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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文件
项目名称: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 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2023BTFGN02153
采 购 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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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 采购人要求.....................................................................................................................20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7
第五章 合同.................................................................................................................................3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81
第七章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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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琥珀东樾
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进行询比,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BTFGN02153
2.项目名称: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
3.项目地点:琥珀东樾里项目
4.项目单位: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范围:合肥市瑶海区琥珀东樾里项目地块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临泉东路与通达路交口东南 角,占地约 6.6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8.17 万平方米。其中地库 4.4 万平方米,分为 A、B 两 个住宅地块。本次采购范围为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单元入口局部石膏板、金属格栅吊顶、
墙面装饰、线路改造及灯具安装,汽车坡道改造,字体设计与安装。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图
纸、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150 万元
8.计划工期:45日历天
9.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10.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本次询比第 1 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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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其他要求: / 。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09 月 12 日 00:00 至 2023 年 09 月 19 日 17:30。
2.获取方式:
(1)本询比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 阅询比文件。
(3)潜在供应商查阅询比文件后,如参与响应,则须在规定的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信息的填写。
(4)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5)询比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 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询比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 元整,售后不退。
四、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2023 年 09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2.询比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 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评 标室(六)。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询比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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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地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话:400 998 0000
电 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电 话:0551-62661926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询比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http://www.ahggzyjt.com/)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 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询比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 易系统平台打印。
八、响应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 交即可)
标段简称:1 标段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4214759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944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100 页
账号:6232811630000109534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
包括‘-”及后 6 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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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1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总包及分包规 定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分包情况: □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 和认可 不允许
4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5最高限价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6项目经理其他 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询比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 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 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询比项目中标后合 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询比项目并全面履约。 (3)中标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 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 中标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7业绩要求证明 材料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已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至少含业主(或合同甲方)盖章)。(已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备注: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 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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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审小组 不予认可。
8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 18ZHZB 格式,供应商 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 18ZHTB。
9供应商提出疑 问截止时间(1)时间:2023 年 09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2)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10构成询比的其 他材料图纸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获得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询比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 目附件。
11询比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2)缴纳形式:□√ 银行转账 □√ 银行电汇 □√ 银行保函 □√ 担保 机构担保 □√ 保证保险 (3)递交要求: ①询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 ②响应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供应商 响应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询比文件规定要求递交响 应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询比公告所示。 ④采用银行保函,应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 行保函;评审时评审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 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⑤供应商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 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 ⑥成交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 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且原件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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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 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4)注意事项: ①询比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询比保证 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询比保 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②如本项目前次采购失败,采购人退还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供应商参 与本次询比,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询比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询比 保证金。 ③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询比保证金无 效。 ④以上银行保函承担责任的方式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12不予退还询比 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在询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13询比现场提交 的其他材料要 求/
14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15确定中标候选 人和成交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 家
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16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 子交易系统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 关责任。
17告知询比结果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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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式□询比现场告知
18履约保证金(1)金额:成交金额的 2% (2)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 保保证保险。 (3)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 付独立保函。 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 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 付保证保险。 (4)担保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若成交人在发出 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 (5)退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6)其他要求:
19采购代理服务 费及工程量清 单和最高投标 限价编制费及 审核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 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 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 80%计取,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 不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成交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须直接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 制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编制费用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 50%收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响 应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3)以上费用代理机构有权从询比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20补充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2 家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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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交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2 家的或经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供应商的,应重新发布采购信息。 重新发布后,如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2 家或经评审后至少有 1 家合格 供应商的,项目采用谈判方式推荐成交人。具体谈判方式评审方法、流 程及注意事项详见本章节“第 25 条 其他补充说明”。
21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终响应报价不得高于询比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在工程项目询比过程中,供应商最终响应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或项目预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终响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
