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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282023082100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5002282023082100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9-06 12:2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3,498,169.1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第二次
答疑通知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第二次”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中,1.净水益生菌要求有效活菌=3X 10CFu/e,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此项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或质量要求指标,是否与招投标有关?2.模块化生态基单元中要求紫外损失值损耗小于 0.04%,提出该数值的依据?是否进进行了市场调研?是否存在超国家标准要求,特意设置该数值。3.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 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是否合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每个厂家出厂满足国标要求的产品在细部尺寸或指标均不一致,招标文件中列明数值及指标特别详细,是否存在为某一潜在中标人提供便利或特设技术参数。综上所述,本次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全是在无视《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请业主及相关监督部门予以纠正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违规行为,禁止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 1.本次招标对净水益生菌有效活菌要求为不小于3×109CFU/g,该技术参数是对使用的微生物菌剂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不是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质量参数。净水益生菌为应用产品名称,并非某一种单一菌种或者复合菌种的构成限定,投标人需根据设计意图及自身的技术路线科学选择,拟选材料应满足相应的活菌数要求,以确保投用后实现净水功能。与本次招投标有关。
2.模块化生态基作为野外浅水中使用的高分子材料,易受紫外线作用产生老化现象,因此理应对于其紫外损失率等耐候性能提出技术要求,以保障其使用寿命,确保工程的长效性。相关检测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方法GB/T16422.3和行业标准CJ/T 461。具体数值以行业标准CJ/T 461和HG/T 5924中的规定作为参照,考虑到生化反应器中的“悬浮填料”与本工程所用“生态基”两者在使用环境和材料寿命要求的差异,因此不宜直接套用该标准。根据GB/T16422.1和ISO 4582的原则强调,实验室光源暴露方法测试结果是一个相对结果,适用已有合格材料(参照材料)的对比性结果来推算实际材料的要求。因此根据公式T1/T2=(L2/L1)X进行参照计算,公式中T1和T2分别是设计材料和参照材料的紫外损失值,L1和L2分别是设计材料和参照材料的光照时长,X值是无量纲系数(取值为0.64),计算过程和结果为T1= T2(L2/L1)X=0.06%×0.50.64=0.0385%,考虑到检测精度和使用方便,工程实践中通常取小数点后两位即0.04%作为技术参数。在本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也标注了此项参数的明确要求,不是招标文件新设参数。经过市场调研,绝大多数水处理用生态基产品均可满足此项要求,因此该技术参数不是本工程特设。
3.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环境为鱼塘水体,因此要求漂浮型,配置氨氮和溶解氧这两项鱼类养殖关键的控制参数,并附带pH值和温度补偿,以较为准确地指导鱼塘的生产工作;考虑到户外安装并有人员活动,传感器供电不宜采用交流动力电,以保障人员安全,直流供电方式中最常用为DCDC模式及12V适配器,市面上存量最多,性价比最高;本项目采用了PLC控制系统,仪表与PLC之间通信的内容需包括主站对从站的读取和写入,因此并入系统的传感器仪表应满足对应的通讯协议以及数字接口,鉴于该项目的自控系统拓扑构架,传感器层应采用MODBUS RTU(Remote Terminal Unit)指令传送方式;关于氨氮和溶解氧的量程要求,要求产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应至少覆盖招标文件所列量程范围,分辩率不大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此产品指标要求均为常规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符,市场上满足要求的产品不一而足,更不具备单一性和指向性。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的产品重量和尺寸不属于性能指标因此不做要求,产品谱段范围以覆盖招标文件所列范围为准,光谱分辨率不大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光谱通道数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水质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招标文件中所列11项参数,监测精度和监测频次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光源要求、供电方式、功率、布设方式、数据接口和监测效果为大多数设备的常规配置,不具有特殊性和指向性。综上,本项目所列技术要求均从项目本身需求出发,为设备和材料的市场通用指标,不具备特殊性、单一性和指向性,符合《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
提问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中,只有7.2项-模块化生态基单元,注明有【其他附属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净水益生菌、生物转笼、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等内容中注明的所有指标及参数均为强制性要求?
答:该注明只针对模块化生态基。净水益生菌、生物转笼、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等内容中注明的所有指标及参数均为强制性要求,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补遗部分(二)提供相关资料。
提问3:招标文件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中,对净水益生菌、模块化生态基单元、生物转笼、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等均提出了检测值(指标)及检测要求,明确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或省、直辖市及以上科研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请问上述检测是由投标人委托还是招标人委托,检测费用由谁承担?
答:正规的设备和材料厂家均应有产品的性能检测资料或性能证明文件,可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亦可自行开展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提问4:第一次招标时,几家单位都因为同一原因废标,到底是巧合还是早有预谋??第二次招标,条件没有任何变动,是不是还是让这几家来玩啊??再有,工程标不应该设小部分设备的一些检测报告来作为门槛条件,请问业主是不是为大方生态量身打造????
