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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物业保洁及临床支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基本医疗部分(一期),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公寓楼、高压氧舱机房、污水处理站,室内区域保洁和医院公共区域的所有室外保洁、绿化维护服务、临床支持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服务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物业保洁及临床支持项目
1.2、医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四段200号
1.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92.1952万元/年,一年合计592.1952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阶段评审。
1.4、医院基本情况:医院总占地面积230亩,净用地177亩,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其中基本医疗部分(一期),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公寓楼、高压氧舱机房、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具体面积如下:
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
服务范围
门急诊医技楼
4
48083.48
一楼:门诊大厅、门诊药房、门诊挂号收费、儿科门急诊、急诊急救中心、介入中心、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中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病门诊、康复理疗科、儿科二病区。
二楼:内科诊区、外科诊区、门诊手术室、急诊ICU、急诊留观区、输血科、检验科、超声诊断科。
三楼: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中医特色诊疗区、病理科、内镜中心。
四楼:眼科门诊、口腔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皮肤科门诊、中心ICU、手术麻醉科、健康管理中心、信息数据部。
地下室
2
51387.19
负一层:车库、核医学科、营养餐厅、医护餐厅、住院登记大厅、住院大厅、病区药房、专科楼住院大厅。
负二层:车库。
住院楼+连廊
11
36402.92+
619.78
22个病区、楼顶、三层连廊。
 
科研教学办公楼
4
8637.76
一楼:学术报告厅、多功能阶梯教室、总务库房、器械库房、职能科室办公室。
二楼:病案室、职能科室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示教室、会议室。
三楼:院长书记办公室、中心实验室、职能科室办公室。
四楼:职工之家、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医学院学生教室、职能科室办公室。
值班公寓楼
5
5096.78
急救站、值班公寓、职能科室办公室、投诉接待中心。
医疗气体机房高压氧舱中心
地上1层+地下1层
1068.27
 
污水处理站
地上1层+地下1层
295.3
 
公共区域
 
96032
包括院区道路、绿化区、广场、篮球场等区域。

 
二、招标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部分(一期),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公寓楼、高压氧舱机房、污水处理站,室内区域保洁和医院公共区域的所有室外保洁、绿化维护服务、临床支持服务。
注:具体的后勤服务项目内容以后述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为准。
三、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
3.1、服务内容
3.1.1、保洁服务:医院门急诊、住院楼、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公寓楼、污水处理站、医疗气体及高压氧舱中心等内环境、医疗区、办公区内外环境的保洁内勤服务。电梯、玻璃窗、屋顶、雨棚、天沟、地沟、绿化带卫生清洁、公共场所(含地下停车场)、院区环境等的卫生保洁、垃圾的收集转运、垃圾中转站的卫生保洁,医疗垃圾的分类管理、胎盘与死胎标本的处理、室外绿化维护。协助医院重大检查与接待、三甲复评审、“创卫”、爱卫、文明创建、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3.1.2、外勤服务
3.1.2.1、接送住院病人的粪便、血液、体液、病理组织标本到相关医技科室检查,并及时领取报告单送回病室;新老院区转运标本。
3.1.2.2、负责住院病人处方刷条码、记帐、取(退)药、送会诊单、手术通知单及各种预约检查单至相关科室并作好记录。
3.1.2.3、负责到相关科室领取科室所需物品。
3.1.2.4、负责送、取科室需维修的各种仪器、担架、推车等。
3.2、服务总体要求
3.2.1、应树立“招标人和服务受益人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整洁、优雅的环境。
3.2.2、应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及服务受益人的服务要求。
3.2.3、应主动、积极地加强与招标人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
3.2.4、应大力推行创优质服务、优质管理的活动,使招标人(含患者)对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并负责使管理的物业保值、增值。
3.2.5、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2.6、应积极为招标人提供其他特殊项目的服务。
3.3、环境保洁服务
3.3.1、环境保洁服务总体要求
3.3.1.1、在现有基础上营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整洁、优雅的就医环境。
3.3.1.2、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检查标准,以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创建检查等标准要求。
3.3.1.3、病房保洁时间06:30—22:00;手术室、急诊科、ICU、产科、发热门诊等特殊科室按招标文件的岗位设置要求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3.3.1.4、保持雨天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
3.3.1.5、垃圾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包装、储存、运输、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3.3.1.6、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
3.3.1.7、要求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确保医疗场所、病房、卫生间达到专业保洁与消毒,不发生交叉作业;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保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3.3.1.8、投标人自备专业拖把,工服洗涤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1.9、做好环境保洁区域内的所有电梯、地面、门框、门柱等的日常保洁。
3.3.1.10、要求投标人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自动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地坪/地毯吹干机、对讲机、榨水器、小型抽水泵、玻璃擦洗工具、外围环境地面扫地机和绿化带电动修剪设备等;提供所有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设备品牌、型号、功率等,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3.3.1.11、投标人自行提供保洁用的保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和地面保护材料等,这些消耗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并符合医院院感要求。
3.3.1.12、投标人自行提供医疗、生活垃圾袋,所使用的保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保洁手推车。
3.3.1.13、投标人自行提供洗涤拖把头的设备,医院方提供放置该设备的空间及相关设施(水、电、气、排水设施)。
3.3.1.14、投标人必须为其员工购置工作服、工作牌、防护用品等工作所需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3.2、环境保洁服务具体要求
3.3.2.1、室内环境保洁基本要求和标准
 