22重要说明(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 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 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执行,本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 中已包含询比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 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3)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后,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 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最终响应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供应商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前若供应 商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未提出相关疑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 投标限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供应商应按其报价完成询比范围和图纸内 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 差或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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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 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 交人中标资格; (5)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 合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成交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 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 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供应商参与询比,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 告等)、串通询比、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 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供应商按询比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 报派驻响应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采购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询比文件另有约定,供应商派驻响应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人 员均应为响应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供应商提供的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 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 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审小组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审小组应予 以认可。 (10)采用一级建造师响应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 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3电子招标本询比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询比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 投标操作要求见本章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 行)》。询比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询比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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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解释权(1)构成本询比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 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询比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比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 规定,按询比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评审方法和 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6)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5其他补充 说明一、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 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为 2 家及以上时,本项目可继续在规定 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如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供应商≥2 家,按照询比采购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成交人;如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供应商为 1 家时,按照谈判方式推荐成交人。谈判方式评审方法、流程及注意事项为:1.谈判方式及流程(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供应商为 1 家): (1)谈判小组将与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一家供应商就响应报价、施工方案 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谈判并不进行二轮报价。 2.谈判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 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记录。 (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 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谈判小组将以询标 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谈判小组认定其报 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3)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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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其响应。 三、本次询比采购项目的项目业主为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中标后中 标通知书由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但是后续合同签订、履约 保证金的开具以及项目履约等工作由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负责签订并盖章。 四、重难点 (1)本工程为品质提升工程,墙、顶面水性涂料涂饰工程验收允许偏差 参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规范中对高 级涂饰的相关要求,砖饰允许偏差里面垂直度为 1mm、表面平整度为 2mm、接缝宽度为 0.5mm,检验方法参照规范要求。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组织现场踏勘,对图纸进行深 化,重点是通道的吊顶高度、无障碍要求、防碰撞要求等。 五、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经监理、审计审核后并经采购人最终审核的已完产值 的 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监 理、跟踪审计、采购人初审后付至合同价的 90%,最终审核完成后三个 月内支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 年)满且供应商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质量回访合格后一次付清。 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 证金,则在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六、本项目的水电费按照结算价的千分之七进行扣除。 七、唱标信息内容与响应函中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中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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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须知和注意事项
1.导入 EXCEL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请保持表格内的宽度不超过一页。超过一页部分会被切 割开,并自动附到文档最后,造成内容不连贯(也可以通过打印预览查看是宽度是否超过一页)。
如图所示:
合肥市南七花园A02地块24#楼电梯及自动扶梯供应工程(安装)xls兼容模式>Excel 朱少尉 困 一 口 X
文件 开始 插入 页面布局 公式 数据 审阅 视图 口告诉我你想要做什么
剪切 宋体
只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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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冒自动换行 常规 叨 B v O
暗复制 囤埴充
粘贴 B IU·田·|④·△·嗖·三菩三 蛋 圉合并后居中 口%, δ$ 条件格式 套用 单元格样式 插入 删除 排序和筛选查找和选择
格式刷 表格格式·
格式
清除
剪贴板 字体 对齐方式 l 数字 样式 单元格 编辑
G3 fx
A B C D E G H I J K L M N 0 〕^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计里单位 工程量
2 24#楼
<项目特征>
1.名称:客梯,编号:DT1"DT3
2.型号
3.用途
4.层数
5.服务楼层:B3F、B2F、B1F、
1F、5~18F
6.提升高度:106.9m
1 030107001001 交流电梯 7.梯速:3.5m/s 部
8.载重:1,60Okg
9.开门类型:中分门
10.控制模式:群控
11.电梯空调:有
12.机房(有/无):有
第1
<工程内容>
1.本体安装
2.电梯电气安装
3
<项目特征>
1.名称:客梯(兼无障碍电
梯),编号:DT4
2.型号
3.用途
4.层数
眼冬趣匡·RQR、RQR、RIW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一) 措施项目清单(二) 其他项目清单 零星工作项目表 …④
就绪 田 回 凹 + 100%
2.导入 EXCEL 表格的时候,会根据页面布局(横向,纵向)自动转换成 PDF。
3.如果 EXCEL 表中有多个 sheet,导入 EXCEL 时会自动按照 EXCEL 表内的 sheet 顺序逐个导入 投标工具并转换 PDF。
4.供应商生成响应文件时做好检查工作,以免造成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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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有关定义
本项目的交易方式为询比,采购人为项目实施建设的发包人(甲方),供应商为参与询比的 主体,成交人为参与询比,并获得项目实施的承包人(乙方)。
2.询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供应商如对询比文件内容有疑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出。
2.2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代理机构将在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澄清或修改询比文件,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 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 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 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询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比文件(含澄清、修改等内容)。
3.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3.1 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比文件中“采购人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 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2 无论询比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 标准。
3.3 供应商与代理机构之间与询比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 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 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3.4 除询比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构成
4.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比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 目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4.2 上述文件应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5.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 备选响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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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价
6.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比全部采购人要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 工程。
6.2 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询比文件规定的预 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3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 同包含在报价中。
6.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7.询比有效期
7.1 询比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询比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无效响应。
7.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在原询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 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比 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8.响应文件的制作
8.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响应的,除联合协议及询比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 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 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 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 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 文件)。
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9.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 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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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按本询比文件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 时间。
10.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0.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询比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 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如询比延期,按最新发布询比时间执行)。
10.2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 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0.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 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1.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委派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等方式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 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 责和义务。
12.终止询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本项目,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通过评审小组评审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导致本次询比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询比文件有重大漏洞,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3.1 评审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2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即网上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
13.3 如有询标,供应商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 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因授权代表联系 第 18 页 共 100 页
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4.确定成交人
14.1 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成交人,由代理机构在 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由采购人函告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 上予以公告。
14.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 承担任何责任。
15.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 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16.保密要求
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 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7.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http://www.ahggzyjt.com)发布 中标结果公告。
18.签订合同
18.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合同。
