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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特殊安保及客服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特殊安保及客服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特殊安保及客服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8日9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C2024-01911GK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特殊安保及客服服务
1.3 预算金额:15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万元/年;
1.5采购需求:为采购单位提供特殊安保及客服服务,包括安检大厅的安检、引导、登记,大楼内的保安工作,司法警察辅助工作以及客服工作等,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20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不是江苏省内企业,必须经南京市公安部门备案,须提供有效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huicai.jiangsu@qq.com (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3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1259160878108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门支行
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整(北京时间)
4.3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6.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供应商诚信档案: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下载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办理程序如下: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首次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设置账号和密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联系人:胡剑文、周承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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