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实验学校小学部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已作废]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金实验学校小学部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已作废]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南金实验学校小学部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08097 | 工程名称 | 南金实验学校小学部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08097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金实验学校小学部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严仁官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沪231060811697 | -5.000000% | 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2.4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严仁官 | 崔薇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严仁官 | 崔薇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明德 | 邹威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沪建安B(2012)0051424],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沪23106081169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13)39973],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286639]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建筑师一级[122101215] | 注册一级建筑师[161105083]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沪231060811697 | 辽121101107380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5.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 | 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2.48 | 86.02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费下浮率26% ,施工费下浮率5%;企业得分业绩:北大培文国际学校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川路(顾戴路-古美西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管理德清论坛会址项目,繁兴路(雅乐路-纪育路)道路新建工程。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下浮率23%, 施工费下浮率5%;企业得分业绩:苏州江南航天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军用方舱等生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研发试验厂房和综合试验场室外工程EPC总承包,萧县圣泉乡圣泉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代建)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