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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承接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为完成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该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合同。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18条成都放射线之一的成都经布拖至云南通道的其中一段。是四川省五大经济区之一的攀西经济区便捷沟通相邻省份,打通对外通道的主要经济干线和主要出入口公路通道,承担省际间和沿线各市(州、县)客货运输服务,在未来四川省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支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国家安全、服务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作用。线起于会理县南阁镇,接在建的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利用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至会东县姜州镇,经铁柳镇,止于乌东德金沙江(川滇界),接云南省规划拟建乌东德至禄劝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约47.728km,其中新建段长约30.028km。
2.2招标范围
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预计工程量为:4处改河、11处弃土场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1处改河、10处弃土场的水工专项设计报告编制。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总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进度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配合业主提交报告给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修改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同时需投标截至之日前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按《外部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查看公司网站公告)完成供应商入库申请手续。
3.2 专用资质要求:要求具备效期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水工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3个公路或市政或铁路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业绩或水工工程实施方案业绩。同一项目不同桥梁或工点业绩可以累加。业绩证明以下列任意一项为准:(1)项目合同;(2)项目批复。
3.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项目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单位连续参加社保或其他证明本单位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经营处领取,领取时应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原件)。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投标人依需求选择购买,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bg.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0:00 时(北京时间)前。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勘察设计公司会议室(附三楼)。
6.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邮编:610041,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bg.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bg.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编:610041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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