18.2 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8.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询比活动。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 项目重新开展的询比活动。
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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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人要求
施工单价含该施工项目(除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增减外)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等 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补贴费用。
一、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一般要求
详见询比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为品质提升工程,墙、顶面水性涂料涂饰工程验收允许偏差参照《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规范中对高级涂饰的相关要求,砖饰允许偏差里面垂直度 为 1mm、表面平整度为 2mm、接缝宽度为 0.5mm,检验方法参照规范要求。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组织现场踏勘,对图纸进行深化,重点是通道的吊 顶高度、无障碍要求、防碰撞要求等。
3.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
本采购工程项目施工、验收须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及有关部委、安徽省、项目所在市 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文件标准之间相互冲突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4.重点难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1 本采购项目重点难点:
(1)本项目现场存在多个施工单位穿插施工,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须明确作业面移交标准、完 善作业面交接流程,须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等国家现行标准 的规定(以上国家标准如有最新版本,遵照最新版本执行)。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 的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等国家现行标 准的规定;供应商应重点阐述如何做好材料的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并通过环保的验收检测。(3)满足绿色建筑等级二星要求。
本项内容与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评审相对应,供应商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全面重点阐述。4.2 本采购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4.3 其他要求:/。
5.材料与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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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甲供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如有):/
(一)材料质量管理:
1.所有主材(如墙地砖砖、各种装饰材料、防水材料等)进场施工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及监理 单位认可并封样,按样施工。(材料样品封样及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办法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应 严格执行),另外所有材料检测批次需符项目当地质检站要求。其中墙地砖、石材样品必须提前 按发包人要求根据物料表送样选型,直至发包人确认为止,如承包人不满足物料表及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将此部分委托给其他供应商,并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如承包人拒绝,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
2.本项目已约定推荐品牌,承包人已响应的必须严格执行,先送样,待工程部认证后再进货;不得擅自随意更换,否则每次处5万元违约金,由此引起的返工、修补等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品牌参考表,见附录)。
3.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见证单位对该工程试验进行见证试验以及发包人组织或请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检查(飞行检查),承包人应接受并积极配合。主要根 据第三方见证单位的检测结果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 完成直至质量验收合格,否则在工程款中相应给与违约赔偿。
4.门窗洞口的全过程防护由承包人负责设置,费用含在报价内。洞口的预埋件和护角施工及 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含在报价内。
5.本工程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其它特殊要求所需的各种 外加剂和采用的其它技术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凡设计与现行标准、规范及地方规定不统一的,应按其中的高标准从严执行。
7.关于材料设备进场时间的要求:材料的最迟进场时间必须按发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要 求执行。所有采购、分包合同签订完成后必须提交一份复印件给发包人。未在约定节点内完成合 同签订和材料进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必须支付发包人1万元/(天·项)的违约金。
(二)施工管理要求:
1.本工程工期紧,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条款。
2.工程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含签证)或其他方式达到增加造价 的目的。
3.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地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4.供应商应认真仔细踏勘现场,对现场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要熟悉,根据自身实力考虑各种 第 21 页 共 100 页
潜在的风险,请充分考虑市场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合理报价。
5.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本项目不提供生活区搭设场地,请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在外租场 地解决,不另计费用。
6.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含施工设备、周转材料)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 本市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按行业管理要求需办理的一切手续 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7.对其他单位工程实体造成的破坏需要需无条件修复,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承包人需与总包单位签订总分包管理合同和安全协议,竣工资料移交给总包。
9.承包人响应报价中包含水电费用,水电费服从合同价的 0.7%扣除。总包配合费不计入报价。
11.装饰装修质量管理方面
(1)室内防水乳胶漆、卫生间防水材料必须提供出库单,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配合必要的 送检(防水材料、乳胶漆需注明为本项目专用的字样;)
(2)室内环境控制方面:承包人所施工的区域必须通过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环保检测单位 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任何一项达不到国家现行室内环境标准的规定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承包人对其选用的装修材料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有效、准确的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及放射性参数检测报告,保证所用材料均能达到环保要求;住宅装饰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符合《民用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以上国家标准如有 最新版本,遵照最新版本执行)。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3)成品保护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措施。在每项工作完成之后立刻按要求保护,所有损坏、丢失材料,都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或赔偿。
12.装饰装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承包人应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采取严格、科学的安 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工伤、火灾等 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2)承包人应遵守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 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现场设置集中加工区并配置加工机械,瓷砖、石膏板、龙骨、细木工板等材料在集 中加工场地加工;
(4)严禁在户内和公区楼地面直接搅拌砂浆,应在地面上铺设铁板,并及时清理场地;所有 户内和公区的工序施工应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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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施工范围内的各项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等均在报价范围内;
(2)石材、墙、地砖二次加工(含切割、倒角、磨边)的费用在报价范围内;(3)本次报价包含施工过程中的工完料清以及竣工拓荒保洁、精保洁。
(4)本工程所有拆除物及建筑垃圾外运不进行另外计量,含在各类施工内容中。
(5)本工程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外,发包人有权进行另行 分包,因此建设单位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从承包人费用中扣除,不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准,并没收 相应履约保证金。
(6)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超合同工期二个月及以上等 违约行为,采购人将严格按合同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并 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索赔。
(三)结算审核管理
1.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接收到发包人通知后无条 件配合发包人完成,不影响竣工交付,逾期按照以上违约处理,并承担发包人因承包人逾期提交 资料造成的一切损失。
2.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7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 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的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 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3.图纸会审结束后,图纸会审答复修改以相应的设计修改通知单为准,结算时以相对应的设 计修改通知单为准。
4.设计修改单、联系单的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完成。
5.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结算资料。
6.除明确不报价的外,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询比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内容。承包人 应仔细踏勘现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报价中没有列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报价中 的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承包人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内容、费用进行充分考虑;施工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增加费用。7.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 9%,否则发包人有权推迟或不支付工程款。
8.根据合政〔2018〕16 号文要求,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 10%的,其超过 10%以 上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合同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代扣,并支付给受托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9.本项目所附合同及附件为中标后双方谈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第 23 页 共 100 页
中标后双方对实质性条款将不再进行修改和谈判,承包人决定参与响应必须是完全接受合同中各 项条款,在中标后,发包人将与承包人按此合同签订最后的施工合同,请承包人在响应前详细阅 读诸如付款方式等在内的实质性条款内容,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涉及的风险一并视为承包人报价时 已做全部考虑。
10.承包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 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询比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书面异议或书面修正要求。响应前若承包人对清单和控制价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工程 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合理。中标后,承包人应按其报价完成采购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 以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者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
11.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开工令后一周内必须进场施工(具体以开工指令为准)。在收到开工 指令后未安排项目人员到场,视为放弃中标,发包人有权选择重新询比或将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 签订合同。
(四)施工阶段及结算阶段对承包人的资料管理要求
1.三单(经济签证、技术联系单、设计修改单)格式按照发包人下发文件格式执行(中标后 由发包人提供)。
2.签证事项发生完成后28日历天内须提报完整资料到发包人工程部,超过期限不再办理。
3.签证、技术联系单签章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承包人印章必须为公司法人授权的印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询比文件,合同签订前提供印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原件给发包人存档。提 报时间须签字完整,不得空白。
4.结算定案后须在结算定案表上签字确认,由公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签署“同意 审核结果”意见并加盖公章。
5.提报内容须阐述时间、事由、经过、结果及费用明细,要求内容准确清楚,不得出现歧义。
签证须附现场照片,包括施工前的情况、施工后的情况,照片要能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复 杂的签证还须附图纸表示现场内容及工程量。附件资料须承包人、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6.上报的签证要有总价及计算过程。采用清单招标的须进行软件组价。发包人或跟踪审核人 员仅对上报的费用进行审核,没有上报的费用视为仅对此单进行事实确认,增加费用的不予计算,减少费用的按实扣减。
7.所有接收的设计修改单均须带有发包人技术研发部填写的封面,结算资料上报时按照接收 内容逐份计算装订进结算资料中。
8.结算阶段资料报审要求:详见发包人结算资料管理要求文件(中标后由发包人提供)。
9.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资料及结算资料编制要求须执行业主方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文件待承包 第 24 页 共 100 页
人进场后由业主方相关职能部门交底。因承包人不符合管理规定要求造成的延期等一切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
10.本项目成交后与本项目业主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品牌参考表
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要求备注
1开关、插座、空白 面板鸿雁、正泰、飞雕、公 牛看样选用,经甲方确定后方 可使用
2灯具 (射灯、平板灯、排气扇等)欧普、TCL、三雄极光、浙江阳光、飞利浦看样选用,经甲方确定后方 可使用
3门锁五金(门锁、木门轴承合页、木 门插销、门止、家 具铰链、家具导轨、磁吸等)坚朗、东泰、顶固、汇 泰龙看样选用,经甲方确定后方 可使用
4墙、地砖诺贝尔、马可波罗、惠 达、斯米克、新中源全抛釉,按物料表样品送样,经甲方确定后方可使用
5内墙乳胶漆多乐士(内墙 1000 型)、三棵树(SJI001 系列)、立邦(美得丽)、华润(S86000)、富思特 (G200)1.所选产品施工前必须提供 三个及以上样板,建设方根 据质量选择品牌; 2.所选品牌须经甲方认可
6外墙涂料STO(硅树脂改性外墙弹 性乳胶漆 40201-012)、三棵树(SGT101 拉毛弹 性外墙涂料(厚))、科创美(外墙弹性乳胶 漆 K8080G)、华润(水性1.所选产品施工前必须提供 三个及以上样板,建设方根 据质量选择品牌; 2.所选品牌须经甲方认可,外墙涂料由专业的施工队伍 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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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涂系列 H25)、富思特(E165)、宇画石(弹 丽洁 2500#)、久诺
7瓷砖粘合剂德高、西卡、伟伯、立 邦、雨虹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施工

