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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2023年农桥改造施工项目2023NQ-1标段(二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门区2023年农桥改造施工项目2023NQ-1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区2023年农桥改造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以〔2023〕2 号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海门区2023年农桥改造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海门区2023年农桥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3NQ-1标段(二次公告)。建安费合计约361万元。具体概况如下:
①海天桥位于三星、海门街道交界上,桥梁跨越浒通河。桥位整体呈东西走向,桥址处原有(6+6+8+6+6)m的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全宽8.8m,排架式墩台,无法满足现状交通需求,拆除重建。新建桥梁上部构造为(8+10+8)m预应力混凝土板;下部构造为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建安费约220万元。
②拟建麒新桥(倪家镇桥)位于常乐镇、临江镇交界上,桥梁跨越海门河,为七级航道。现状老桥已拆除,拟建一座人行桥梁。新建桥梁上部构造为(6.44+6.44+27+6.44+6.44)m人行桥,主跨为预应力砼空心板梁,边跨为钢筋混凝土梯道;下部构造为桩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为扩大基础。建安费约141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老桥拆除(海天桥)、桥梁工程、接线工程和所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10月开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桥梁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在1项桥梁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c、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3-699066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邱苏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黄立浩、张立新
联系电话:0512-67629433-8007
E-mail: szjtsws@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21547544。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6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信誉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8.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详见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大屏)。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会议ID另行通知。建议各投标人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若确有需要,亦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派代表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若投标人派员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汇票或保函等(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如有)递交给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9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1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8.1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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