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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青塘镇南堡村排水排污沟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青塘镇南堡村排水排污沟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 【信息时间: 2024-05-22】



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青塘镇南堡村排水排污沟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概况
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青塘镇南堡村排水排污沟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4-ND-C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青塘镇南堡村排水排污沟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最高限价:2340158.94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3F001089636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青塘镇南堡村排水排污沟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3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开启:
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不见开标事宜) 2.磋商方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投标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付款方法:每月按照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付至总造价的97%,3%质量保修金期满无息归还。 9.采购代理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介代理服务费不高于18588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类收费标准计算后,再按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规定计取。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0.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应按电子化磋商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电子化响应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钥匙(对该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 CA 锁)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不见面开标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青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青塘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系方式:15970000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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