注:参考品牌不得少于三个,对于采购人提供的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可选用参考 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响应文件《采购人参考的 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审小组评审,未在《采购人参考 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审小组评审未通过的,中 标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如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
12.图纸已经审查合格,设计深度符合施工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 范和规程。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在根据清单成果文件在响应文件报价表中报出最终响应总价。
2.供应商需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自行考虑报价风险。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图纸清单范围内所 有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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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估法)
一、总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响应文件满足询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响应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 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比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审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评审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对于 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询比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
4.经评审小组评审如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
二、评审方法
2.1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3.4分值汇总 (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10 分 (2)技术部分:20 分 (3)响应报价:70 分
2.3.5是否执行异常低价评审执行□不执行
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5 %
3.1中标候选人的推 荐原则及标准总分相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如果再相等,则 由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 候选人顺序。

2.2 初审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 如下:
初审表
序号评审指标合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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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书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2报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 格式”的要求。
3资质证书提供符合询比公告的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1)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单位必 须是供应商本单位; (2)提供项目经理承诺,格式后附。
6供应商业绩提供符合询比公告的供应商业绩。
7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符合询比公告的项目经理业绩。
8响应函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9询比文件获取情况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询比文件获取。未在响应文件 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询比采购文件规定获取手续的,响应无效。
10授权书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11询比保证金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1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13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2)响应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供应商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但询比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及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出现实质性内容不一 致。 (5)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不应为负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的数据未出现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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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异常低价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为异常低价的。
14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2.3 综合评估
2.3.1 评审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2.3.2 评审小组按照下表对通过初审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2.3.3 本项目综合评估满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分值为 10 分,技术分值为 20 分,价格分值 为 70 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范围
2.3.3(1)商务评分 标准 (10 分)企业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 不少于 100 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 绩,每个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 备注:1.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不重 复计取;经评审小组通过的资格审查业 绩不作为本项加分项。 2.业绩证明资料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7 业 绩要求证明材料”。0-10
2.3.3(2)技术评分 标准 (20 分)质量管理体系与 措施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和 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优秀得 2<F≤4 分,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4 分。0-4
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体系的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 优秀得 2<F≤4 分,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4 分。0-4
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总体网络进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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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靠度,工 期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优秀得 2<F≤4 分,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4 分。
提供劳动力安 排、物资供应计 划工程进度计划中应详细列出每阶段配备 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以及配备劳动 力数量,主要工程材料采购计划及保障 措施完整可靠进行评分。 优秀得 2<F≤4 分,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4 分。0-4
施工重点、难点 分析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施 工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 措施,且措施科学合理进行评分。 优秀得 2<F≤4 分,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4 分。0-4
2.3.3(3)价格分 (70 分)(一)评审基准价计算 1.确定评审价 评审价=报价表文字报价; 2.纳入评审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1)通过有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的评审价; (2)评审价降幅≥13%; <评审价降幅=(1-评审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3.计算评审价平均值 以通过上述“2.纳入评审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响应 文件的评审价作为有效评审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审价平均值的情况,评 审小组将否决所有询比。 对所有有效评审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 n 个较高有效评审价 和 n 个较低有效评审价,取其他有效评审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审价平均 值。设有效评审价对应的供应商数量为 X,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a)当 X≤5,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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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当 5<X≤10,n=1; (c)当 10<X≤0,n=2;以此类推。 4.确定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平均值。 评审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二)对应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1.偏差率=100%×(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差 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审价得分计算: ①如果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 *100*E1; ②如果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 *100*E2。 其中:F=70,E1=1;E2=0.5。 当评审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 分计算。 注:评审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3.4 分值汇总
(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 2.3.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供应商本章第 2.3.3 款第(1)目-第(2)目的得分以评审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①按本章第 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②按本章第 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③按本章第 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 C。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供应商得分=A+B+C。
(4)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 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
2.3.5 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1)评审小组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存在的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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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供应商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审小组应否决其 响应。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a.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c.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成交资格;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e.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询比采购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响应:
a.采购人在开启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b.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审小组成员等信息;c.采购人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e.采购人明示或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提供方便;
f.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参照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文件,评审小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 第 32 页 共 100 页
中标候选人的响应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①评审要求:供应商响应报价降幅大于等于控制价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评审小组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②证明材料要求:进行异常低价评审的响应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 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③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响应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g.类似项目业绩;
h.评审小组认为不得作为降低响应报价依据的情形。
④评审标准:评审小组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 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预成交结果的附件提交给采购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 清、说明或评审小组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审小组应 否决其响应。
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3.1 除“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评审小组依 据本项目询比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 候选人。总分相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如果再相等,则由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 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3.2 评审后,评审小组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 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审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审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 清、说明、补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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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
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合肥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响应报价为,即(大写),最终以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后的
金额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因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可调价 主材以及按合同约定可以调价的内容外,其余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格。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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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通知书(如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采购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会议洽谈纪要及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响应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合肥市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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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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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供
应商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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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
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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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询比采购文件及答疑文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图纸、⑥工程量清单、⑦响应文件及其附件、⑧本合同通用条款、⑨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⑩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所列顺序在前者 为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五套施工图蓝图(含竣工图两套),不足的由承包人 自行复制,费用自理;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内容相关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 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履行约定。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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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场 外 交 通 和 场 内 交 通 的 边 界 的 约 定:
以本项目用地红线作为场内外交通边界线。
关 于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免 费 提 供 满 足工 程 施工 需要 的场 内 道路 和交 通设 施的 约 定:
执行通用条款。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
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
行通用条款。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采用通用条款,按下列规定办理:除本补
充条款另有规定外,工程总造价在采购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7 天前(执行通用条款)。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提供施工合同额 8%的工程款
支付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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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行政主管部门资金落实
证明。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此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单位工程办理竣工初验之前两周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 25 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
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
份提交发包人)。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详见承包人对本工程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关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 25 天,每天在
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行业管理
有关处罚规定。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 1 万元违约金,并且更换后
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责令改正,并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
1.00 万元违约金。
3.3 承包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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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责令改正,并且承包人须 支付发包人¥0.50 万元/人次违约金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责令改正,并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0.50 万元/人次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责令改正,并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 每天¥0.20 万元/人次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并且按照响应文件有关承诺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 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作为本合同附件。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作为本合同附 件,形式、金额及期限执行询比采购文件。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执行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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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号:/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此类情况时,双方就具体争议事项另行委托监理人协助解决,如
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本专用条款第20条(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不采用。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不采用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执行通用条
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5.3.2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执行通用条款)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应通过合肥市建筑业协会依照《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得分为 85 分及以上,综合验评为合格。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定。
执行通用条款及满足合肥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规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及满足合肥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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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参照本专用条款第 12 条第 4 款(工
程进度款支付)执行。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总进度计划需包含网络图、横道
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并不得迟于第7.3.2项〔开
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
设计后 7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
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 7 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内。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发出开工
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
