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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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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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区财政
*财政预算限额(元)
142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项目背景
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五条规定,各区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十条规定,各区水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采取有效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的,应当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
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承接“强区放权、简政放权”的改革任务,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福田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监测机构,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及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控人为水土流失。
关于经费的特别说明:原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于2016年采购了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编号:FTCG2016126120),三年服务期将于2019年10月12日期满。为保证工作持续正常开展,福田区水务局以19.2万元为首付款开展三年期的招标工作。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需求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365 日内。
2. 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3. 付款方式:
□标准
1) 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 项目建设完毕且已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采购人自拟:
1)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19.2万。
2) 项目执行中期(第6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70 %的款项。
3) 项目年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
4) 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次。
4. 关于验收
■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2、具体细则
附件
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需求申报书模版和评分标准模版-(通用类)1.3版.docx
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区财政
*财政预算限额(元)
142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项目背景
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五条规定,各区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十条规定,各区水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采取有效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的,应当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
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承接“强区放权、简政放权”的改革任务,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福田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监测机构,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及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控人为水土流失。
关于经费的特别说明:原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于2016年采购了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编号:FTCG2016126120),三年服务期将于2019年10月12日期满。为保证工作持续正常开展,福田区水务局以19.2万元为首付款开展三年期的招标工作。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需求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
1 | 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所对应的服务期限是1年。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三年总经费控制在426万元以内 | 1420000元/年 |
2 | | | | |
… | | | |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注 | 其他说明 | ||
1 | 项目概况(必选) | 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承担合同期限内深圳市福田区范围的水土保持工作计划、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信息化(仅限监督监测信息录入、图斑核查)、水土保持相关考核等工作。 | | | ||
2 | 服务要求(必选) | 1.编写深圳市福田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实施方案,对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进行设计;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深圳市福田区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3.对深圳市福田区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4.协助区水务局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协助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6.完成深圳市福田区水土流失监测,并开展台风暴雨天气条件下的水土流失巡查及应急响应工作; 7.按要求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中录入监督监测信息,及时完成“天地一体化”系统中的图斑核查任务; 8.跟踪水土保持相关考核动态,协助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治水提质任务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等考核中水土保持工作资料的汇总及上报; 9.向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进行汇报,包括特殊事件即时汇报,按月递交监督监测工作月报,合同期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10.协助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向生产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提供《深圳市水土保持简报》稿源; 11.完成深圳市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相关数据统计和资料整编。 | | | ||
3 | 人员要求(必选) | (1) 人数:4人,需派驻4人到采购单位开展项目工作。 (2) 人员素质: 1.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政府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项目工作经验。 2.项目成员(3人):均要求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政府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项目工作经验。 | | | ||
4 | 服务期限(必选) |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所对应的服务期限是1年。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 | ||
5 |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 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所需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仪器设备,并配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任务的车辆1台,所配车辆应性能良好。 | | | ||
6 | 成果要求(可选) | 服务成果主要包括: (1)合同执行期间编制的深圳市福田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实施方案、监督监测工作月报,以及期间形成的文件,上报的数据。 (2)合同期满提交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总结报告等全套项目资料。资料需按照福田区水务局归档要求进行整编,成果最终归福田区水务局所有。 | | | ||
7 |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 1.开展项目工作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中标供应商需派出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派驻到采购方开展项目工作的技术人员食宿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 | ||
…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 | |
特别要求 | ■无 □有 | | |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365 日内。
2. 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3. 付款方式:
□标准
1) 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 项目建设完毕且已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采购人自拟:
1)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19.2万。
2) 项目执行中期(第6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70 %的款项。
3) 项目年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
4) 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次。
4. 关于验收
■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 服务 | 价格 |
28分 | 52分 | 20分 |
2、具体细则
评分项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20 | |||||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8%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2_%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 ||||||
二、服务部分 | 52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评审项目二选一 | 服务响应客观评分(可选) | 重要服务要求 | ≤40 |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 |
一般服务要求 |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 ||||
服务方案(可选) |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 10-15 | 15 分 | 对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是否到位。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15 分; 第二名的,得 12 分; 第三名的,得 9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6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 ||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 2-5 | 5 分 |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 2-5 | 5 分 | 对投标文件中工作的重点难点是否有深入、合理的分析,关键问题解决方法是否切实可行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 |||
管理制度(可选) | 2-5 | □不选 | 5分 | |||
3 分 |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3 分; 第二名的,得 2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 |||||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必选) | 2-5 | 4 分 |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4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2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1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 |||
2 |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 ≤10 | ■不选 | 0分 | ||
分 | 演示时长: 分钟 演示内容: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方法二:等级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 良评分标准: 中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 评价为优得 分;评价为良得 分;评价为中得 分;评价为差得 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量化评分(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 |||||
3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 ≤20 | 15 分 |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1.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对第二项、第三项进行打分。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以下评审项任选一个或多个) (1) 从业时间(2分):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得2分。 (2) 项目经验(2分):每参加过一项政府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业绩的,得 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3) 其他(2分):持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出具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明文件的,得2分。 (4)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学历(3分):每有1人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项目经验(3分):每有1人具有1年以上政府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经验的,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其他(3分):每有1人持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出具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明文件的,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证明文件: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9年5月至7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须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须提供人员的业绩合同(需要体现业绩类型、时间、种类以及服务人员名称)原件扫描件,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工作单位证明扫描件。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4 | 便利化服务(可选) | ≤3分 | □不选 | 3分 | ||
3 分 |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本项满分的50%,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 |||||
5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必选) | -- | 2分 |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3.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 ||
三、商务部分 | 28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有效业绩 (必选) | ≤12 | 10 分 | 1.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1 分;以此类推。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 同类业绩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类 2) 业绩内容为: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3)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 ||
2 | 履约评价 (可选) | ≤6 | □不选 | 5分 | ||
5 分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 5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3 | 诚信评审 (必选) | -- | 5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4 |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 ≤5 | □不选 | 5分 | ||
5 分 | 1. 评审标准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 (1)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5星级或4星级水平评价证书。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含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含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含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5)考察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评价结果:信用等级为AAA。 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明文件得 1 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5 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5 | 采购单位本项目的个性化需求 (可选) | ≤5 | □不选 | 3分 | ||
3 分 | 1.评审标准 其他技术实力 (1)投标人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50%。 (2)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包括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的,每项得20%分数,本项最多得50%分数。 2.证明文件: 第(1)项要求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第(2)项要求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
附件
福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需求申报书模版和评分标准模版-(通用类)1.3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