 
 
项目
序号
区域
质量标准
具体要求
室内保洁
1
地面
各种瓷砖、地面洁净,现本色,目视无纸屑、杂物、污渍、痰渍及粘附物。
门诊:地面每日用湿尘推推扫3次,并设专人不间断来回巡扫;每周用无损去污材料清洗一次;每月用洗地机全面清洁一次; 每2个月用抛光机进行地面抛光一次。
病室:地面一日六扫(上午上班前、晨间护理后、上午下班前、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前、晚班息灯前),每月彻底刷洗一次。每周对各区域进行吸尘不低于一次。
2
墙壁及天花板
无尘、无蛛网、墙裙及墙脚线无污渍。2米以下的墙壁(瓷砖木质等)现本色,无破损、无污渍。
墙裙及墙脚线每周擦洗1次,天花板、墙面、室内隔断墙面每月清洁1次,蜘蛛网随有随扫。天花板及墙面每月除尘1次。走廊内墙每日擦洗1次。
3
门窗
在1米的距离内目视无灰尘、污渍、粘附物,玻璃明亮。门锁把手洁净,无污渍。
门把手每日用清洁液抹洗1次。
门窗每周全面清洁1次,内窗户每周清洁1次,每周对门窗进行吸尘不低于一次。
4
灯具、开关
无尘、无污渍。
灯具、开关每日全面清洁1次,空调过滤网每月全面清洁1次。
5
室内
物品
表面无灰尘、无破损、无污渍、无粘附物、床单位清洁。
各诊室及候诊室桌椅、水暖洁具等伸手以下物品表面每日用清洁液抹洗1次;诊察台床单每日更换一次,如有污迹随时更换;
床头柜、床、沙发、茶几、桌椅、护理台等伸手以下平面每日用清洁液抹洗1次。
病区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采用湿式卫生;病人的床头柜每天一次,做到一柜一巾并消毒。
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的终末料理,床头柜及凳子用水彻底清洗,床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洗。
 