工前 21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施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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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或者按照本询比文件规定阶段节点施工工期发生施工工期延期的,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 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工程延期 28 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十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 56 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发 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执行通用条款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不采用
8.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材料按照总价的
/ %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 / %计取保管费;保管费仅计取税金。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
(2)到货时间与《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一致的,保管费用不予调整。
(3)开工前承包人提交材料需求明细计划;每种材料进场批次不超过 2 批。
(4)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提交的计划供应材料;当材料出现短缺时,承包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周 以书面通知发包人;
(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承包人未按规 定检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6)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检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的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若发包人自行检验的,须提供检验报告,检验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7)因承包人计划不周造成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供应材料超供的,如不能退货,该部分材料归承包人所有,其 价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另赔偿发包人材料价款 1.2%作为管理费用;可以退货 的,退货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另赔偿发包人材料价款 1.2%作为管理费用。(9)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数量为图纸用量。
(10)发包人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关键线路工程施工的,工期顺延。
(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入现场即视为供应到位,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入库等其他工作,费 第 45 页 共 100 页
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承包人在签
订本工程主要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前,需向发包人报送拟购材料设备样品,其报送材料设备样品
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封样后,承包人方可签订主要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承包人报
送给发包人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具体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在工程开工前
由发包人、承包人与监理人另行商定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此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
9.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检验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检验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检验要求。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4.1.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对于分部分项工
程项目的单价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
数量 15%(不含 15%)的,超过 15%的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与投标总
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于分部分项的单价投标报价降幅低于控制价相应子目
的单价 30%以上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不含 15%)的,超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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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与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 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 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 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 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 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 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 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原询比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2)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合同专业条款第 10.4.1.1 条计算;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包人投标 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新的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的依据;
(4)如果承包人未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 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审查完毕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审批完毕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3:《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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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在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进行二次招标。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波动时合同价格不 予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采用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不采用。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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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响应报价时已经考虑风险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补充条款。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 10%(扣除暂列金)。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主要施工人员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发布开工令 28 日内支付 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开始扣回,分 2 次等额扣回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 保证保险。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询比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 套文件等执行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执行通用条款)。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 进行计量:不采用。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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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经监理、审计审核后并经发包人最终审核的已完产值的 80%支付;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初审后付至合同价的85%,最终审核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97%;余款 3%待质量缺陷责任期(2 年)满且 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质量回访合格后一次付清。
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则在结算完成后发包人应付 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 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 关资料后 7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 利率支付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2.4.7 农民工工资管理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
(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 元;
(3)发包人于每月 25 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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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 10 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5)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
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执行通用条款)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
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执行
通用条款)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执行通用
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
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
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执行通用条款)。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完成竣工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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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执行通用条 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后 14 天内完成审批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 竣工付款。(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 结清申请单后 14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7 天内完成支付(执行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 第 52 页 共 100 页
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满前 30 日内,承包人 须向发包人递交书面质量保修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报告后 15 日内,会同 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共同对承包人完成质量保修情况进行验收,在质量保修验收合格后 15 日 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质量保修金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24 小时内。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 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 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执行通用条款)天后发 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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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因承包人自身债务问题导致司法机关裁定发包人协助执行(包括但 不限于不予支付工程款等)或裁定保全发包人的财产,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自行承担因发包 人工程款无法及时支付而产生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材料款和设备租赁费支付问题,并按照合同价 款的 5%承担违约金。同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仍需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法 维修的,双方协商处理。发生该条违约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所有工程款项,不退还履约担保。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如实际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发 生不可抗力影响时,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减小损失,否则扩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8(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完成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48 条规定,为其施工 现场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 方的人员(执行通用条款)。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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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采用。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采用。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采用。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采用。
其他事项的约定:不采用。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采用。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合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
1.1 人员及职责
1.1.1 发包人委派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发包人代表(以下简称“发包人代表”)无权更改合同,
也无权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1.2 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
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
1.1.3 承包人只能从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
1.1.4 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须提前 7 天通知承包人。
1.1.5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
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
1.1.6 承包人委派 经办人,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来往文件接收传递。
1.1.7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
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
1.1.8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
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1.1.9 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10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或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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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危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 理在内)。
1.1.11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 14 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 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 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1.1.12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都被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 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
1.2 变更与调整
1.2.1 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 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
1.2.2 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
1.2.3 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 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
1.2.4 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
1.2.5 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
1.2.6 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 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1.2.7 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 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 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
1.2.8 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1.3 分包与配合
1.3.1 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第 38 条的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 的工程;发包人代表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 任何责任。
1.3.2 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
(1);
1.3.3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 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作为总承包 1.3.4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扣除设备费、暂列金)的
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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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
(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 费用(专业分包施工用水、用电装表计量,分包人与总承包人按照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
(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
(5)门窗洞口、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整个工程的 安全保卫等。
(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
(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 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1.3.5 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与 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
配合工程如下:
(1);
(2);
(3)。
1.3.6 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发包人 给予承包人 / 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本工程施工总承包人不得向配合工程 施工单位收取任何配合费)。
1.3.7 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1.3.7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量及支付:
(1)
1.4 结算
1.4.1 承包人的响应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 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 索赔。
1.4.2 水电费的结算:
(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 移交给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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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响应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
(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 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
1.4.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 / 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 / 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 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
金。
1.4.4 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 价格(扣除设备费、暂列金)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 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
1.4.5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1.4.6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截止 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采购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 3%以外的部分。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 3%以 上的情况。
1.4.7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 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
1.5 其它补充条款:
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因承包人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而受到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停工、曝光、罚款等处罚的,承包人须按照 5000.00 元-10000.00 元/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从当期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 其他:根据合政〔2016〕189 号文要求,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 10%的,其超过 10%以上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合同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 代扣,并支付给审计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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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3: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4:廉政协议
附件 5:承诺书
附件:6:合肥城建质保金支付管理办法
附件 7:合肥城建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附件 8:竣工结算要求
附件 9:资料传递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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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 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 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 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温工程 5年,外装饰工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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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 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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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形 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 内容合同价 格(元)开工 日期竣工 日期

