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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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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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对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一期、二期、三期)的运行维护,涉及系统源代码、核心开发技术、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问题,由原软件开发商以外的供应商来承接此项工作,将增加运维难度,可能产生(如系统迭代、拓展、接续开发的适配性等) 潜在风险,给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正常平稳运行造成不必要的隐患,原软件开发商(浙江创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本项目上具有特定性:原软件开发商以外的供应商无法基于现有预算本项目,不具有可操作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创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369号B幢8层B8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13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0.1 KB
采购人: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对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一期、二期、三期)的运行维护,涉及系统源代码、核心开发技术、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问题,由原软件开发商以外的供应商来承接此项工作,将增加运维难度,可能产生(如系统迭代、拓展、接续开发的适配性等) 潜在风险,给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正常平稳运行造成不必要的隐患,原软件开发商(浙江创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本项目上具有特定性:原软件开发商以外的供应商无法基于现有预算本项目,不具有可操作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创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369号B幢8层B8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13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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