室内
保洁
 
6
各种不锈钢物品
(电梯厢内外、楼梯扶手、各类推车拉闸门、栅栏等)无灰尘、无锈斑、无污渍、现本色。
电梯厢内外、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液抹洗1次,每周电梯整体保养不少于2次,拉闸门、栅栏等每周清洁两次,每半月全面清洁消毒一次。
7
楼道、大厅、天台
整洁、无杂物、污渍、痰渍、及粘附物。扶手无灰尘、粘附物。
走廊、楼梯、通道每天按班次清扫地面4次。清扫后用湿尘推推扫一次,每天随时巡扫,天台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内墙每周清洁两次,窗户玻璃每月擦一次。
8
痰盂、垃圾桶(篓)、烟灰桶(缸)
倾倒及时,表面无污渍、无粘附物,现本色。
痰盂每日倾倒并刷洗2次,如遇呕吐物要及时清除并冲洗,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1次。
垃圾桶、烟灰桶每天倾倒3次,内、外面每日擦洗1次。
9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消毒灭菌严格按医院规定执行。菌落总数达到卫生标准。
各楼层、各房间每日开窗通风二次,每次30分钟;每周对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进行吸尘不低于一次。
10
配餐间
整洁,物体摆放有序,地面干燥现本色,无杂物、油污油渍及粘附物。水池干净无污垢、无积水,通畅。微波炉炉堂干净,安全使用。
配餐室每天用化油剂清洁地面1次,每天三餐后用湿尘推推扫一次,每天三餐后刷洗水池,清理下水道口,每周用洁瓷灵全面清洗洁具和水暖配件一次。
11
卫生间
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干燥现本色。天花板及墙面洁净无蜘蛛网。便器洁净无黄渍、通畅,室内无异味,抽风机风口干净。镜框、梳妆台及室内用具洁净。
卫生间洁具、镜面玻璃、水笼头每日擦洗一次。每周用专用清洁剂全面擦洗,便池每日用厕所清洁剂擦洗一次,随脏随扫。卫生工具分别固定放置整齐,不可交叉摆放。
12
各类
水池
无积水、无污垢、无饭渣、通畅。
每日擦洗2次,随脏随清;每周用专用清洁剂全面擦洗。
13
各种
挂牌
清洁、无灰尘、无粘附物、无蛛网
每天清抹2次,每周全面落实清洁1次。
14
各种
推车
整体清洁、车轮清洁、灵活,无头发及杂物缠绕,无污垢。
每天对使用后的治疗车、药车、护理车等用清洁液抹洗,每周用润滑油对车轮进行保养一次。
病历车、病历夹每周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洗1次。
垃圾分类
15
医疗垃圾
根据科室医疗废物量产生随时收集医疗废物,保证及时转运,勿堆积。按要求
进行医疗垃圾分类打包称重、登记、收
集、转运、暂存等
每天上午7:30前,下午2:30前将医疗废物转运到暂存处,医疗废物处理符合院感要求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每天转运结束后应当对转运工具进行消毒清洁。
16
生活
垃圾
 
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及上报工作。
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正常,按标准进行分类、投放、运输、处理、做好登记统计。
备注:发热门诊、核酸采样间等特殊区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清洁。

 
3.3.2.2、室外环境保洁基本要求和标准
项目
序号
范围
质量标准
具体要求
室外
保洁
1
道路、公共场地(含停车
场)
路面、路沿、人行道、墙根、雨水口等处,无泥砂、无垃圾、无积水、无污迹。
每天全面清扫一次,其中门诊楼、住院楼前及主干道等重点区域全面清扫三次;从早上6点半至21点,安排保洁员值班保洁;分段巡视,发现污水、杂物、痰迹、烟头等,及时清理、冲刷干净:及时清理雨后积水。
2
屋面、露台、网架、屋面、挡雨板、明暗沟
目视干净、无污迹、无青苔、无垃圾、无沙石,排水通畅。
每半月清扫一次;日常巡视,有明显杂物时,及时清除:明暗沟每月彻底清理一次。
3
路灯、通透围墙、栏杆、护窗、宣传栏、指示牌
干净、无污迹、无锈、无尘、无小广告。
路灯、通透围墙、栏杆、护窗,每月保洁一次;宣传栏、指示牌,每月保洁二次;不锈钢制品(护窗除外)每2周用不锈钢保养剂保养一次。
4
连廊
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污迹,顶面、墙角无尘、无蛛网,无小广
告。
每天全面清扫三次;从早上6点半至21点,安排保洁员值班保洁:每天湿拖一次,每月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地面消毒一次。
5
电梯
干净、无杂物、无锈迹;
故障上报及时、准确。
1每天全面保洁电梯轿厢、门厅四次,电梯门、按钮每天消毒一次,每月对轿厢内壁专业保养一次;发生故障,及时采取上报电梯抢修人员或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抢修。
6
绿化区
目视无枯枝落叶、无果皮等垃圾和杂物,无明显积水。及时清除杂草,除草时要注意不伤苗木;苗木的修剪需与四标苗木工人配合,生长季修剪和秋冬季修剪相结合,保证全年树形美观(符合园林要求)。
道路每天早晨、中午各清扫一次,从早上6点半至21点,安排保洁员值班保洁;负责室外绿化养护工作,每月进行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除草、修剪工作。
7
垃圾桶
垃圾桶目视无污迹,无广告纸,周围不积污水;
垃圾站内外保洁,无明显垃圾,无臭味,不积污水。
垃圾桶每天清运、清洗两次,每月用去污粉保洁一次;垃圾站日产日清100%,每月全面保洁一次。

 

