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平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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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春县教育局 |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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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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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27.45平方米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是 |
| 2009-09-09 8:30 |
| 2009-09-15 17:30 |
| 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绿春交易所(绿春县建设局2楼) |
| 杨建国 |
| 0873-4222313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绿春交易所(绿春县建设局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8日8时3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绿春交易所(绿春县建设局2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红河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hjs.gov.cn)上发布。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春县平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红财教【2009】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春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河乡政府驻地 2.2建设规模:3627.45平方米 2.3计划投资:401万元 2.4计划工期:15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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