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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吉文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预算:2,055,640.00元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吉文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0345FW20230334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详见《租赁清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采购物品、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要求:
★合同签署: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签署,合同签订地点采购人经营地址(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天内设备全部进场。
★交付地点: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防火应急道路施工现场)。
★交付方式:供货商负责配送到施工地点,在施工期内,所有设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场地。
交付后使用时间:170日历天。
★设备验收:设备进场后采购方对设备数量、使用状态、外观状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如达不到标准供货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服务要求:
1.本次车辆租赁要求供应商随车配备驾驶员等工作人员且随车匹配《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或《机动车行驶证》,工作人员发生的食宿费、劳务费、各项社会保险、人身保险、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2.供应商必须保证随车配备工作人员的数量且要求身体健康、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60周岁。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并与采购方相关负责人员保持常规性业务联系。供应商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服务责任。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务及其他一切纠纷所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解除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由供应商负责支付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方相关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直接责任;
3.供应商在设备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车辆运行事故、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件等,其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和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
4.供应商及其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现场管理人调度的,采购方将视情节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则按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没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服务工作。在工作区域内只能从事采购人认可的各项工作,不得从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及内容以外的任何活动。
6.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采购方不负赔偿责任。
7.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采购方施工现场环境;供应商要确保车辆设备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如供应商在履约期内因车辆权属不清晰产生任何法律纠纷,采购方概不负责。由此耽搁采购方车辆使用从而延误正常工期,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做出相应赔偿,并按违约条款没收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履约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以现金转款的形式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金额及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有权取其成交资格。
7.2、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通知书中成交金额的10%。
8. 租赁期内车辆油耗由采购方负责。
9.车辆附油及租赁期内的维修保养由供应商负责,机械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修理,需配备可更换机械,不得影响项目进度,不得有严重窝工行为;若车辆出现严重故障需要大修而无法满足采购方正常使用需求,供应商必须在1日内调换车辆进场,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正常运行。
10. 设备租赁期内,因供应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
11.交付使用期间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注:实质性条款为带★条款,为不可偏离;其他条款偏离,应经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响应,按无效竞价处理;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约能力,提供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维修保养承诺(承诺按照国家规定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范围的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及保养)
(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6)《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17:00至2023年7月17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税费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10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2291021442@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八折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
1.5%
1.5%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我单位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⒉ 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20%的合同价款,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全部费用。
⒉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8748194208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吉文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附件2.租赁清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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