 
3.4、外勤服务
3.4.1、外勤服务的总体要求
3.4.1.1、遵守医院物业工作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周到,服务热情。
3.4.1.2、标本篮每日擦拭一次,每周清洁一次。
3.4.1.3、接送病人用担架车、轮椅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接送传染病人车每次都要抹洗毒。
3.4.1.4、外勤送检及时,确保普通外勤30分钟内完成,紧急外勤10分钟内完成。
3.4.1.5、外勤质量高,无丢单、失单现象,确保接送无误。
3.4.1.6、因外勤工作失误给医院及病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4.2、外勤服务具体要求
项目
序号
区域
质量标准
具体要求
外勤
1
标本  送检
24小时值班,无空岗、脱岗、串岗现象发生;常规标本30分钟之内完成,紧急标本10分钟之内完成:标本收集及时,核对无误;无丢单、错单、漏单现象发生;交接、签字无疏漏。
随时接送各类标本:常规标本与特殊标本:分类收好各病室晨
间的大、小便标本、血标本及其他各类标本,与值班护士对好标本的相关内容(病房、床位、姓名:送检科室等)以及检验单、记账单、并做好相关记录;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把检验结果交给值班护士并签字:紧急标本:按医护人员的要求,迅速送到检验科室并将结果及时送交医护人员。
2
取药
服务
取药、送药遵医嘱:药方核对准确、无误,取、送药拿取及时,数量相符、无丢单、错单、漏单现象发生;
药品领取及时,无拖延;交接无错误、无疏漏,确保病房用药。
负责住院药房、急诊药品、静配中心药品的领取。
3
接送
报告单
 
联系及时、准确,无拖延;
严格相关交接手续,登记齐全、准确、清晰,无错误。无疏漏;领取的各类单据无丢单,错单,漏单现象发生。
接到病房相关报告单后,按要求正确送到相关科室;负责送各病室或各科之间的其他各类单据和物品。
4
领取
物品
严格物品领取的相关手续,必须有记录,有接收人签名,社绝各类错误的发生,做到及时、准确;取、送无丢单、错单、漏单现象发生;交接、签字无疏漏。
先到各病室与当班护士联系,按要求负责消毒包、一次性医疗用品、大输液及其他相关物品的领取;按要求到检验科领取各种培养皿并交主班护士;按要求接送需维修或修好的各种医疗仪器、担架、轮椅、推车等。
5
保洁消毒工作
工作过程中,严格消毒处理手续和管理规定,做到:不消毒不准上岗,不消毒不准工作;无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和器皿的现象发生:无器皿不消毒直接使用的现象发生。
工作人员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严格对手进行消毒处理;(工作前:先用肥皂全面擦拭手和手腕,再用流水冲洗双手,然后进行手的卫生消毒;工作中:戴好一次性手套或无菌乳胶手套,操作结束后进行手的消毒:工作后:对手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对使用的各种工具以及各种器皿按规定定时送供应室进行消毒处理。
6
其他
配合医院做好各项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绝不推诿。
配合医院做好各项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氧气搬运、临时搬物等,确保安全运送。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员工的办公、值班和生活所用水电费、通讯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
3.5.2、协助投标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文化活动。
3.5.3、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工作人员病、老、伤、残、亡的责任和善后工作,以及劳动合同关系和劳资纠纷的处理。
3.5.4、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投标人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方案、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月、周工作重点内容,经医院审定后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3.5.5、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针刺伤、跌倒、生病、伤亡事故等)、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物品被盗、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均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3.5.6、投标人违反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法规文件或医院相关制度等规定,给招标人、服务对象及其他第三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3.5.7、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严格执行招标人扫黑除恶工作安排,严格保守招标人的各项商业秘密(包含并不限于医护人员、患者隐私等),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投标人要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员工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爱护好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安全;不得参与病房陪护床(含寝具)的出租、收费管理;不得在医疗和工作区域进行住宿、做饭等生活行为。如有违反,招标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5.8、物业服务人员如出现偷盗行为,或对病人不友善、出现3次及以上投诉等现象,严格按照医院员工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处理,酿成的纠纷或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9、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节能举措,如有浪费行为,投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3.5.10、投标人应按医院院感相关工作要求,对其员工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尤其是新进员工,确保不发生不良医疗事件或院感事故。
3.5.11、投标人自主聘用工作人员,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投标人聘用人员与招标人不发生任何劳动、经济和法律关系。
3.5.12、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投标人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维修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5.13、投标人由于自身管理等需求要在招标人区域内更换或加装相关设施、设备,必须经得招标人同意,严禁涉及招标人隐私的设备安装,更换或加装的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合同期满后无条件自动转移为招标人资产。
3.5.14、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规定甲乙双方各自履行自身的征税义务,投标人自觉提供工作人员各类政策性保险保单,中班、晚夜班值班表,接受社会监督。
3.5.1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员工,遵守招标人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良行为及各类事故的发生。
3.5.16、投标人在服务期间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配合招标人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创建、三甲复评审、环保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凡被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督察提出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投标人需立即整改并承担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根据情节轻重,承担违约金1000-10000元/次,直接从当月应付款项中扣除。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给与任何补偿和赔偿。  
3.5.17、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每月的综合评定检查和考核,并承担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违约责任,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如因投标人服务质量或者服务态度不好,被患者或院方投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乙方证照无效、过期或不全;卫生保洁响应不及时;物业人员在公共场所抽烟;物业人员迟到、早退、未在岗、未按要求配置人员等其他不履行合同内容情形,须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招标人的总务部门。凡发现一处检查不合要求,招标人根据情节轻重,承担违约金500-5000元/次,直接从当月应付款项中扣除。  
四、人员配置
4.1、人员要求
4.1.1、投标人自行为本项目服务配备团队管理及具体实施人员,所有人员均具备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水平或技术能力,团队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主管等。
4.1.2、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4.1.3、员工的工资应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4.1.4、全部服务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福利。
4.1.5、全部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执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标准。
4.1.6、投标人派驻招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上岗证)资质。投标人招聘的本项目员工,因不符合招标人使用部门要求,三个月内招标人使用提出更换调整投标人员工2次以上(不含2次)的,从第三次开始计算每更换一人次投标人按照 500元/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无论何原因,造成招标人岗位缺人,时间不得超过2 天,否则从第三天开始按每超过一天投标人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人员到岗。
4.1.7、投标人所有拟安排进项目的工作人员均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招标人工作,且每年应对所有在职的员工进行体检,不合格员工应及时调离本项目。
4.1.8、所有保洁、外勤人员年龄男性应控制在60周岁以下,女性控制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另:一站式服务中心女性年龄控制在4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应控制在45周岁以下,相貌端正,身心健康,服务意识强,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能熟练操作电脑;中专或高中、职高及其他相应以上学历。
4.1.9、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工人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公司内部有培训机构,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参照招标服务质量与要求进行培训)。
4.1.10、本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总数量不超过139人,根据定岗定人定责定服务费用的原则,具体根据实际在岗人数进行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定期组织对保洁、外勤服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根据实际抽查的保洁、外勤服务人数支付服务费。  
 
