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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村镇前进高层安置房一期EPC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许村镇前进高层安置房一期EPC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村镇前进高层安置房一期EPC项目(一标段)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招标人为浙江杭嘉产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村镇前进村东湖南路以东、崇韵街以南、莫河路以西、望梅路以北。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6070.45㎡,总建筑面积为约18.2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73万㎡,地下建筑面积6.55万㎡,招标内容为扩初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市政景观工程、公区精装修工程、标识标牌等全部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扩初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精装修(公厕、设备用房、公共区域)设计、门窗深化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BIM设计(含地下室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建筑工程、室内综合管线工程、地下室及夹层机房布局、设备安装与综合管线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工程等,精度达到LOD300,能准确表述模型元素信息)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限额设计总协调等】。
2)、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含电梯信号覆盖)、空气源热水系统、光伏、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幕墙、公区精装修、交通设施标识标线、标识标牌、室外附属工程等,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
4)、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其他: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建设方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服务,网络、电信、移动、管道燃气、永久水电等单位实施项目的总包管理及配合,场地准备费、场地平整和清障费用及临时设施费,临时道路借地及铺设,垃圾清理费,其他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费,围墙费,工程保险费等。
6)、从中标后至交房验收完成上述所有的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临时水电、永久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三网合一预埋管道、有线电视预埋管道及箱体安装和穿线,燃气、永久水套管预埋及封堵由投标人完成)的设计费及施工费由招标人承担外〕。配套工程施工界面详见:《配套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表》。
2.4建安工程费:约75000万元。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争创嘉兴市标化工地)。
4.合同服务期
4.1建设工期(设计、施工):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个月内取得图审合格证,施工工期:1155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  月 日(周一)对应施工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地址:。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7.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9.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杭嘉产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邮    编: 314419                           邮    编:  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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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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