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收银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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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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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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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招标代理: |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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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20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3 09:3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收银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收银机设备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收银机设备项目 2.2招标范围:选取不超过5家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收银机设备项目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4.投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0至2024-05-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楼2单元7层71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 月 20 日至2024年 05 月 24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到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楼2单元7层714室)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高管情况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3 09:30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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