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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营运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福州营运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
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营运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的答疑澄
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 1、A.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中:《产品兼容性》“2、所投安全部件(限 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品牌与整机为同一品牌的得 3 分,有 1 项不同品牌的扣 1 分,本项最低分为 0 分。B.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中:《3.0 米/秒(含)以上电梯 主要进口部件配置情况》中限速器为欧、美、日原品牌原产地进口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安全钳为欧、美、日原品牌原产地进口得 2 分,否则不得分。C.招标文 件中技术规范书第七条《零部件及产地要求》要求此七大进口部件进口部件由原 产国母工厂制造;
以上三点据行业分析,目前仅两家日系(三菱、日立)品牌能够满足此要求,不足三家及以上满足条件,此项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 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 商。请贵司重新审查此评分要求。
答:为了保证电梯的整体质量,产品兼容性是项目的实际需要。本项目非 政府采购。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2、技术评分中:“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的 能力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评议:梯速上限最高的得 3 分,梯速上限最低且大于 等于 6.0 米/秒的得 1 分,中间的梯速上限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行业内众所周知,2019 年 12 月 11 日,日立吉尼斯世界纪录证书移交仪式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举行,目前行业最高速度的电梯品牌为日立电梯,此项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 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本着公平公正的招 标原则,请贵司重新审查此评分要求。
事 实 依 据 1:日 立 中 国 官 网 宣 传 网 址:。
事实依据 2:吉尼斯记录证书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3、技术评分中:“本市辖区内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0M/S)总台数 在 20(不含)台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得 1 分;1-5 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目前在福州市辖区内,乘客电梯(速度≥6.0M/S)保有量在 20 台以上的品牌只有 迅达电梯,大于 11 台以上 20 台以下的品牌只有日立,其余品牌均小于 6 台,此 项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 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 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本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请贵司重新 审查此评分要求。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4、本次项目投标中因涉及部分高速电梯,非标量大,请贵司酌情延长 投标日期至 7 月 19 日。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5、第六章《评分细则》I 技术部分评分 (3)产品科技水平及技术先 进性: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提疑:国家已取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现行使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
建议修改: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 验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6、II 商务部分评分 (4)本地区高速电梯保有量:本市辖区内同品牌 乘客电梯(速度≥6m/s)总台数在 20(不含)台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得 1 分;1-5 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提疑:该业绩要求福州市内速度≥6m/s 的高速电梯项目。因福州市高端项 目数量较少,要求配置速度≥6m/s 的高速电梯的高档项目更少。
建议调整:本省内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m/s)总台数在 20(不含)台 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得 1 分;1-5 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7、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节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1-9 塔楼南侧核心筒 D16~17 轿厢内尺寸宽*深 1750*2000。