答:1.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几家单位因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模块化生态基单元紫外损失值损耗小于 0.04%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真分析流标原因,并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进行研判,经与设计单位沟通,最终认定参数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故未作变动。
3. 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性能指标及其检测报告不仅是工程建设中关键设备、材料的性能证明,也是系统搭建、调试测试的重要基础资料及参数设定的核心技术依据,有力地支撑项目的全过程实施工作。技术要求均从项目本身需求出发,为设备和材料的市场通用指标,不具备特殊性、单一性和指向性,不是为某一家单位量身打造。
提问5: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符合性评审中:“取报价排序前 5 名”,如果我方报价第六名,是否还会进入符合性评审?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审查明确指出: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此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3.若按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评标程序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1-3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
提问6:技术标准5个检测报告是为哪个单位量身打造?技术标准要求存在很强的排他性,严重怀疑已经内定,如果监督不能公平公正我司将向市发改举报。
答: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均从项目本身实际需求出发,为设备和材料的行业常用指标,不具备特殊性、单一性和指向性,符合《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由于本项目的实施包含建设和试运营两个层面,中标单位不仅需要按照施工图纸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还需要承担项目的调试运行任务,且有一定的考核要求,因此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艺技术及设备调控应有充分的理解,能够就项目中拟采用的关键性设备和材料进行必要和充分的熟悉,切实具备操控设备、调整工艺、确保产出的能力,避免出现技术水平不足、价低质劣导致项目进展受阻甚至无法完成调试运行任务的现象。招标文件未将本工程拟采用的所有设备一一列出,只包含对本项目的实施、调试和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设备,以便保障本项目合格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运行顺利进行。
提问7:河道流域综合治理业绩,能否作为水生态修复(或水生态治理)业绩来参与投标吗?
     答:可以。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工程名称或工程承包范围中有水生态修复或水生态治理文字表述的,或能证明实质性实施内容含有水生态修复或水生态治理施工的,均符合本次招标文件业绩的要求。
提问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中的”1. 净水益生菌“、”2. 模块化生态基单元“、”3. 生物转笼“、”4.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5..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 “,分别均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请明确是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还是在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提供。
答: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中的”1. 净水益生菌“、”2. 模块化生态基单元“、”3. 生物转笼“、”4.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5..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 “,分别均要求提供佐证材料,须按要求在本次投标中提供。
提问9:纵观近2年重庆市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在地灾治理工程领域凡业主单位是各个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地环站、地灾防治中心挂网的项目、近2年地灾项目百分之95都由重庆市地矿局下属单位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其名下几家企业高价中标(如2022年12月29日开标的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清水村危岩带治理工程、(业主单位:武隆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限价1906.5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南江建筑工程中标1891.4万,下浮了0.8%,废标一家;项目名称:奉节县康乐镇卫生院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奉节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项目限价967.7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南江建筑工程中标940.7万、下浮了2.7%,废标3家;项目名称:云阳县蔡家坝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项目限价1570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市205公司中标1491万、下浮了5.1%、废标三家;项目名称:万州区罗田镇场镇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整治中心)项目限价543.4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136公司中标527.9万、下浮了2.8%、废标4家)
项目名称:万州区垮岩石危岩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整治中心、项目现价914.4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南江建筑工程中标价884万(下浮3.3% 、技术方案问题废4家)。
项目名称: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天生城危岩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地质灾害整治中心、项目限价1393.8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南江建筑工程中标价1317.1万(下浮5.5% 、技术方案问题废7家)
项目名称:涪陵区横通危岩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项目限价1343.4万 、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市二零五中标价1289.7万(下浮4% 、技术方案问题废6家)
项目名称:重庆市武隆区上古迹台危岩治理工程、 业主单位:重庆市武隆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限价:426.7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市二零五中标价413.5万(下浮3.1% 、技术方案问题废1家)
项目名称: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平场工程二期西侧边坡滑坡抢险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限价:2902万,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591万中标,技术方案问题废6家)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唐郭路W135、W618等危岩(孤石)及边坡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江北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限价:1087万;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0万中标,技术方案问题废6家)
项目名称: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武隆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限价:1281万;重庆南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59万中标,下浮2%;废标2家)
项目名称:巫山县福田镇大坪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项目限价:1837万;重庆市二零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1790万中标,下浮3%;技术方案问题废标2家)
项目名称:巫山县三溪乡唐家湾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项目限价:1261万;重庆市地质矿产集团下属公司重庆市二零五中标价1201万(下浮5%、技术方案问题废2家)
项目名称:涪陵区后坝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限价:623万;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1万中标;技术方案问题废7家) 
项目名称:涪陵区方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限价、412万;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5万中标;技术方案问题废4家) 
项目名称:北碚区天生街道大新药业小区段滑坡群治理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北碚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限价:416万;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6万万中标;下浮3%)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10:在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6日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富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云阳县故陵镇双店、桥亭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改造工程提供虚假业绩,被“云发改函(2021)78号”处理确定其中标无效,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应当取消中标资格、罚款、取消投标资格,追究刑事责任,但中标候选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监督部门及招标单位视若无睹,失职渎职,未予处理,如今又在云阳县双江街道梨园社区居住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次和第二次中与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李彬(云阳县医保局副局长)串通一气,对该项目进行围标串标活动,恳盼云阳县监督和职能部门关注和重视此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二、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9月21                                                                                                                                      日09时30分。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一、技术参数及要求”4.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关于氨氮和溶解氧的量程要求,要求产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应至少覆盖招标文件所列量程范围,分辩率不大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5.高光谱水质快速智能监测设备:产品重量和尺寸不属于性能指标因此不做要求,产品谱段范围以覆盖招标文件所列范围为准,光谱分辨率不大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光谱通道数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水质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招标文件中所列11项参数,监测精度和监测频次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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