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地块采购建设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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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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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地块采购建设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地块采购建设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40072048582308090558
项目业主: 龙门县人民法院
服务机构: 龙门县汇智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地块采购建设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40072048582308090558
合同总金额: ¥1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
服务内容: 项目地块位于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地块总用地面积5637平方米,规划建设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惠府[2017]86号)的相关要求,为摸清土地前期用地及土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符合项目用地要求并进入下一步用地程序,委托服务单位开展本项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提交该地块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并组织专家评审,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完成备案事宜。
合同附件 人民法院左潭法庭地块调查合同.pdf
龙门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9日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地块采购建设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40072048582308090558
项目业主: 龙门县人民法院
服务机构: 龙门县汇智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地块采购建设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40072048582308090558
合同总金额: ¥1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
服务内容: 项目地块位于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地块总用地面积5637平方米,规划建设龙门县人民法院左潭人民法庭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惠府[2017]86号)的相关要求,为摸清土地前期用地及土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符合项目用地要求并进入下一步用地程序,委托服务单位开展本项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提交该地块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并组织专家评审,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完成备案事宜。
合同附件 人民法院左潭法庭地块调查合同.pdf
龙门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