建议调整:各品牌电梯井道及轿厢布置略有不同,建议 D16~17 依据井道尺 寸提供相应的轿厢尺寸,且提供的轿厢面积不小于招标要求。
答:在满足井道要求条件下调整,装修后的轿厢面积应保持在 3.56 ㎡,偏 差维持在-5%以内视为未偏离,并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对重块位置不得变更。
问题 8、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节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1-14 塔楼南侧核心筒 D27 轿厢内净高 2800mm,开门尺寸 1000*2600。
提疑:电梯载重量仅 1000kg/1050kg,轿厢尺寸最大为 1600*1500,若采用 轿内净高 2800mm,轿厢整体视觉感将严重比例失调。
建议调整:轿厢内净高 2600mm,同时调整开门净尺寸为 1000*24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9、《福州营运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技术规格》四、设备 与材料第 4.3 条:要求进口部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货物装箱清单、出口国货 物报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商品检验证书、原产地证明(与品牌原产国一致,若有偏离需得到业主认可)……。
提疑:要求提供进口部件商检证书:目前中国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内合资电梯的进口部件不在必须进行商检的 商品目录中,因此目前无法提供合资电梯指定进口部件的商检证明。
建议调整:取消本条内要求提供进口部件商检证书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10、附表 01-电梯技术配置一览表,DT18~23,DT1~8 功能要求:11 无 呼返基站功能,12 满载直驶功能,13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防捣乱功能),81 厅外满载指示功能。
提疑:上述电梯已配置目的层派梯系统,目的层派梯配置上述 11,12,13,81 等与无呼返基站、满载直驶等有关功能,可能会造成乘客使用不便从而引起投诉,因此建议取消。取消满载直驶的同时,厅外满载指示同时取消。
建议调整:11 无呼返基站功能,12 满载直驶功能,13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 除功能(防捣乱功能),81 厅外满载指示功能,参数:由需要调整为不需要。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11、附表 01-电梯技术配置一览表,DT1~DT27 功能要求:74 厅外报站 钟功能,78 轿内语音报站功能 。
提疑:74,78 均为提醒到站功能,但两功能均配置的情况下,存在报站语 音未完毕时电梯已处于关门并到达下一层站的情景。
建议调整:74 或 78 保留一个功能,另一个取消配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12、附表 01-电梯技术配置一览表,DT1~DT27 功能要求:63 自发电状 态下手动管制运行功能,64 自发电状态下自动管制运行功能,65 停电自动平层 功能(紧急电动运行)。
提疑:上述功能中,63 及 64 将会自动连接建筑配置的后备电源系统,可实 现电梯的后备电源运行状态。本项目中楼层跨距大,且大部分电梯存在相邻停靠 层站跨距>11m 的情况,但 65 仅能在层站跨距<11m 情况下单次运动,无法支持 大跨距的运行。
建议调整:取消 65 功能配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13、附表 01-电梯技术配置一览表,DT18~23 装修要求:第 28 点派梯 系统呼梯面板:首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共 6 个;标准层采用≥7 寸的液 晶触摸屏,每层 4 个;地下室采用≥7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SUS304 不锈 钢材质。
提疑:从项目蓝图电梯布局考虑液晶触摸屏数量,在首层配置 6 个,标准层 配置 4 个,均产生各楼层液晶触摸屏数量过剩,实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未靠近出 入口的触摸屏实际并未被使用,造成采购成本的浪费。另外首层采用 10 寸液晶 触摸屏,其余层采用 7 寸液晶触摸屏,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大小差异较大的使用感 受,实际招采 10 寸或 7 寸液晶触摸屏并无价格差异。故建议所有液晶触摸屏升 级为 10 寸。
建议调整:第 28 点派梯系统呼梯面板:首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共 2 个;标准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地下室采用≥10 寸的液晶 触摸屏,每层 2 个;SUS304 不锈钢材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14、附表 01-电梯技术配置一览表,DT1~8 装修要求:第 28 点派梯系 统呼梯面板:首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共 8 个;标准层采用≥7 寸的液晶 触摸屏,每层 8 个;L35~39 层采用≥7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L7~8 层采 用≥7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地下室采用≥7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SUS304 不锈钢材质。
提疑:从项目蓝图电梯布局考虑液晶触摸屏数量,在首层配置 8 个,标准层 配置 8 个,均产生各楼层液晶触摸屏数量过剩,实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未靠近出 入口的触摸屏实际并未被使用,造成采购成本的浪费。另外首层采用 10 寸液晶 触摸屏,其余层采用 7 寸液晶触摸屏,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大小差异较大的使用感 受,实际招采 10 寸或 7 寸液晶触摸屏并无价格差异。故建议所有液晶触摸屏升 级为 10 寸。
