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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公司海上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2-02-15 截止时间:2022-03-10 00:00:00
采购商:
项目名称:信科公司海上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单项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FZ-0175/01
发标日期:2022年02月15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信科公司海上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单项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信科公司海上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单项协议
完工期: 详见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深圳分公司、湛江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南海东部、西部海域、东海海域海上石油平台、钻井平台、FPSO等设施的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例如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提供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合同。目前南海东部、南海西部、东海海域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进入一个新的高峰期。为保障海上通讯的顺利畅通,加强与平台沟通、反馈平台需求,及时汇报通讯设备故障情况,提供专业的现场服务。
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3.5本项目成交策略: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
使用原则:(1)供应商履约要求,即主协议供应商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此协议终止,同时对主协议供应商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主/备合同使用原则:本服务为主备合同,招标方执行方使用原则为每次订单应优先选择主合同,当主合同投标方书面回复表示因现有资源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某一订单的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时,启用备合同。
项目所在地: 详见服务内容简介
服务内容简介: 海上无线电技术支持服务内容主要为海上石油平台、钻井平台及FPSO提供所有的无线电通讯传输及对船舶和直升机的协调管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长途电话及电报资费的登记及结算、海上通讯设备日常巡检、运维服务、无线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处理、桌面运维、无线电技术服务等服务
项目所在地: 海上钻井平台、石油平台、FPSO等海上设施。海上设施位置以南海东部深圳海域、南海西部北部湾及海南海域、东海海域为主,包含上海海域及国外海域(特殊情况)。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 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2】项已完成服务的【生产支持服务项目或海上通讯服务】或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注:需要明确合同的关键服务内容,有参照性)的业绩,累计执行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注:结算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未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未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未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未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投标人未在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标人未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8)招标文件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9)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4项目主要技术人员要求:
投标方提供至少10名自有服务人员简历,均需提供支持材料如下:
1)需要提供自有服务人员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
2)需要提供自有服务人员海上无线电通讯证书(GMDSS通用或限用操作员)通用或限用级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需要提供自有服务人员的工伤意外等商业险证明文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低于20万元。
4)投标方需提供人员取证及提供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的人员不少于50人的承诺,需求人员情况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5本项目成交策略:详见项目概况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2月15日到2022年02月2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异议处理人及联系方式: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91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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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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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人:招标代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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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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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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