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XY2024-GX-C002]第三方司法鉴定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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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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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交通管理检验鉴定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乙方(供货单位):赣州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2 月 5 日(江西兴 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采购的关于第三方司法鉴定服务(国内服务)的成交结 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JXXY2024-GX-C002)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采购需求一览表;
(3)响应报价表; (4)采购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及要求 | 成交折扣(%) | 成交金额 (元) |
第三方司法鉴定 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车辆安全性能鉴定、车辆 属性鉴定、人体损伤、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等 法医学鉴定。(详见附件 一和附件二) | 98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备注:本项目以预算单价*成交折扣(98%)作为最终结算单价。 |
4、合同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零贰佰元整)。
5、履行期限::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甲方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服务,服务 期限为两年。本次采购两年度第三方司法鉴定服务费合同总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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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壹佰玖拾伍万零贰佰元整);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若服务期满或鉴定费总 金额达到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该合同自行中止。
6、付款方式:按每季度实际鉴定完成量并开具有效的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结算,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季度费用。
7、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
8、履行地点:采购人(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定地点。
9、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合同款项 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 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 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其他约定:(1)乙醇定量检验、鉴定,重大交通事故 3 小时内将乙醇定量 检验、鉴定意见书送达采购单位。
(2)附件一、二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乙 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赣县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虔城支行 帐号: 帐号:1510220119000223556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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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1、交通事故、交通执法涉及的检验鉴定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包含:法 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 定,每项司法鉴定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临床 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等)具有至少三名司法鉴定人。具有 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经历,具有从事重大疑难和特殊复杂鉴定检验的能力。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 守技术操作规范。 (2)一般交通事故,要求鉴定人员 24 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重大交通事故或逃逸 事故,要求鉴定人员 4 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法医鉴定、车辆鉴定、痕迹鉴定等事 项,在三日内将检验、鉴定意见书送达采购单位。乙醇定性定量三日内将检验、鉴 定意见书送达采购单位。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的鉴定对象或 送检材料,分类分项妥善保管好。坚决杜绝检验、鉴定对象或材料遗失,由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所有检验、鉴定的对象或送检材料,检验、鉴定结论的交接应符合采购单位 规范标准和要求。 (5)所有检验、鉴定等结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鉴定标准执行,如 上述检验、鉴定结论违反相关检验、鉴定标准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6)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7)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8)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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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10)应有人员、设备、检测数据、财物、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制度并严格执行。 (11)质量保证措施 ①鉴定报告内容满足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 ②人员组织满足合同要求; ③精度满足规范要求,仪器运行正常; ④鉴定报告的内容齐全、分析合理、结论准确; ⑤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12)检测依据 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②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 和技术规范; ③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3)报告的编写 检测报告由主要检测人员负责编写,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提交最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格式规范,符合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 (14)检测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检测方法、事故名称、检测单位、报告编写日期; ②检测人员、编写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 ③事故概况等; ④检测依据; ⑤检测原理; ⑥检测结果及结论; (15)检测报告制度 检测成果报告需经现场检查、室内复核后方可上报。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委托方 要求及时预报和反馈信息,每次现场预报完成后 24 小时内将预报结果提交给委托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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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收费标准
参照赣州市价证字<2014>517 号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9>791
号文件规定:
(1)车辆类
收费项目 | 简要说明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车辆痕迹检验 | 车辆痕迹鉴定 | 元/台 | 1000 |
车辆技术性能鉴 定(重大事故) | 汽车类(整车+照相+检测车) | 元/台 | 1350 |
摩托车类(整车及部件+照相+检测车) | 元/台 | 250 | |
车辆技术性能鉴 定(一般事故) | 汽车类(整车+照相+检测车) | 元/台 | 950 |
摩托车类(整车及部件+照相+检测车) | 元/台 | 250 | |
车辆属性种类鉴 定 | 机动车、非机动车类 | 元/台 | 900 |
车辆速度鉴定 | 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 元/项 | 2500 |
(2)法医类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法 医 类 司 法 鉴 定 收 费 | 1、尸表检验:根据死亡时间分为早期尸表检验和晚 期尸表检验,每具早期 500 元、晚期 1000 元,高度 腐败尸体加收 50% | 含照相、录像。 |
2、尸体解剖:根据死亡时间分为早期尸体解剖和晚 期尸体解剖,每具早期 2500 元、晚期 4000 元 | 含照相、录像、尸表 检 验、死亡原因、死亡 方式、死亡时间、生前 伤死后伤、致伤(死) 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 查和毒物分析。 | |
3、特殊尸体解剖:每具 6000 元 | ||
4、生前伤死后伤鉴别:每例 1000 元 |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 定。 | |
5、致伤(死)物鉴别:每例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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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病理组织切片检查:每张 70 元 | ||
7、法医现场检查:每例 1000 元 |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 搜集和现场重建工 作 | |
8、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每例 1200 元 | ||
9、损伤程度鉴定:每例 700 元;只涉及体表损 伤 程度鉴定每例 300 元 |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 相,不含医学辅助检 查费用。 | |
10、伤残程度评定:每例 700 元 | ||
11、伤病关系鉴定:每例 1000 元 | ||
12、诈病、诈伤鉴定:每例 1500 元 | ||
13、医疗纠纷鉴定:每例 4300 元 | ||
14、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每例 900 元 | ||
15、医疗费合理性评定:每例 600 元 | ||
16、后期医疗费评定:每例 600 元 | ||
17、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每例 600 元 | ||
18、治疗时限评定:每例 600 元 | ||
19、“三期”评定(含误工、护理、营养时限): 每例 600 元 | ||
20、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每例 800 元 | ||
21、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每个样本 100 元 | ||
22、常染色体 DNA 检验:每个样本 800 元 | ||
23、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每例 300 元 | ||
24、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每个样本 1200 元 | ||
25、毒物、毒品定性分析(体外):每个样本 800 元 | ||
26、法医毒物鉴定文件审查:每例 800 元 | ||
注解:1、“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 查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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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上述收费标准外的鉴定项目,具体服务费由采购人和成 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以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最终结算单价按预算单价*98%。以实际发生量进 行结算,但最终支付金额不得超过 195.02 万元(即预算 195.02 万元用完终止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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