建议调整:第 28 点派梯系统呼梯面板:首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共 4 个;标准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4 个;L35~39 层采用≥10 寸的液 晶触摸屏,每层 2 个;L7~8 层采用≥10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地下室采 用≥7 寸的液晶触摸屏,每层 2 个;SUS304 不锈钢材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15、招标文件 P4 页第一章招标公告 7.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 9:30(北京时 间)前。由于本项目高速梯较多,非标量大,招标文件要求的众 多证明文件需花大量的时间收集,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审批需要更长的时间。
为更好地理解招标文件, 并依据贵司要求制作良好的投标文件,请延长截标时 间至 7 月 31 日。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16、 P72 II、商务部分评分序号 3 产品科技水平及技术先进性 “根 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制 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的能力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评 议:梯速上限最高的得 3 分,梯速 上限最低且大于等于 6.0 米/秒的得 1 分,中 间的梯速上限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 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41 号)对特种设 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行政许可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 年 6 月 1 日起新证中许可参数表述 为“- ”,等同于技术参数不限;且该评分方式,有明 显倾向性,有失公允。本项目最高速度 为 6m/s, 建议大于等于 6m/s, 均可得 3 分。
答:(1)新证中许可参数表述为“- ”的,需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具 体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II、商务部分评分序号 2 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 2020 问题 17、 P73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中电梯整梯业务部分主营业务 收入金额,按三年平均值排列,最高 的 3 分,最低的 0.5 分,其余的按照插入 法计算得分。”
营业收入增长只能说明企业产品或服务市场推广良好,营业收入增减只能反 映市场大环境的 影响,上游企业需求不旺。并不能说明一家公司的服务情况、负责项目的能力。此项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有失公允,并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七条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 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不得作为资格条件或评 审因素。
答: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素是为了确保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 顺利实施,考量投标人的合同履约能力。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 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18、P73 II、商务部分评分号 4 本地区高速电梯保有量 “本市辖区内 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0M/S)总台数在 20(不含)台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 得 1 分;1-5 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本条评分标准有违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且本地区 6m/s 乘客 电梯的业绩 要求,只能证明企业产品或服务市场推广良好,并且与招标采购需 求、质量要求等毫 无关系,有倾向于某个投标人、故意为某个投标人加分的的 嫌疑,有失公允。建议取 消本市辖区内的限定,建议修改为,本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前 3 年内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0M/S)总台数在 20(不含)台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得 1 分;1-5 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19、P40-6.3 系统功能要求 3.中央监视系统 3)电梯承包商须负责所有 设备与中央监察系统之间的信号电缆和所需的线管及线槽。而信号电缆应采用复 合讯号通讯网络类型以减少电缆数量。
根据工作界面,电梯工作界面应为井道内及电梯机房,而“设备与中央监察 系统中的信号电缆和所需的线管及线槽"中机房至监控室由于具体位置及距离无 法判断预估,且超出电梯工作范围,应由其他相关施工单位负责。
答:电梯控制柜到总控制室之间的线缆由其他施工单位负责,电梯控制柜 到轿厢及井道之间的线缆以及与其他施工单位工作界面的连接、转换和协议开 放由电梯承包商负责。
问题 20、P406.3 系统功能要求 3.中央监视系统 5)智能后台控制:所有电 梯应能在后台电梯管 理系统进行控制,如电梯启停、指定目的楼层、开关轿厢 门、关闭内外召等,并实现全局控 制与一屏显示,随时切入无人化服务场景,减少现场服务人员对客户的干扰。
