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公告

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招标项目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9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中央投资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项目代建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黄庄洼是潮白河的滞洪洼淀,位于潮白新河和蓟运河之间,地处天津市宝坻区和宁河区。新建堤防总长度约14km,堤防加高加固总长度约41.8km,加固分区隔堤7km,拆除重建退洪工程1座,新建分洪小区控制工程2座,整治建筑物44座,渠道清淤17.7km。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合同编号:HZWGCYAQJSDJ/HT-2023-01。代建管理内容为:作为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对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扬尘控制、文明施工、安全度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负责,并配合做好项目法人、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检查、考核、审计、稽察等工作。
二、代建管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下述1)或2)或3)规定的条件:
1)具有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甲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
2)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
3)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3)项目负责人应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工程建设或项目管理;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工程建设或项目管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购买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16时至2023年12月29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
6.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guoyuzixu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2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路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guoyuzixun@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12月22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胡海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帅
电话:022-29247001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