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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CXR2023-JC-046二次]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张友利 ;
委托代表人: ;
住所地:九江市开发区九瑞大道 188 号;
乙方: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陈海照 ;
委托代表人: 房铁松 ;
住所地: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 1004 号南光大厦 2 层 B 段 201 室 ;
邮编: 518041 ;
资质等级: 国家壹级 ;
证书编号: (建)1040026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九江经济 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机关事务岗对 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授权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九江 分公司实施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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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
物业类型 办公楼 建筑面积 28000 平方米 ;
座落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 188 号 ;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 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单价 400 元以下的小修)、养护 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单价 400 元以下的小 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 运;
(四).绿化养护;
(五).消防设施设备维保;
(六).车辆停放管理;
(七).外围及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 管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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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务及接待服务。
第三条 服务的具体要求:
(一).保洁范围。除各单位办公室室内,综合服务中心所有区 域(含各类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卫生间、走廊、大厅、政务服务中 心等公共区域)均由乙方统一提供保洁服务。为了便于管理,各单位 不得聘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综合服务中心的任何部位的卫生 保洁工作。
(二).保洁作业要求与标准。
1、楼外部分区域
(1).每天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的地面两次,每小时巡视 一次,发现赃物、废品应及时处理。对区域内各种设施进行抹尘和清 洗,保持外围干净、整洁。
(2).每月全面清洗一次主楼、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外围地 面;每日清洗一次大楼前后大门及连廊、车道地面。
(3).巡查园林、绿地等,及时清扫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
(4).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 净、无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 滋生源。
(5).保持园林中各种建筑物、作品、路牌、标识、消防箱、电 表箱、水表箱、外围灯柱、音响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及时处理违章 乱贴乱画的海报、小广告及污迹。
(6).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水管处、下水道口、排水沟、水 3
池、雨水槽、阴沟、污水井等地方,要确保畅通无杂物。
(7).每季度全面清理一次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及主楼化粪 池,发现堵塞,随时清理。
(8).加强水面管理。做到:水面干净,无漂浮物,无异味,水 质较清澈;无人下水,确保安全。
(9).大楼正面壁画、石柱、墙面要及时清洗污渍。
2、楼内部分区域
(1).每日循环清扫地面,随时清除地面、台面的垃圾、污迹,发现污渍立即处理,一楼大厅、门厅地面每日至少拖地 6 次,推尘 3 次,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2).每日抹净门玻璃和窗玻璃,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手印、无水印,擦净门框、窗框、柱子等,每周彻底清洗 1 次。
(3).每日抹净各种指示牌、告示牌、显示屏、接待台等,抹净 各处灯罩、金属框,使其无积尘,每周彻底清除公共区域沙发、茶几 等处卫生死角。
(4).各处金属包边、告示牌支架等,用金属清洁保养剂擦亮,保持无手印,无氧化痕迹、无锈蚀,每日擦 1 次。
(5).及时倒清公共区域烟灰缸,烟灰缸内的烟蒂不得超过 6 个,垃圾不能满过筒身的 1/2.每日清倒垃圾 2 次,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 处理垃圾筒上面的痰迹,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及 时更换、清洗石米。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 生源。
(6).对大厅、门厅石材地面每年进行 2 次晶面处理、对楼层有 4
石材地面每年进行 1 次晶面处理;每季度对大楼石材地面进行一次全 面保养维护,发现公共区域地面有磨损程度随时进行保养维护,保证 其干净、光亮。
(7).每日清扫拖净电梯轿厢地面,抹净内外壁,保持无手印、污渍、无灰尘。不得留有污渍、残留清洁剂等,水分要彻底吹干。定 期用金属清洁剂进行保养,减少氧化、锈蚀的程度,保持电梯干净光 亮、整洁。
(8).确保所有屋面干净。每日清扫一次大厅 3 楼钢架网屋面,抹净一次大厅 3 楼玻璃采光顶;每日抹净一次内庭院架空层采光顶;每周清扫一次进大门雨篷屋面,每月一次清扫大楼屋面。
(9).每日抹净一楼大厅、前厅的墙壁和石柱的灰尘,清除污迹,使其光亮;保持监控器、风口、天花板及扬声器洁净,定期清除灯罩 上面的灰尘和消防器材的灰尘,保持无积尘、干净。
(10).每天清洁一次公共区域的盆栽植物、花盆,保持盆栽植 物无黄叶、烟头、纸屑等杂物,使其无尘、无垃圾;每周清洗 1 次大 楼内艺术品、装饰物的积尘,保持清洁。
(11).每日擦抹大楼前后门多次,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水 迹。
(12).每日一次擦净楼梯扶手,拖净楼梯。各眼见手及之处抹 尘、保洁。
(13).每日清扫所有公共区域的天花板,确保无蜘蛛网等。
(14).每月全面清理一次办公大楼的排污沟,发现淤塞,随时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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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间、茶水间
