付使用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使用期还是不给予延长。甲方同意延长交付使用期的,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付使用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予以扣除。延期交付使用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延期交付内容合同金额的0.1%支付。 但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应付款的0.1%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逾期支付金额的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要求退货并赔偿相应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为甲方全县交通设施及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后台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包含: 14.1维保内容: 14.1.1维保期限: 14.1.1.1维保期限:本项目整体提供1年维保服务,维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4.1.1.2所有维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提供维保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使用现场维保。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乙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4.1.1.3维保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整体、完整移交给甲方(不含光纤)。 14.1.2维保总体内容 14.1.2.1对诏安县境内的道路、城区和园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排除安全隐患; 14.1.2.2对城区已建设的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进行日常维保服务; 14.1.2.3对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标识、标牌提供维保服务; 14.1.2.4对磨损、模糊的道路标线进行擦除并重新绘制; 14.1.2.5对被损坏的道路隔离护栏提供维保服务。 14.1.3维保服务内容 14.1.3.1维保期间提供全县交通信号灯、卡口、电子警察、路面其他监控设备、指挥中心机房已过保设备的巡查、修复、维保;路面交通配套设施,交通护栏维保,标记标线修复等现场维保;在维保期间,由于线路故障、安装工艺出现的问题,负责及时处理。 14.1.3.2乙方对所维保修复范围的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标识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的数量、完好状况及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包括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运维人员必须完成每天1次例行巡检电子监控在线情况,对重点卡口(深桥检查站卡口。万田村红绿灯卡口),保证重点卡口每个月在线率90%。卡口、红绿灯每个月至少现场巡检一次,每一季度至少要清洁卡口、红绿灯(清理遮挡树枝及灰尘)一次,协助业主接受其他建设到期的监控设备、红绿灯交接工作,并继续维保(继续维保的设备按本期设备维保中标单价签证清单结算))。 14.1.3.3乙方在合同期内要确保其负责维保修复的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线检查井等相关设施的完好,需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包括对交通安全设施不合理情况登记、反馈),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维保工作。 14.1.3.4对于被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信号管线检查井等相关设施,现场可修复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无法进行现场修复的,将立即报告甲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拆除,完成现场临时维保工作,于修复规定时限内进行恢复。 14.1.3.5乙方在交通安全维保过程中,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施工安全区域,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施工安全,为维保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其中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0万),承担施工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安全生产、施工责任。 14.1.3.6乙方须对项目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梳理统计,并造册报甲方存档。 14.1.3.7 乙方在合同期内要确保其负责修复的所有交通安全设施的清洁,确保符合国标、视觉及辨认效果良好、无张贴物、灰尘等异物覆盖。 14.1.3.8 乙方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设施上非法设置的招牌、标语及广告牌,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根据甲方意见及时拆除。 14.1.3.9乙方每天安排专人对甲方指 定维保区域进行巡查和维保修复工作;对维保区域进行巡查登记损坏情况,同时完成简单维保;负责项目区域内的设施维保、修复、完善任务;进行值班接警,处理交通安全设施修复和应急事件设施保障。 14.1.3.10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有达到以上技术要求的措施和具体安排,保证巡查、修复时人员、车辆、设备安排详细、周密可行的方案。 14.1.3.11乙方须承担本采购项目设施修复维保配件(注明的除外)耗材、仪器、工具、车辆、通讯工具及人工的全部费用。 14.1.4运维时间要求 14.1.4.1运维作息时间:乙方运维人员进行全天候 7*24 小时的运维响应。 14.1.4.2运维响应时间:乙方运维人员在接到维保通知2小时内,必须对该项维保任务进行响应,了解任务的详细情况、准备维保工具、维保车辆、维保备件等相关事宜,并于2小时内到达维保现场,24小时内修复; 14.1.4.3故障维保时间:一般设备故障,运维人员须在到场后4个小时内维保完毕;严重故障,在48个小时内解决,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则提供相同替代设备保证平台正常使用。对于线路故障,在运维人员到场后即时进行排查确认, 并在确定为线路故障之前同时上报甲方及相关运营商,然后跟踪汇报后继情况的发展。 14.1.4.4定期巡检时间:运维人员每周必须完成 1 次例行巡检。 14.1.4.5不具备维保条件处理:当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导致运维工作无法立既开展时,运维人员须上报处理意见,主动与甲方沟通,并在条件达成时立即开展运维工作。 14.1.5运维人员要求 为了快速响应运维要求,高效完成运维任务,乙方须派运维人员长期驻点,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工作内容为设备点位清单维保范围内),以方便运维工作的开展,储备运维器材、工具等。 14.1.5.1为针对性的开展项目进行运维服务,需运维小组,小组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驻点技术人员和运维人员。项目经理负 责项目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驻点技术人员驻点在甲方处,负责前端点 位在线情况的巡查及相关调试工作;运维人员负责实际运维工作和定期巡检工作。 14.1.5.2运维小组人员数量:人数不少于3人,进行本项目的日常运维工作;当出现重大故障时,乙方须临时增派人手驻点,直至故障解决。 14.1.5.3人员资质:运维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保密意识强,乙方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审核,才能上岗,乙方所派运维人员均为熟练技工,参与过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或电警、卡口项目的建设,接受过专业安装及运维培训,并进行过实际的安装运维工作。 14.1.6运维工具最低配备要求 14.1.6.1大型运维工具:电警卡口的运维工空涉及到长距离的运输和高空作业, 因此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工具,专用的运维车辆1 辆、升降平台1套, 可在短时间内进行长距离的运输和高空作业,保障运维工作的顺利开展。 14.1.6.2 其它运维工具:挖掘工具(若干)、电工工具(若干)、数字式万用表(4个)、双绞线压接工具(2把)、场强测试仪(1台)、接地摇表(1个)、光纤熔接机(1台)、视频信号测试仪(1台)、施工电缆(若干)、光照度计(1套)、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14.1.6运维备件要求 14.1.6.1运维备件来源:备件来自原设备厂商,原则上采用与合同清单相同的设备,当厂商停产或产品升级时,则优先采用相当性能的同厂产品备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同厂备件,可采用能兼容的其它厂家同等性能产品作为备件。 14.1.6.2运维备件数量:前期运维备件的数量为本期总摄像机数2%左右,每季度根据系统的故障率进行调整,下一季度开始时则沿用本季度调整后的备件比例进行备件准备,以保证充足的备件资源。 14.1.6.3备件的存储和保管:乙方对于更换下来的设备先做维保和保养,并经过测试以保证确实可用,达到备件的要求;备件须被登记入册然后进行妥善包装并保存到运维机构专用库房中,并定期进行测试,以保证其可用性。 14.2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替换维保。对于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并在7日内修复,7日内未修复的,每个监控点扣伍佰元,一个月内未修复的,每个监控点扣壹仟元;二个月内未修复的,每个监控点扣贰仟元,依此类推。特殊情况,经协商可以延长修复时间。每月应对系统和关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写出书面报告,未做到每个月一次扣壹仟元。 14.3对被损坏的道路安全设施进行维保,具体费用按实计算,不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内,。 14.4本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 14.4.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 14.1.2支付方式按银行转账方式,具体银行帐户见合同落款。 14.5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图像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除保密责任约定外,本项目不涉及其他信息安全保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良峰路208号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6号电信大楼
单位负责人: 江志刚 单位负责人: 张奕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沈松敏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8959605828
开户银行: 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龙江支行
账号: 9080610010010000003713 账号: 1409020119001051163

签订地点: 漳州市诏安县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08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