后台控制电梯启停、开关门等功能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后期验收也存在问题,建议修改为中 央监视系统,可监视电梯状态、不控对电梯进行控制。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21、图纸可否提供 CAD 建筑及结构图,以便更好复核土建及井道相关 参数。
答:目前无法提供 CAD 建筑及结构图,中标后由招标人另行提供。
问题 22、招标文件 P3 页;安装工期为 90 天,因 6m/s, 及 4m/s 速度电梯 安装工艺要求及调试不同于普通低速电梯,需要工期更长,按照该项目台数及体 量建议更改为 150 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23、部分电梯描述为消防电梯,消防电梯为推荐性标准非强制要求,通常为客梯 配置消防员功能作为消防专用电梯,请明确。
答:消防电梯采用客梯(配置消防员功能作为消防专用电梯)。
问题 24、建筑图审在 2023 年 6 月 1 日之后电梯防火需满足完整性 2 小时,招标文件为 “GB/T 27903-2011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 定法” 即为一小时完整+隔热性,请明确。
答:本项目审图合格完成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按照《GB/T 27903-2011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55037-2022 建筑防 火通用规范》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现行有效的测试标准执行。
问题 25、招标文件中描述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厂商产品部件为“全球唯一 产地”的, 视为满足上述进口部件要求。
唯一产地不等同于进口件,全球唯一产地对于其他可满足进口要求品牌存在 巨大差异与不公平,有严重的倾向性,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26、P61: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近 5 年内的 2 个满足前述
7.1.1.2 条款要求的国内同类项目的证明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应包括:部件原厂 装箱清单(品牌原产国母工厂开具)、原产地证明(协会或商会开具)、部件报关单 (海关开具),并列入投标评分项因前期项目提供资料与本项目前述 条 款要求要求有差异,建议仅提供类似业绩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协会或商会开具) 即可满足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27、P73 投标人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 表中电梯整梯业务部分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按三年平均值排列,最高的 3 分,最 低的 0.5 分,其余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电梯整梯业务部分主营业务收入通常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为营业收入,是否为 该数据作为排列插入法计算。
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以投标人的电梯业务的全 部营业收入进行比较。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28、P72 页: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的能力 由评委按以 下标准进行评议:梯速上限最高的得 3 分,梯速上限最低且大于等 于 6.0 米 /秒的得 1 分,中间的梯速上限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电梯最新的制造生产许可证没有体现电梯速度,建议提供电梯型式试验证书 或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29、P73 页:6.0M/S 及以上电梯同类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通常为合同 及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群控方式在该报告中体现)。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30、P73 页:本市辖区内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0M/S)总台数在 20(不含)台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得 1 分;1-5 台 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因高速电梯供货及周期时间较长,建议业绩证明材料为 1.合同复印件。2. 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问题 31、建施图底坑检修门设计为“两个并列井道仅设一个通道门”,不符 合国标对于 底坑防护的要求(底坑未进行分隔,未停检的电梯的运动部件可能会 对正在停检的电梯的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后续按国家最新规范调整。
问题 32、建施图中不停靠楼层的安全门开设于卫生间,门洞设置位置受卫 生间布局影响未居中。实际使用中,应确保安全门开设在电梯轿厢门的运动范围 内,不应偏离太多。故卫生间布局需要根据电梯安全门位置再做放样深化。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后续深化设计时调整。
问题 33、DT11\12 建施图楼层 5F 绘制方式有误,未绘制井道前壁的墙体,需要明确是否有停层。
答:5F 有停层。
问题 34、DT13\14\15 顶层高度 7640mm, 与建施图的标高计算结果不符,是 否应为 7460mm?
答:施工图纸尺寸无误,招标表格中提供的尺寸进行了部分调整,投标人 按施工图纸尺寸或按招标表格中提供的尺寸进行响应,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后续可对井道尺寸进行微调、放大。
问题 35、DT14\15 建施图底坑标高不一致(分别为-16.4、 -15.1),建施图 所示标高是否有误?