附件 3:暂估价一览表
2-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合价(元)备注

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合价(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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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合价(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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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 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 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 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 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 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 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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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 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 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 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 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 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乙方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3 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 主)的工程项目响应。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 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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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
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
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解除。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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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材料(设备)样品及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材料(设备)样品及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材料(设备)样品(以下简称“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询比采购 文件、合同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设备、钢材、铝合金(塑钢)门窗等系列产品、五金配件、钢(木)防火门、入户门(单元门)、木质天窗、栏杆等小样;墙地砖、屋面瓦、石材、各 类管材、线缆、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外饰面材料、装饰材料、防水材料等可留存样品的产品 及材料。
二、样品管理程序及规定
2.1 所有样品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前(材料报验及复检的时间不在此内)报送;甲供材或 货物采购类经集团公司招标时,中标单位所提供合格样品,招标采购部移交至样品间;2.2 由工程部经理组织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监理方及施工方代表对照图纸、询比采购文 件、合同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对所报送样品进行外观及性能(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验收;
2.3 验样合格后,应立即在样品上粘贴封样标签,参验人员均需在标签上签字或盖章确 认;若不合格,样品应重新报送;
2.4 根据询比采购文件规定,验样人员可按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 检,待复检结果出来后,按 2.3 要求执行;
2.5 确认后的样品应存放在样品间中,并作为同种(类)材料、产品、设备验收和结算 的依据;
2.6 材料、产品、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及装箱单应一并存放于样品间,并形成完整档案 记录;
2.7 若需对相关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考察,应由工程部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集 团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考察并形成报告;
三、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
3.1 由子工程部经理组织监理方、施工方共同对进场材料(设备)与样品进行比对和验 收;
3.2 由三方共同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品牌、规格与询比采购文件、合同文 件及工程量清单的符合性,进场材料经验收合格且签署《材料(设备)进场联合验收单》后 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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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同种材料、设备,不同批次进场也应执行联合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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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管理工作流程图》
样品报送
子公司工程部经理(或
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
关单位、公司部门验收

