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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林业资源保护和碳汇增值项目—林下经济作物种植(银杏种植)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林业资源保护和碳汇增值项目—林下经济作物种植(银杏种植)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X440200083200014u14e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2-12-14 09:30:00
公告标段(包)数量 1.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12-14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X440200083200014u14e001 是否延期开标 暂无数据
公告发布时间 2022-11-22 18:00:00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2022-12-14 09:30:00
公告性质 暂无数据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电子开标
公告类型 暂无数据 评审办法 暂无数据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11-22 18:0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投标
公告发布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公告源URL https://portal.ythpt.sg.gov.cn/detail?firstTab=06&secondTab=01&category=Ggwz&id=ea0a2dac36b94100953f6a6c2d48171b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林业资源保护和碳汇增值项目—林下经济作物种植(银杏种植)项目施工监理
1.2项目业主: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1.3项目批准部门: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新丰发改投审【2021】4号
1.5项目代码:2111-440000-04-01-488364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自筹解决100%
1.7招标人: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1.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新丰县内,司茅坪场、亚婆髻场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造林总面积为1000亩,共包括11个作业小班。造林地的林地清理共需333500.04平方米,挖穴整地共需63998穴,回穴土施基肥共需63998穴,栽植共需63998株,树木支撑共需63998株,抚育共需319990株。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工程建安费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8元,本次招标监理费为117000.00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3.2服务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3.3.1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农林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2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

广东彼岸景观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造价咨询单位

4

广东艺景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5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4.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23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作业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1.3投标人必须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若有)(附一式二份清单)。
6.4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备用U盘等其他投标资料。
6.7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新丰县人民东路23号
联系人(部门):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1-6846826

9.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2198025

9.4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23号
联系人(部门):新丰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751-6921819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2 日18 时00分

2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2年12 月14 日09时3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年12 月4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年12 月4 日16时30分至2022年12 月7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 月13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2 月13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12 月13 日0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12 月14 日09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年12 月14 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 月14 日09时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2年12 月14 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11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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