4.2、人员编制
第一部分  物业保洁人员分布情况表
(1)、门急诊医技楼物业保洁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人数
门急诊  医技楼
一楼
门诊大厅
2
 
门诊药房
门诊挂号收费
儿科门急诊
1.5
急诊急救中心
2
介入中心
1
医学影像科
1
消毒供应中心
3
发热、肠道、肝病门诊
1
儿科二病区
1
康复理疗科
0.5
二楼
急诊ICU
1
留观区
1
内科门诊
1
外科门诊
1
 
门诊手术室
输血科
1
 
检验科
超声诊断科
1
三楼
妇科门诊
1.5
 
产科门诊(含人流室)
病理科
1
血液净化中心
1.5
中医特色诊疗区(含中医康复门诊)
2
内镜中心
1
四楼
眼科门诊
0.5
口腔科门诊
1
耳鼻喉科门诊
0.5
皮肤科门诊
0.5
中心ICU
2
手术麻醉科(含三楼手术辅助用房)
4
信息中心
0.5
健康管理中心
1
 
 
合计
36
替班休
4
总计
40

 
(2)、住院楼物业保洁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人数
住院楼
一楼
一楼:儿科、妇产科二病区
2
二楼
二楼:妇产科一病区、新生儿科(NICU)、产科VIP病房
2.5
三楼
三楼:普外二病区、普外三病区
2
四楼
四楼:神经医学科
2
五楼
五楼:心血管科四病区、骨科五病区
2
六楼
六楼:心血管科三病区、骨科四病区
2
七楼
七楼:肾内科、耳鼻喉、口腔科、眼科
2
八楼
八楼:泌尿外科、技能培训中心
2
九楼
九楼:消化内科、呼吸内科
2
十楼
十楼:普外四病区
2
十一楼
十一楼:GCP一期临床、   全科医学科
2
楼顶
楼顶与附楼:楼顶外环境、热燃机组
1
负一楼
核医学科
1
负一楼
医保结算大厅、药剂科
2
 
