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用车维修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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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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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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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2024-38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用车维修服务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生产经营用车维修服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确保销售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分公司现有的6台生产经营用车需确定两家服务质量好、业务能力强的维保单位,分别负责完成销售分公司西宁地区5台车辆和格尔木地区1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的维修预算费用为5.7万元,并已纳入盐湖股份公司全面预算;按照盐湖股份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九)条“采购金额小(20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规定要求,本项目的维修单位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销售分公司按照《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盐湖技【2022】59号)规定,对西宁海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格尔木宝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家维修单位2023年度的维修服务进行了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本采购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合规管理的通知》(招投标办字【2024】1号)规定的合同续签范围,并满足续签条件。销售分公司拟将西宁地区5台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继续委托西宁海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负责完成,格尔木地区1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继续委托格尔木宝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西宁海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一路9号; 格尔木宝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用车的维修及保养。
2.2履约期限:按甲方要求。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
2.4 质量目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养,并保证每台车辆的正常运行。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中有车辆维修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5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8448333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9-8448174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智易方大厦四楼
邮 编:8100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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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2024-38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用车维修服务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生产经营用车维修服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确保销售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分公司现有的6台生产经营用车需确定两家服务质量好、业务能力强的维保单位,分别负责完成销售分公司西宁地区5台车辆和格尔木地区1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的维修预算费用为5.7万元,并已纳入盐湖股份公司全面预算;按照盐湖股份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九)条“采购金额小(20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规定要求,本项目的维修单位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销售分公司按照《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盐湖技【2022】59号)规定,对西宁海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格尔木宝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家维修单位2023年度的维修服务进行了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本采购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合规管理的通知》(招投标办字【2024】1号)规定的合同续签范围,并满足续签条件。销售分公司拟将西宁地区5台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继续委托西宁海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负责完成,格尔木地区1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继续委托格尔木宝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西宁海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一路9号; 格尔木宝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用车的维修及保养。
2.2履约期限:按甲方要求。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
2.4 质量目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养,并保证每台车辆的正常运行。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中有车辆维修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5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8448333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9-8448174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智易方大厦四楼
邮 编: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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