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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投高新智谷一期配套食堂租赁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工投高新智谷一期配套食堂租赁 
项目编号
2023BFFCJ00780 
委托方 
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3年12月7日9:00始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2月7日9:00始至2023年12月2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工投高新智谷一期配套食堂
第二层
框架
3391.62
6
48.839328
4.8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长安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工投高新智谷一期配套食堂。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业态为配套食堂,承租人成交后,必须按照委托方相关要求进行食堂的运营。 
2.承租人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13万元,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成交后,免除首年租金及首年物业费,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燃气开户费等)由承租人正常缴纳。第二年开始,承租人正常缴纳租金、物业费等费用。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高新智谷园区食堂天然气主管已接通,后续内部支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付费接通,合同期满后,天然气所属设施设备和产权,归委托方所有。承租人负责燃气的开户工作。 
5.项目成交后,承租人需在45天内投入使用且满足70人左右就餐。正式运营一年内,开设套餐精品菜以及面条水饺等菜品,投入使用面积不低于10%,保证200-300人的用餐;运营第二年,基本满足餐厅正常运转,增设特色餐饮,使用面积不低于30%,保证500人以上就餐。运营第三年,所有档口正常经营,使用面积不低于50%,可以保证1000人以上就餐。运营第四年、第五年及第六年,所有档口正常经营,使用面积100%,可以满足园区1500人以上就餐。承租人自行为本项目提供相关工作人员。 
6.承租人经营食堂须按照相关行政及行业管理要求具备或办理相关资质、证照,如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7.承租人必须维持本食堂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和整齐。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承租人对委托方提供的硬装设施、场地有使用权,并负有保管责任,防止资产流失。承租人需要做好维修保养、消毒等各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9.承租人应严格遵守食堂管理模式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相关承诺。 
10.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租赁期内,委托方负责食堂内部装修,墙面以及地面。特色餐饮窗口的装修改造由承租人根据现场装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改造方案,并报委托方同意后,由承租人自行完成装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 
12.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3.食堂用于服务园区职工餐饮需求,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园区职工就餐自主自愿。 
14.《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5.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16.承租人使用标的房屋如需获得消防、环保、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许可证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 
17.物业费现行标准为5元/平方/月,成交后物业费根据物业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1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4462090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20%,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19956582119。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78、66223293(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4009980000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的主体
甲方: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第二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高新智谷园食堂项目由乙方提供服务等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期限
房屋坐落于合肥市长安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工投高新智谷一期配套食堂   间  数                 
建筑面积  3391.62m²           租赁用途 配套食堂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限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 工作内容和标准
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乙方为高新智谷园区人员提供工作餐(早、中、晚、夜餐)食品加工、制作、服务等(含所属区域的卫生保洁)。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一)项目服务内容
(1)餐饮制作服务:为就餐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及夜餐加工制作;另有部分外来人员用餐(包厢桌餐);
(2)餐具清理:餐具整理、清洗、消毒服务;
(3)服务保洁:为就餐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及所属区域的卫生保洁;
(4)为就餐人员提供早、中、晚、夜餐并负责食堂的日常清洁和管理,食堂厨杂设施由乙方提供(食堂后厨用具、餐厅碗筷及包厢餐具等)。
(二)具体服务要求
1.环境与卫生
1.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1.2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乙方应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査督促餐饮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2.1为了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为高新智谷园食堂配备的人员必须确保能满足甲方食堂正常运行和保障员工正常就餐。配备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项目经理(即本项目负责人,成交后须常驻食堂进行管理)、日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中包厢接待服务人员,要求形象气质佳,配备人数须满足接待服务需求)、厨师长、案板厨师、面点厨师、冷菜厨师、采购人员、保洁人员及其它必要人员。
2.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社保和福利的发放、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食堂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无故拖欠工资,甲方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3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同时乙方应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经营许可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2.4乙方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2.5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针对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切菜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安排专人操作,上岗前必须培训到位,否则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善后。
2.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3.采购渠道
乙方用于食堂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有稳定的进货、调货渠道且经过检验检疫;具有规范的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材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对原材料价格和农残情况定期进行公示。调料、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食用粮、食用油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如发现使用转基因原料或食品,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处以罚款。
4.菜品供应
4.1餐饮供应以工作餐为主,每周菜谱、菜价、消耗品等提前确定并报甲方审核。
4.2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天不重复,每周重复率不高于30%(素菜除外)。
4.3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餐品品种。
5.安全管理
5.1乙方负责食堂用餐安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有效监管措施。
5.2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及生活中出现任何事故、意外伤害及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应急措施
乙方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经营管理
7.1餐饮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7.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7.3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7.4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7.5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8.设备设施管理
8.1乙方自行购买食堂内设备设施及其餐具用品。乙方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9.食堂财务管理
乙方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每日产生的所有费用建立日台账,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10.风险责任承诺
10.1乙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0.2乙方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0.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监督体系:
乙方经营活动须符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11.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甲方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1.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月度量化考评,年度满意度考核。如未通过甲方考核或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的,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本合同自甲方通知的日期解除,未履行的不再履行。《考核表》《食堂满意度调查表》详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承包该项目的专业、服务人员进行验证身份证件。
2.甲方有权对承包该项目的专业、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验证工作;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市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监督,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万一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方的责任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5.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造成甲方损失时予以制止、劝阻,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就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6.高新智谷园区食堂天然气主管已接通,后续内部支管由高新智谷按乙方需求接通到位,水、电由乙方自行安装到位,合同期满后,天然气、水、电所属设施设备和产权,归甲方所有。
7. 成交后(合同签订日期)至    年    月   日,免除物业以及房租费用,水电费正常缴纳。     年   月  日起,水电、物业、房租等费用均按使用面积正常缴纳。租期不低于六年,合同期满后重新招租。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对提供该项目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和食品加工安全卫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制定食品加工相关的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设备安全操作程序;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卫生措施,安全用水、用电、用气,保证食品安全,保证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工伤事故,否则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该项目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由市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健康证必须年审,费用自理。
3.乙方使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仪容端正、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乙方应指派管理人员每日对食品加工、制作、服务等岗位的相关专业人员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证供餐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供餐。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不能及时供餐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6.乙方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7.乙方应对从事承包甲方项目工作的员工遵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五项基本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如因用工不当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餐厅交付后,乙方需在45天内投入使用且满足70人左右就餐。正式运营一年内,开设套餐精品菜以及面条水饺等菜品,投入使用面积不低于10%,保证200-300人的用餐;运营第二年,基本满足餐厅正常运转,增设特色餐饮,使用面积不低于30%,保证500人以上就餐。运营第三年,所有档口正常经营,使用面积不低于50%,可以保证1000人以上就餐。运营第四年、第五年及第六年,所有档口正常经营,使用面积100%,可以满足园区1500人以上就餐。乙方自行为本项目提供相关工作人员。如就餐人数无法达到年度计划,甲方将适当减免房租和物业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商议后决定。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就餐人员用餐时,需要充值后自行刷卡;园区不负责食堂的应收款的往来。
2.乙方必须建立每日台账供甲方随时查询。每推出一批菜肴需要定价前,必须将菜肴的价格明细和核算过程报备甲方审查和批准,并严格按照中标的利润率进行核算,甲方会根据所报菜肴的价格明细,由专人进行核算和查验,最终审批通过的价格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3.乙方自行承担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管理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4.首年租金免费,第二年开始,正常收取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年租金=成交价/3391.62㎡*甲乙双方确认的每年实际使用面积。年租金为人民币:     (¥    元)。乙方须在首年租赁期满前1个月之内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计: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5.履约保证金13万元,于合同期满且无乙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第七条 合同终止、续签及解除
合同六年,每一年度的合同期满前15日内由甲方组织对乙方进行满意度测评。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服务且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无重大不良影响事件的,经甲方同意后可继续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0天内提供证明。
2.乙方应实际、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且可以要求乙方赔偿不超过该项目预算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保证金或者违约金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乙方均应予以赔偿;乙方除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但不限于)修理、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或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3.其他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乙方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亡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承担其过错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两份,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留存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考核表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食质量(32分) 
采购 
1.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3分 
12 
 
