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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榆林市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四个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采购榆林市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四个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R2023-ZFCG011
项目名称:采购榆林市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四个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01,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7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70,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榆林市高铁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榆林中心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空间布局研究、榆林高新区南区用地更新规划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70,200.00 3,370,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编制服务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规划成果提交后,实施阶段跟踪咨询服务三年。
合同包2(榆林中心城区产业高质量和空间布局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7,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7,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榆林中心城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空间布局研究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97,800.00 1,997,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编制服务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规划成果提交后,实施阶段跟踪咨询服务三年。
合同包3(榆林市高铁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9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9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榆林市高铁商务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99,000.00 4,19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编制服务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规划成果提交后,实施阶段跟踪咨询服务三年。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南区用地更新规划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4,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34,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榆林市高新区南区用地更新规划研究编制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34,300.00 3,234,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编制服务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规划成果提交后,实施阶段跟踪咨询服务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中心城区产业高质量和空间布局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高铁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南区用地更新规划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横山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榆林中心城区产业高质量和空间布局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榆林市高铁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南区用地更新规划研究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提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三楼E18、E19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4.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提前熟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手册”、“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天源路6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优亿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榆林优亿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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