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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
    二、市场调研采购项目: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小包装调配、全流程机器调配供应服务
    三、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小包装调配供应服务)
品目类别
采购标的
时间周期(年)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预算(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3
独立小包装调配,详见项目需求和参数
4500000.00

    合同包2(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全流程机器调配供应服务)
品目类别
采购标的
时间周期(年)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预算(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3
全流程机器调配,详见项目需求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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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企业需注明报名包1或包2。
    四、报名截止时间、项目调研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项目调研会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调研会地点:勒流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纳税、社保证明)。
    5.参加市场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料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广东省内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经营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取得法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或经营资格。
    8.自有或合作有道地药材种植基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政府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市场调研截止日当天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2.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供货要求
    1 质量要求
    1.1供货配方颗粒须符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1.2每批次供货产品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1.3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严禁以次充好。
    2 检验与验收
    2.1供应商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2.2供应商需按采购时提供的样品质量层次供货,验收在采购人仓库进行。
    2.3供应商在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交每批次质检报告书(加盖公司红章)。
    2.4采购人对货物质量存有异议,可以共同委托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垫付,如货物确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承担。
    3 其他要求
    3.1供应商应拥有完善的储存、中转等配套设施。中药储存、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2供应商应有足够的库存配备,不论供货规模均应保证按量按时按计划供货,并保证服务质量。
    3.3供应商应负责中药房的整体布局装修、环境改造、信息宣教软硬件设施的配备。
    3.4供应商应配有适宜的智能化中药颗粒调剂设备、人力资源配备及相应的配套服务。
    3.5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双方信息系统端口对接或提供可对接的网络版信息系统服务。
    3.6采购人有权随时就供应商本项目的响应或承诺事项进行抽检,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
    六、技术参数
    1.所投产品须符合以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一部);《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报价产品需标注国家标准或省级标准。
    2.我院包1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小包装调配供应服务,3年采购量约¥4,500,000.00元(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最终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包2勒流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全流程机器调配供应服务,3年采购量约¥7,500,000.00元(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最终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我院不对上述采购金额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
    3.在合同期内要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必要的应用培训及售后服务。
    4.交货要求
    4.1交货地点:
    包1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包2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4.2交货期限:接甲方供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交货;如有紧急订单,甲方与乙方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紧急使用药品,乙方承诺24小时内配送交货,或能从周边医院紧急调配供医院使用。
    七、提供资料
    1.资料包括:
    (1)提供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系统报价目录清单纸质版(需加盖企业公章,单独密封,封口贴盖章封条),和excel电子版,要求换算为相对应饮片的最小单位1g的价格。品种价格不能虚报、谎报、过分偏离实际,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参与资格。请根据报价表顺序报价,未能生产供应的品目备注“未能生产供应”。
    (2)按附件3填报药品名称、规格、产地、厂家、价格、质量等级等文件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4)企业简介;
    (5)售后服务及承诺。
    2.注意事项:供应商必须按以下方式报出单价,报价(按饮片当量报价)包含每公斤货物价款、运输费、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应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总报价=单价×参考数量。
    文件中的报价为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如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PM证书或GSP证书、毒性中药颗粒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经营行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流程,驻点人员资质要求等。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能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的须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提供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提供可证明生产工艺相关材料,科研能力,如国家级CNAS实验室证书复印件、智能生产模式及集成检测体系的应用、中药精准分析与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等相关证书及材料。
    7.提供参与制定并被采纳的国标中药配方颗粒清单,并提供国家药典委专家审评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8.药材种植基地证书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提供药材在规范化自有或共建种植基地的种植品种数量。
    9.提供通过广东省药监局备案的国标省标品种清单及备案号。
    10.提供绿色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相关能力,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
    11.提供智能化调配机的照片、设备台账等材料,以及合作计划书。
    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政府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结果页面打印件(盖章)。
    13.报名资料需要正副本(正本一本、副本六本)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封皮外写清联系人及号码。
    14.评分原则:综合评分法。
    15.本次调研结果仅供公开招标采购参考,不作为最终中标采购依据。
    16.采购合同拟签订3年,采购期间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种,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7.付款方式:每月结算1次,每次按从上一个结算日到本次结算日期间实际供货量结算。实际供货量以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记录为准,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采购期间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种,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八、报名须知
    1.供应商报名资料正副本盖章件顺丰快递至如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招采部(医院后门左侧),招采部:牛女士  0757-26369192。
    2.报价资料另外单独用信封或档案袋封装,封口处贴盖章封条,纸质版与报名资料一起快递(切记单独密封,不能与其他报名资料装订在一起)。Excel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sdllyysb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不接受Word版项目报名表。请根据报价表顺序报价,未能生产供应的品目备注“未能生产供应”。
    3.联系方式: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电话,招采部:牛女士  0757-26369192。
    4.请各供应商于市场调研当天到场进行PPT汇报展示,每供应商共10分钟(7分钟PPT展示,3分钟现场答疑)。如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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