否 是否见证取
样复检

样品是否 样品见证
合格 取样复栓
否 结果是否
合格 是

参验人员签字
封样
样品存放样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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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封样联合验收单
项目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盖公司公章)
供货单位
材料品牌、品名
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验收意见签字日期
监理单位复验意见签字日期
工程部经理意见签字日期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意见签字日期

备注:
1.供货单位所供材料样品经联合验收合格确认后存放于合肥城建工程部样品间,作为施工质量验收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2.供货单位进场材料须与封样样品一致,且经过联合验收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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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进场联合验收单
项目工程名称
供货单位
材料品名
合同要求供货时间
实际到货时间
供货数量
施工单位验收意见签字日期
监理单位复验意见签字日期
子公司工程部经理(或项目部 负责人)意见签字日期

备注:
1.施工单位所用工程材料须于样品室封样的样品一致,否则不予进场;
2.施工单位所用工程材料进场前应提前向监理公司提交材料进场申请单(包括:材料名称、生 产厂家、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时间、堆放位置等信息);
3.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当地主管备案证明管理等资料,由 工程部经理组织监理方、施工方共同验收,需要材料复试的,按规定取样,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去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于进场材料有疑问时,发包人有权增加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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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进场联合验收单》具体验收项目表
外观质量
品种、规格、型号
其他验收内容
出厂合格证、出场检测报告
是否需要在当地主管部门 备案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需要见证取样
取样员签字
材料用于部位
验收结论:
相关人员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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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合肥城建质保金支付管理办法
合肥城建质保金支付管理办法
退付质保金必须选择以下事项之适用内容:
结算审计定案后,乙方须根据定案价金额向甲方出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到期 后按乙方拖延开票天数,双倍计算付款期;
质保金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时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的返还流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字;结算审计定案后,如果剩余工程款不足定案价的 3%,乙方必须在结算审计定案后 30 日内退 回多余部分的金额,否则在返还质保金时甲方有权拒绝签字;
结算审计定案后,如已付工程款超过审计定案价,乙方须在定案后 30 日内返还超付的工程款,否则在返还质保金时甲方有权拒绝签字;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结算审计定案,不得支付工程款,直至定案;
对于质保期内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所维修部分的质保期从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合同质 保期重新计算,根据甲方流程(由工程部提供工程量,成本合约部核算费用)暂留存该维修所发 生的费用,直至二次质保到期后 30 日内返还;属于保修范围,乙方拒绝维修或不在合同约定期限 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实际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连带损 失。在质保金返还时,扣除委托他人维修的实际费用及所有其他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延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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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返还会签单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 月 日
项目情况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经 理
申报单位(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地代表(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部负责人(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成本合约部(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部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子公司负责人(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总经 理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物业公司各壹份。可另附页,附页须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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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返还流程
施工单位/货物供应商
发起(乙方)
通知责任单位维修
物业公司检查维修情况 (乙方)
通知责任单位扣除费用
有未完成维修? 有
(乙方)

工程部检查
确认过程 有
有无未完成维修及
有无扣除费用(甲方)
内控审计部核价 有 扣除费用? 有未完成维修?
(甲方)
无 无
财务核对付款
(甲方)
扣除费用已确认

子公司负责人核实金额
并签字(甲方)
集团总经理签字
(甲方)
会签单、发票
交财务转账(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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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合肥城建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合肥城建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一、完善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
甲方:(填写我方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以我方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以我方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代码,15 位;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我方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乙方:(须填写供应方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以供应方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以供应方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代码,15 位;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供应方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二、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一)在按工程进度计划付款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开 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洁、无折痕,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 第 76 页 共 100 页
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 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二)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 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发票上的信息 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三)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 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 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 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 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 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 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 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及时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 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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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竣工结算要求
竣工结算要求
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由工程师进行初审,再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审核,最后经审计部门审定后的价款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的前提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发包人规定的相关验收手续(因发包人资料不全的除 外)。
(2)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
(3)工程已完好地移交发包人。
(4)工程无重大遗留问题。
3.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 时间以发包人成本合约部门签字确认接收的时间为准。成交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 件,经发包人催告后7 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的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 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成交人须予以认可。审核开始后发包人将不再接受新的结算资料,
因资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结算资料(纸质版、软件版光盘);
(2)图纸会审记录(纸质版);
(3)有审批流程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现场签证单(纸质版);(4)甲供材、直供材供货清单(含实际供应数量、规格、单价)(纸质版);(5)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纸质版);
(6)询比采购文件、答疑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纸质版);
(7)商务标(纸质版、软件版光盘)、技术标(纸质版);
(8)单体工程开、竣工报告资料(纸质版);
(9)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形象进度计划,实际形象进度;(10)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等(纸质版);
(11)合同违约执行情况说明(工期、质量等违约处理)(纸质版);(12)工程竣工图纸(纸质版);
(13)经现场签字盖章确认由施工单位自行绘制的设计图纸(纸质版);(14)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
(15)承诺书纸质版(按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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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工程竣工交付财务付款明细表纸质版(按发包人要求);(17)授权委托书纸质版(按发包人要求)。以上资料须为原件。
4.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结算资料真实,若发现承包人提交虚假结算资料的,审核开 始的时间自发现该资料为虚假资料之日起顺延 30 日后重新开始计算,并在结算中按虚假资料 结算价格的两倍扣除。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发包人提供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也是结算审核依据;与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有冲突的,审核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查勘或工程师的证明进行取舍。
6.竣工结算审核的时限:
(1)工程结算初步审核结果由发包人成本合约部门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通过邮件 等方式反馈至委托代理人的指定邮箱。
(2)承包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 7 日内一次性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3)就承包人提出的异议,由双方在 21 日内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争议,执 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20 条。
(4)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审核定案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核方出具审核报告。
(5)审核报告出版后双方再提出异议均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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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资料传递授权委托书
单据及结算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公司 的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公司 签章为我公司授 权专用章,就 ****(合同名称)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单据(如设计修改、设计变更、工程经济签证、工程技术业务联系单,余同)及工程结算工作中的相关事项确认,以 本公司的名义签署各单据、报送结算资料、接收结算审核文件、核对结算文件等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1.处理单据时委托代理人的相关信息、手签名及施工单位印章。
委托代理人 1: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签 字:施工单位签章:
2.处理与结算工作有关的一切事宜的委托人信息、手签名及签署定案表使用
的公司公章。
委托代理人 2: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签 字: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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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




