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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改造提升暨智慧医养结合健康驿站建设项目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一)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就《安吉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改造提升暨智慧医养结合健康驿站建设项目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3-05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简要概况
数量
预算价
1
安吉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改造提升暨智慧
医养结合健康驿站建设项目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一)
1、安吉县医共体数字化工程平台开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依托
安吉县县域健康大脑(安吉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通过建成一批设
施设备齐全、人员素质高、服务智能高效、运行管理规范、居民较为
满意的智慧健康站(室),在全县医疗数据、公共卫生数据基础上,对接
并采集健康管理数据,科学配置县域医疗资源和医疗健康服务能力,赋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能力);
2、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
1292.72
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292.72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建设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开发、安装部署及上线试运行。
3、免费运维期限:免费维护期(质保)3个年度,自终验通过后次日开始计算。
4、业主单位: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形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1219950383@qq.com,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521032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4: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4:00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各投标供应商应以邮寄方式送达(或现场送达,即送即走)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派人到现场投标)。响应文件收件地址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5210322,联系人:马燕。如因邮寄(或现场送达)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开标地址: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521025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1、各投标供应商应以邮寄方式送达(或现场送达,即送即走)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派人到现场投标)。响应文件收件地址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5210322,联系人:马燕。如因邮寄(或现场送达)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确实需派人现场投标的除外),但投标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投标供应商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开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0572-5210293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融媒体中心督察审计室      联系电话:132558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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