答:无误。
问题 36、DT27 建施图中的停靠楼层标高不明确,无法确认准确的提升高度 和顶层高度。
答:详见施工图纸建施-437G1(DT-16~17 DT-27 电梯剖面详图)。
问题 37、DT18~23 顶层高度 7110/7830,与建施图的标高计算结果不符,是 否应为 6700mm。
答:施工图纸尺寸无误,招标表格中提供的尺寸进行了部分调整,投标人 按施工图纸尺寸或按招标表格中提供的尺寸进行响应,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后续可对井道尺寸进行微调、放大。
问题 38、 技术规格 43/133 页,对重必须是铸铁。考虑对重仅是平衡作用,建议按厂家标准配置水泥对重块、或混合对重块。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39、电梯与结构墙之间需刚性固定,以确保导轨的稳定性,从而确保 电梯平稳运行。因此,技术规格 98/133 页第 2 项 6)点“ ... 电梯井中导轨与
结构墙之间提供 “CDM”隔震软垫"之要求,无法满足电梯导轨刚性固定,请贵 司撤销上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 40、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 梯的能力由评委按 以下标准进行评议:梯速上限最高的得 3 分,梯速上限最低且大于等于 6.0 米/ 秒的得 1 分,中间的梯速上限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 造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表述速度等级“- ”为技术参数不 限,所有参数均可生产制造,因此不存在梯速上限评分内容。②若采用《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型式 试验报告或证书》组合作为评分依据,请贵司明确由日 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生产位于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21.米/秒的电梯不可以作 为并无真接股份关联的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制造业绩。
法律依据:①《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 条、招标文件 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 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 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 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 供应者等, 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甚他内容。如果必须引 用某一 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 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 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 样。②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股份组成:日立 中国 54.3% 广日股份 30%、日立电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7.85%、株 式会社日 立大厦系统公司 7.85%。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应为电梯制造商,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并非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21 米/秒的电梯的制造单位,因此不能认定此业绩。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具体业绩案例由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审。
问题 41、投标人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企业财务报表中电 梯整梯业务部分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按三年平均值排列,最高的 3 分,最低的 0.5 分,其余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事实依据.2: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可以采用投标人母公司全球范围的电梯业务 主营收入作为评分?若仅限制中国区域,贵司推荐品牌中年营业收入均超百亿元 人民币,但本条款得分悬殊巨太且通力满分。
答:投标人母公司非投标主体单位,不能作为评判依据。投标人的营业收 入不仅限于中国区域。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 P72 页 I、技术部分评分 PT 的第 3 条内容:
3产品科 技水平 及技术 先进性3 分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的能 力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评议:梯速上限最高的得 3 分,梯 速上限最低且大于等于 6.0 米/秒的得 1 分,中间的梯速上 限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
3产品科 技水平 及技术 先进性3 分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的能 力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评议:梯速 6-10m/s(不含 10m/s)的得 1 分,梯速 10-20m/s(不含 20m/s)的得 2 分,梯速 20m/s 以上的得 3 分。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 件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 书)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 P73 页 II、商务部分评分 PB 的第 2 条内容:
2投标人综合 实力3 分投标人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 务报表中电梯整梯业务部分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按三年平 均值排列,最高的 3 分,最低的 0.5 分,其余的按照插入 法计算得分。

修改为:
2投标人综合 实力3 分投标人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 务报表中电梯整梯业务部分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按三年平 均值由高到低排列,排名在 1-2 名的得 3 分,排名在 3-4 名的得 2 分,排名在 5 名及之后的得 1 分。

3、招标文件 P73 页 II、商务部分评分 PB 的第 4 条内容:
4本地区高速 电梯保有量2 分本市辖区内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0M/S)总台数在 20(不含)台以上的,得 2 分;11-20 台的,得 1.5 分;6-10 台的得 1 分;1-5 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修改为:
4高速电梯维 保情况2 分供货市域内同品牌乘客电梯(速度≥6.0M/S)以上维保数 量及维保团队的优劣情况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2 分,良好 的得 1 分,一般的得 0.5 分。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复印件、维保合同复印件、维保团队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 项增加 13.7 条款:“13.7.异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 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招标项目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 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13.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 何利害关系;
(2)未按规定提出异议,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3)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 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13.7.2 投标人存在恶意报低价扰乱市场行为、串通投标、与他人联合谋取 中标、弄虚作假、异议投诉事项失实等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将被列入招标人 和兴业银行系统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招标人和兴业银行 系统所有项目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该投标人上报建设行政部门、政府采购行 政部门及工商行政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
年7月20日9:30(北京时间)。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
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补充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
知为准。
招标人:馅州灬泉大饭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z5 / 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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