合计
25.5
替班休
3
总计
28.5

(3)、科研教学办公楼物业保洁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
人数
科研教学   办公楼
一楼
一楼:学术报告厅、多功能阶梯教室、后勤日杂库房  、顶楼
1
二楼
二楼:病案室、职能科室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示教室、会议室
1
三楼
三楼:院长办公室、中心实验室、医学院学生教室
1
四楼
四楼:职工之家、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
1
 
合计
4
 
替班休
0
 
总计
4

 
(4)、值班公寓楼物业保洁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
人数
值班   公寓楼
一楼
一楼:学生宿舍、医护值班室、医护办公室
2
二楼
二楼:医护宿舍
三楼
三楼:医护宿舍
四楼
四楼:医护宿舍
五楼
五楼:医护宿舍
顶楼
顶楼:顶楼外环境
 
合计
2

 
(5)、污水处理站、医疗气体及高压氧舱中心物业保洁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人数
污水处理站
一楼
一楼
1
顶楼
顶楼
医疗气体及高压氧舱中心
一楼
一楼
顶楼、负一楼
顶楼、负一楼
 
 
合计
1

(6)、其他杂项物业保洁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
人数
杂项工作人员
外围
门急诊医技楼(东、南、西面)、大门口外围
3
住院楼外围区域(东、南、西、北、面及负一楼北面)
3
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公寓楼外围区域、生态停车场、雨水花园、篮球场
2
医疗气体机房高压氧舱中心、垃圾站、杏林园、污水处理站外围
1
室内
全院玻璃清洗、电梯(含扶梯)清洁以及、隔帘、窗帘、门帘的拆装
8人(擦玻璃3人、电梯清洁3人、窗帘门帘拆装3人)
杂工
院内物品搬运、临时交代工作
3
绿化维护
负责全院室外绿化养护工作,含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除草、修剪工作
2
中晚班
全院病区及外围
0
专项工作
生活垃圾收集
4
医疗废物监管、收集、院内转运
6
车库
负一楼、负二楼
2
 
合计
39
替班休
5
总计
39

(7)、现场兼职管理人员配置
区域
楼层
岗位
配置
人数
现场兼职管
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兼全院保洁督导,垃圾、医疗废物管理
经理
1
门急诊医技楼主管兼妇产科门诊保洁
主管
1
住院楼主管兼全院擦玻璃
主管
1
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公寓楼主管兼电梯保洁
主管
1
污水处理站、高压氧舱中心、外围主管兼药品运送
主管
1
 
 
合计
5

 
第二部分  外勤及其他人员基本配置
(1)、外勤人员配置
序号
工作项目
拟配置
人数
1
送药
4.5
2
标本送检/取结果
4
3
手术室专职送检
/
4
晚夜班外勤
0
5
厕所疏通(24小时值守)
2
6
新老院区转运标本
1
 
合计
13.5
替班
2
总计
13.5

 
(2)、其他岗位人员
序号
工作项目
配置
人数
1
总务、器械库房下收下送物资
1
2
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  (24小时值班)
4
3
口腔科专职刷洗器械
1
 
合计
6
替班
0
总计
6

 
4.3、人员配置设置
4.3.1、依据长沙市三甲医院普通保洁外勤岗位完成单位工作量所需的人力配置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基本安排,结合劳动法强制休假的基本要求。
4.3.2、人员岗位安排为方便叙述,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物业服务项目内容、要求及实地勘查来细化具体岗位及所需人数,但必须得到招标人认可。
4.3.3、投标人应按前述要求(年龄、资质、健康状态等)安排物业服务人员为招标人服务,如发生3人次未按前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予赔偿。
4.3.4、服务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人员经费、设备购置与折旧费、物料消耗支出以及项目管理费用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临床支持服务、后勤保障服务、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及外运、医疗废弃物及非医疗废弃物回收管理服务用具、院内运输、通讯及调度设备费等医疗辅助费用、设备配置费、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晚夜班费、社保、相关材料费、本物业项目所必需的投标人自有设备的折旧费、管理费用(含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办公及差旅费、水电费、通讯费、税金和规费)以及罚款等其他损失性支出。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5.1、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为第一年的前3个月,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5.2、按照招标人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进行岗位人员配置,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人员配置(按人均费用进行增减)。
5.3、如遇政策调整(包括最低工资的调整,社保基数的调整等),工资及社保基数部分由招标人按政府规定的调整时间与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5.4、采取据实结算方式结算费用,每月费用次月结算,按实际在岗人员数量及每月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当月服务费用,核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由投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并经审核验收后,在次月的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支付。
5.5、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国家、政府或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及医院相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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