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维鑫晟税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闽联审厦招[2024]008号
中维鑫晟税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中维鑫晟税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4]008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主要内容: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具有税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6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含信息查询网页网址)。
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 年01月31日09 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02月07日18 时00分00秒通过 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fjlszx.hye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的海易招电子投标软件打开。
5.如需纸质文件邮寄,自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02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
通过专人送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02月26日08:30~09:30)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通过邮寄的,须不迟于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寄达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2月26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工业大厦12楼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92-6215256
邮 件:fjlsxm@126.com 邮 编: 361012
联系人:张煌辉、陈璐
1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本章第4点),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2024年01月31日
中维鑫晟税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中维鑫晟税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4]008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号 | 品名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
1 | 中维鑫晟税审服务采购项目 | 1-1 |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结算鉴证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 自招标人发出服务通知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完工产品结算鉴证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相关报告应获得招标人及税务局的认可。 | |
1-2 |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 自招标人发出服务通知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相关报告应获得甲方及税务局的认可。 | | |||
1-3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2024年-2028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 | |||
1-4 | 其他涉税服务(房地产税收筹划及日常税收申报、咨询、辅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品目号1-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2024年-2028年)及品目号1-4其他涉税服务的合同服务期限分五个服务周期:第一个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2024年度);第二个服务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度);第三个服务周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6年度);第四个服务周期为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2027年度);第五个服务周期为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2028年度)。 (3)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具有税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6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含信息查询网页网址)。
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 年01月31日09 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02月07日18 时00分00秒通过 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fjlszx.hye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的海易招电子投标软件打开。
5.如需纸质文件邮寄,自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02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
通过专人送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02月26日08:30~09:30)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通过邮寄的,须不迟于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寄达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2月26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工业大厦12楼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92-6215256
邮 件:fjlsxm@126.com 邮 编: 361012
联系人:张煌辉、陈璐
1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本章第4点),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2024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