2.主食米、面、油、肉等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 
3.采购的蔬菜要求新鲜、干净无污染 
4.采购半成品食品或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销售 
1.保障菜品温度符合要求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2分 
10 
 
2.明码标价,菜品价格、分量合适,标价与结算价保持一致 
3.根据用餐时段不同,合理安排人员,保障就餐效率 
4.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5.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3分 
6.饭菜出现异味、馊臭、变质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10分 
餐食搭配 
1.保障餐品供应数量和质量 
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 
10 
 
2.自选餐线菜品重合率不得高于60% 
3.定期推出美食节或活动日,制定检查发现一项或新品研发制度,定期推新。 
4.菜品分量或荤素配比合理。 
5.保障特色餐饮窗口多元化经营,建立特色餐饮窗口引入、退出机制,导引客流,确保特色餐饮窗口满足园区员工多元化就餐需求 
服务质量(18分) 
仪容仪表 
1.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双手干净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2.5分 
10 
 
2.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3.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 
4.严格执行当地主管部门出台的食品卫生、防控、防疫等相关政策 
服务 
1. 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服务、热心解答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2分 

 
2. 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3.按规定时间开饭、回收餐具,及时发布周末、节假日供餐时间调整(包括特色餐饮窗口) 
4.对高峰期就餐人员排队进行有效引导,防止排队混乱 
卫生标准(40分) 
制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检查发现一次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3分 
10 
 
2.厨具及时清洁,定期消毒,摆放整齐 
3.生、熟食品分开。 
4.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5.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检查发现一次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10分 
厨房 
1.灯管、风扇、排气扇、空调、墙壁、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2分 
16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 
3. 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冲四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示清晰 
8.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9.后厨垃圾桶加盖及时清运,无苍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 
餐厅 
1.非就餐时段,餐厅地面清洁,无污渍:桌面整洁,无菜渣、水渍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1分 

 
2.就餐时段,餐厅地面、餐桌餐椅表面有污渍、残渣,须及时完成处理 
3.水房、餐余回收处、卫生间干净整洁、无残渣;耗材及时补充 
4.餐具消毒记录齐全,包含消毒时间段及餐具批次等;就餐时段餐具不断档;餐具、托盘清洁干净达标:破损的餐及时更换 
5.食堂内设施设备(如餐椅、洗手台等)发现故障1天内及时维修;需要更换的5个工作日完成更换 
库房 
1.地面保持清洁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2分 

 
2.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换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的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摆放整齐 
日常管理(10分) 
 
1.日常监管到位,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检查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1人次,每次扣2分 
10 
 
2.重要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变动,提前1个月告知,并按规定完成交接 
3.对于无需调查取证的一般投诉,1个工作日内受理,2个工作日内回复 
4.按季度由食堂运营方组织食堂消费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报告甲方 
一次满意度低于80%扣4分,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80%扣10分 
5.特色餐饮窗口在经营过程中,经营业态和品牌发生变化需报甲方同意 
发生一次未报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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