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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钢煤气净化部脱硫废液提盐系统总包运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ZO24050239 项目名称 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钢煤气净化部脱硫废液提盐系统总包运营
发布日期 2024/05/22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5/27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5/23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5/29--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项目编号ZO24050239
2.项目概况
ZO24050239,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钢煤气净化部脱硫废液提盐系统总包运营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钢煤气净化部脱硫废液提盐系统总包运营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3,410,975.00 40,000.00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脱硫废液提盐系统位于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钢煤气净化部(由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代管),于2016年3月1日建成并投入运行,用于提取稀土钢煤气净化部HPF脱硫废液当中的多铵盐,使HPF脱硫工艺的脱硫循环液指标满足工艺要求,保证稀土钢煤气净化部焦炉煤气出口硫化氢含量长期稳定达标(<100mg/Nm3)。系统包括预处理部分和浓缩结晶两部分,日处理脱硫废液的量为40-60吨,主要产品为硫氰酸铵和硫代硫酸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钢煤气净化部脱硫废液提盐系统总包运营 投标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提供2021年至今的脱硫废液提盐运营业绩至少一份,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5/27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5/29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史学军 联系电话:13847259267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静溪 0472-2669664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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