供应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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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响应函
(1)
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询比文件,我方承诺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询比文件的询比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 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 高投标限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询比文件、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 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询比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询比价格不得 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询比报价不低于我公司 成本。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比文件,包括询比文件的补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比文件,并对询比 文件各项条款(包括询比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且我方自愿放弃针对上 述各项条款提出异议的权利。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询比文件约定的工期和询比文件或业主开工令 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 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询比文件规 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 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比文件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询比文 件、询比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 82 页 共 100 页
12.我方承诺:
(1)我单位询比并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2)我方已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进行认真复核,确 认无误,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
(3)本次询比所提供供应商业绩(如有)及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均真实 有效。我方承诺我方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 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中 标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 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4)我方报价中已包含询比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 实名制管理费用,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5)我方不存在询比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 期:
第 83 页 共 100 页
(2)
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询比文件,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 项目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响 应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比文件,包括询比文件的补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比文件,并对询比 文件各项条款(包括询比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且我方自愿放弃针对上 述各项条款提出异议的权利。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询比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代理费用。按本次询比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5.我方根据本次询比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你 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承包工程,并通过你方验收。
6.我方同意按你方要求在询比规定时间内向你方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 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你方拒绝。
7.我方同意询比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工期。
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询比文 件、询比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 期:
第 84 页 共 100 页
(3)
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本询比项目项目经理,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 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询比而造假的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三、本人承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规定履约。
四、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项目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
日 期:
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扫描件。
第 85 页 共 100 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 期:
第 86 页 共 100 页
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 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询比、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比活动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 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日 期:
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 87 页 共 100 页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 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供应商关联 企业情况 (如有)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供应商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供应商为上市 公司,供应商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 权比例; (2)供应商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 例; (3)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
照副本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
第 88 页 共 100 页
(二)响应业绩
业绩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总金额业绩合同甲方 及联系电话备注
供应商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
1
项目经理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
1
供应商评审业绩(打分业绩)
1
2
项目经理评审业绩(打分业绩)
1
2
……

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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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保证金
如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的响应担保,供应商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供应商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同时将银行保 函扫描件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见响应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须提供在响应 文件中,格式见响应保函示范文本。
响应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人获得通知,(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2023BTFGN02153 的 琥珀东樾里项目负一层车库局部吊顶及墙面装饰工程 项目的询比采购(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采购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响应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供应商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供应商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 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响应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供应商在询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3)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 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第 90 页 共 100 页
(3)载明申请人违反响应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响应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 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 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开立时间:年 月
注:1.允许供应商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 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 容。
2.供应商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第 91 页 共 100 页
四、响应方案
1.供应商可根据对现场的踏勘情况(如有)及本询比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关于 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因素,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
2.……
第 92 页 共 100 页
五、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格式详见采购人发放工程量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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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第 页共 页 品牌参考表(如要求)
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 1品牌 2品牌 3品牌 4备注投标人选定品牌
1
2
3
4
5
6
……

注:
1.本表仅针对不采用采购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供应商填写,注明并提 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审小组评审,未在上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 参数、业绩,或经评审小组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 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人参考的品牌有限 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采购项目澄 清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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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异常低价评审表(如有)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对应单位 工程价格(元)
降低工程造价的说明
承诺1.我公司对该表提供的内容及相关资料均属实;2.我公司承诺没有询比采购文件约定的降低响应报价 的禁止情形。 3.我公司承诺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能力。

供 应 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其工程量清单表各章节子目报价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2.此表格后附异常低价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
3.每个子目独立制表;
4.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承诺不符,视同弄虚作假并上报监管部门调查处 理。
5.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该页可放置在报价文件-其他的资料中,或在评审小 组发电子询标函时作为附件提供。
第 95 页 共 100 页
八、其他相关材料
(供应商按照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放置的其他资料)
第 96 页 共 100 页
第七章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 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委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在自主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 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代理的交易项目,采用 竞价方式交易的项目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交易,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安徽公共资源 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活动。
第四条 本规程所指的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用公 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 价、单一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根据交易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采购人)的实 际需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程所指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 性文件。
第五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交易活动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交易活动 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交易活动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交易活动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交易活动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 所需的信息。
第六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电子交易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 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交易各方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 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交易
第 97 页 共 100 页
项目采取电子交易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交易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 易系统发出,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更正或补疑等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 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 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 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 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供应商)未在招标 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交易。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 件。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保持在线。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 U 第十六条
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并且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成功递交,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 光盘或 U 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进行。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 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拒绝导入。
第 98 页 共 100 页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问询函),并在 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招标人(采购人)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 有)、中标(成交)结果。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后,应通过电子交 易系统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 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 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 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交易程序 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 行;若导致交易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 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 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
第 99 页 共 100 页
构应当尽快恢复交易程序,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通过电子 交易系统发出;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意外情 形时,如部分投标人(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 人(供应商)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 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供 应商)进行解密。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 行,有效期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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