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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3炉水渣互倒项目竞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价公告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3炉水渣互倒项目竞价
发布时间:2024-03-21 14:22:16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10850000-JJ-2024-0042
采购单位: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3-24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3-25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4-03-25 09: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3-25 08:00:00
采购类别:运输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200000.000吨
基准价格(含税): 3.35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0.05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9%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具备承揽此业务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料
保证金:7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850000-JJ-2024-0042)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首钢京唐支行/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148351598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1、2、3炉水渣互倒运输 运输服务 200000.000 银行转账或承兑 曹妃甸建材 投标单位需满足采购详情要求内容,

收货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盾石建材公司
┃详情描述

项目名称:1、2、3炉水渣互倒项目
工作内容: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3炉矿渣粉生产线水渣堆场内水渣互倒,包括装车、运输及卸车等全部工作。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货物名称及数量:水渣,运量约2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倒运量为准(甲方过磅)。乙方运输单位根据甲方安排倒运:倒运为间歇性倒运(时间2024年3月-2025年3月),运输单位接甲方倒运指令后4小时内到位并能开始正常作业(包含运输车辆、装车铲车、卸车后攒垛铲车及驾驶员等全部到位),日倒运能力不低于3500吨。
2、运输线路:运输车辆于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一炉二炉三炉三个水渣堆场间互相倒运水渣,倒运距离3公里以内。
3、投标单位应具备最新年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参与投标的运输单位确保运输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不能为挂靠车辆,车况良好(例如刹车,倒车提示音等),且排放标准达到国五及以上。
4、运输单位在保障运输能力的同时,驾驶司机人员必须持有A2以上驾驶证方可上岗,同时司机及车辆已交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
5、运输单位能够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6、由于招标方位于首钢京唐公司院内,运输车辆受首钢京唐公司管控,投标方必须熟知并遵守首钢京唐公司厂内相关管理规定,因不遵守首钢京唐公司及我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的处罚,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运输单位应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同意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8、投标运输单位报价时需对具体路况、运输路线及装车环境熟悉;运输单位需具备与首钢京唐保卫部、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具有协调沟通能力。中标后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因路况不清、协调沟通、车型等因素造成不能正常运输的,招标方有权与中标方终止运输合同。
9、各运输单位应仔细阅读文件慎重报价,对所报运输线路运费单价应具备可操作性,对于虚报、瞒报低价中标不能承运的将扣罚运输保证金,同时我公司将视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结算数量及亏吨考核:结算数量以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厂汽车衡数量为准。
11、运输中标单位在接到倒运通知8小时内,无其他干扰因素外(天气、道路等)不能进行正常倒运工作的,对其进行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招标方相应损失,同时我公司将更换其他运输单位参与运输。
12、甲方不负责车辆进出首钢京唐公司车卡预约工作,车辆进出厂事宜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13、其他要求
(1)投标方配备有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及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2)为履行本合同,投标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3)投标方保证运输过程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对于出现水渣飘洒得情况,运输单位负责路面清扫干净,因飘洒物料产生的罚单由运输单位负责并向相关部门缴纳罚款。
(4)进入招标方厂区后,投标方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5)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需遵循国家、本省、市、区域及首钢京唐公司院内交通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输业务,因违反交通道路运输法律法规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内容及要求,如竞价中标后无法正常签订合同并履约或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的规定,将被我单位列入黑名单,同时扣罚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用于赔偿我单位损失,请投标单位注意!

┃联系人
王彦军 / 1502753938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77058
监督举报邮箱:cfdds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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