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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HX2023-招-213
二、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郊大石坝
中标金额(万元):28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名称:西双版纳州 2023 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监测点调查与选定、方案设计编制、站点建设、系统培训、项目验收、数据分析、信息发布与响应、监测站点的撤销等工作,监测点建设工作开展前须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计方案,并通过省地质调查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投入项目所需的相应设备; 3.按要求完成监测预警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 4.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普适型监测)预警数据采集内容、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协议、数据结构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监测预警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传输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 5.完成项目所在区域人员培训和后期质保工作; 6.运行维护工作:(1)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设备故障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护,维护工作应及时上报系统存档记录。(2)汛期内每月对监测点进行巡检,检查有无破坏迹象,对已被破坏的监测点进行记录,及时填表(参照《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附录 G)上报并快速解决。非汛期每两月巡检一次。(3)每季度检查太阳能充电面板,对有灰尘、积雪覆盖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清理;对树木生长导致太阳能电池板被遮挡的监测点,应及时修剪树枝。(4)具备电量自动测量功能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观察仪器电池电量;无电量自动测量功能的仪器设备,应每月进行人工检查。对电量不足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人工充电或更换电池。(5)每季度检查仪器机箱内部状态,对有异物的机箱进行清理;对锈蚀的接线端子进行更换。(6)工作期内出现数据异常的监测仪器设备,须在发现异常后 48 小时内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除异常。(7)雨量计应保持传感器探头无异物遮挡;翻斗式雨量计应每月清理雨量筒内的杂物,避免影响仪器测量精度。(8)裂缝计应每季度检查出线口,避免灰尘堵塞,影响钢丝绳收放;检查钢丝绳绷紧程度,对过松的裂缝计采取紧固措施。(9)售后服务要求:培训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编制完善的培训方案;响应机制及应急技术支持满足7×24小时服务,要有完整的响应机制及应急技术支持方案;应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对设备进行检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提供安装调试报告。
服务要求:1.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中标供应商需具备地质灾害行业领域及相关业务系统开发技术基础和实际项目开发经验。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较高技术素质和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成果满足项目要求。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监测仪器设备应能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稳定可靠,并提供相应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4.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应用专业技能和专业经验,对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深入详细设计。 5.提交的所有文档应当结构清晰,容易阅读和理解。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规范性和质量应符合项目评估部门及审批机构的要求。 6.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并将成果交付采购人后,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对不超出合同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 7.中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在合同中要求完成的其他任务及后续配合工作。 8.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制定的工作进度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和运维期结束之日止,中标供应商须在2024年02月28日前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工作(包含方案设计编制、站点建设与调试、监测预警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丽(组长)、杨维俊、董燕霞、熊应琴、李育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榕林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0691-212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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