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三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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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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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三期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3SZ2170 | |
标段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三期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3SZ217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区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费率(%) | 0.71 | |
项目总监 | 陈署明 | |
证书编号:00417970 | ||
证书名称: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闻水路(瑶岗路-木秀路)等三条路道路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闻水路(瑶岗路-木秀路)等三条路道路工程监理;凤港路延伸段、滨河路延伸段和洪山路延伸段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新站高新区淮下路《新蚌埠路─梅冲湖路)等4条道路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和平西路等九路一沟道路排水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费率(%) | 0.77 | |
项目总监 | 杨焕松 | |
证书编号:00181886 | ||
证书名称: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生态园32号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生态园32号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北滨路(黄花园大桥至石门大桥段)综合改造工(K0+000+K4+080)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北京城市副中心东六环西侧路(施园街-张采路)道路工程。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北滨路(黄花园大桥至石门大桥段)综合改造工程(K0+000+K4+080)监理:2019年度巴渝杯优质工程奖;涪陵江东滨江路二期(1标段)-乌江大桥复线桥工程:2021年度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市政工程金杯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费率(%) | 0.86 | |
项目总监 | 陈贺华 | |
证书编号:43007117 | ||
证书名称: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引江济淮(合肥段)3座市政桥梁工程监理2标段。 加分业绩: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7标段监理;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1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长丰县濛河路(阜阳北路~淮南北路)工程;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苏滁现代产业园滁州大道跨清流河大桥工程:2023年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本项目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 2、基准价为:0.77%。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得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