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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建公司十周年系列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价文件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需采购一家宣传片制作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莞建公司十周年系列宣传片制作项目
2、采购范围: 莞建公司十周年形象宣传片、莞建公司十周年系列纪录短片(5集)
3、项目地点: 东莞
4、制作周期: 暂定10天(影片定稿需在2024年6月1日前正式交付);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发布于莞建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东实集团官网(http://www.dgsy.com.cn)。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具备宣传片制作经验,要求 2021  年     5月 1 日起至 2024年 4 月 30 日,完成至少2个        宣传片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
3、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是公司库内的合格供应商。或当投标人为采购人供应商库外单位时,应经过采购人采购小组在合作意愿、公司实力、团队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合格后,方可接受其投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于 7 天内出样片,经采购方审查后,由中标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于审查意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付符合修改要求和质量的下一稿成片。按照采购方要求修改后的最终定稿需在2024年6月 1 日前正式交付使用。
2.售后服务:承诺合同签订后1年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后续剪辑、改版、配音等售后服务。。
六、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供影视片策划方案及分镜脚本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需在对乙方完成的影视片策划方案及分镜脚本予以书面确认,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书面确认资料、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付款审批表等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首期款。
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制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及结算,乙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229702元(含税6%)。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差旅费、会务和咨询费、印刷出版费、管理费、税金、保险、利润及风险等一切费用。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业绩材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若乙方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第一笔请款中扣收。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15  日(星期 三  )上午10:30。
2、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 9 栋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69-39009900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4年 5月 11日
莞建公司十周年系列宣传片制作项目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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