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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生态环境局voc便携式监测仪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voc便携式监测仪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05 至 2022-12-12
撰写单位: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邱实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voc便携式监测仪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voc便携式监测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00-00662
项目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voc便携式监测仪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0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voc便携式监测仪(FID氢离子检测器)  2台
1. 设备用途:用于分析污染源(石油炼制、石油化学等)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现场采样与测试(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满足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抽查监测等工作需要。
2. 仪器原理:检测原理和甲烷分离方式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FID 原理。
3. 配置: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主机,包括:(1)样品采集和传输单元:不小于0.5米采样探管(可拆卸),不小于1米伴热管线,采样泵,流量控制模块,过滤器;(2)样品分离/预处理单元:高温催化前处理单元;(3)分析单元:双FID检测器及辅助气路;(4)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控制和数据软件,触控微处理单元 ;(5)辅助设备:内置电池,固态储氢瓶,内置空气源。
4. 技术参数:
4.1设备需采用催化氧化+双FID检测技术,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连续实时秒级出数。(需提供数据记录设置和数据记录截图,同时体现品牌标识的证明材料);            
4.2氢气,助燃空气均使用高精度EPC控制,提高流量控制稳定性;
4.3★设备须采用固态储氢技术,安全稳定,便于携带及运输,可低压重复充装;
4.4整机预热时间 <30min;
4.5 ★电池工作时间 ≥6小时;
4.6内嵌大屏触控微处理单元(可取放)、WI-FI通讯,可通过取下触控微处理单元在现场50m范围内通过预置软件操控仪器;
4.7测量范围:0~10000mg/m3,自动量程切换;
4.8检出限:≤0.07mg/m³(以碳计);
4.9相对标准偏差:≤2%  (CH4);
4.10线性误差:±2%(CH4);
4.11加标回收率:±20% ;
4.12集成化高,包括电池,整机重量不超过12Kg。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6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05021009248047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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