(1).拖洗所有卫生间、茶水间地面,抹净茶水炉、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多次,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无手脚印、无 污渍等。
(2).卫生间隔板、纸盒、给皂机每天擦抹 1 次,小便池、厕位、水池 2 小时冲洗 1 次,每天用清洁剂清洗 1 次,洁具每周用消毒剂消 毒 2 次,整体卫生间每月全面消毒 1 次,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 洁 4 次,上班时间每半小时巡视 1 次,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便纸等及时清理。
(3).每月 1 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天花擦 净,灯具、风口抹尘,保持干净、无污渍。卫生间、开水间的地面每 天拖地至少 4 次以上,保持地面干燥。
(三).办公自动化等系统、网络系统的维护。中心综合布线系 统、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弱电系统(其他 各单位内部网络及会议系统除外)的使用和管理。
(四).供水设施必须按照《九江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 定》,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保证二次供水水质。
(五).空调设备专业公司保养,空调主机及其配套设施每年需 专业公司至少进行两次保养。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和制冷供暖需求。中 央空调和志高空调定期进行维护,每季度提交运行情况报告,保障正 常运行。
(六).设施设备及公共电器等相关设备维护、保养要求: 1.整齐:设备附属装置、操作装置放置以及控制线路和动力线路 6
的敷设应该整齐。同时在维护保养时,各种工具、仪表、备件应仔细 清点,摆放整齐。
2.清洁:各种设备的表面、内部以及其他可视部位应清洁无积尘、破损、锈蚀、漏电、漏水(油、气),工作现场清洁。
3、完整:各种设备及其配件完好无损。
4、可靠:各种设备的控制系统动作可靠,绝缘、接地符要求。检修保养完成后能够正常启动运行,各项运行参数合格。
(七).消防设备专业公司保养,消防中心安排专业专职人员保 养,24 小时值班,持证上岗,经常巡视检查消防系统设备和设施,发 现问题及时维护,保障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八).电梯设备有专业人员保养,保养人员持有上岗证。建立严 密的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制度,各电梯的运行保养情况做好记录。同 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按时做好电梯年检工作,8 台电梯的年检费由乙 方支付。
(九).绿化养护管理。
1.每日浇淋一次花草树木;每日一次清扫绿地卫生,保持清洁;每月对花草松土、施肥一次,确保花草长势良好;及时防治病虫害、使绿地无明显病虫害现象;无黄土裸露。
2.草坪和造型植物定期修剪一次,保持花木造型美观。
3.定期清除杂草和枯死的花草一次,确保无杂草显露,无枯枝、烂叶;花草树木枯死时,及时补种。
4.草地无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保洁率达 99%以上。
5.草地无人破坏,缺损的及时补植,绿化完好率达 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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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除杂草,无明显高于 15CM 杂草,草地纯度达 99%以上。
7.草坪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草坪施肥时期,施 量应根据草坪的生长状况而定,肥不伤草,长势优良。
8.树木要做好春、冬期间的施肥及冬季树木的防虫、冻措施,确 保树木安全越冬。
9.适时剪草,平整美观,边缘整齐;草地嫩绿,及时进行病虫害 防治,无烂草、感病草。
10.注意防风排涝,暴风雨过后 12 小时,草地无 1 厘米以上积水; 11.所有草坪、乔木、灌木需适时淋水、施肥、修剪、喷药、确 保安全作业。
(十).公共水电及发电机燃油费。公共水电费用和柴油发电机的 燃油费用由乙方负责申报,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柴油发电机除正常保 养外每月必须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十一).物业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建筑主体、设备设施)维修,单机单项维修费低于 400 元的由乙方承担和实施;400 元(含 400 元)以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申报解决,原则上实报实销。
(十二).所有物管项目中所需用具、材料、工具(含保安队传呼 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三).其他设备设施的说明。用于该物业管理所需的各类专用 工具、各类门牌、各类标识指示牌、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桶、果皮箱均 由乙方负责。
(十四).管辖范围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用品(含日常纸巾、洗手 液、檀香、除臭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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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会议服务和文体活动服务。
1.服务范围:多功能厅、各类会议室、贵宾接待室(1 间); 2.负责 16-18 层会议服务和行政接待工作。
3.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周末、节假日错时延时服务。
4.服务内容:会前准备(含文体活动、多媒体及音响设备调试)、会中服务、会后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会前准备:会务信息收集,根据会议召开的单位、出席人数 和召集的领导职务决定会议的大小,采取相应的服务措施;拟定服务 方案,负责安排工作人员对会议室进行布置,保障会议室整洁舒适;遵守主办方保密规定,执行会务信息保密纪律;所有会议准备工作应 在会议开始前至少 30 分钟完成;会务服务员衣着得体、端庄大方、服务规范、统一服装,并提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待命;主席台引 位,应专人引导,在与会者入座前先将座椅拉后 20 厘米左右,并示 意请座。如会场内不设固定席位标注的,应站立在会场入口,按先内 后外的次序指引与会者入座。如会场内设有固定席位标注的,引位时 应事先识别与会者及其相应座位。
(2).会中服务:大中型会议或接待(50 人-200 人),主席台每 15 分钟巡视续水 1 次,1 小时更换毛巾 1 次,台下根据需要准备好茶 水和杯子;小型会议或接待(50 人以下)。每 15 分钟巡视续水 1 次,1 小时更换毛巾 1 次;保障人员负责在会议进行期间待命务,及时处 理突发事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及时清理会场(接待厅)的烟灰、溢出的茶水,保持现场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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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后服务:
① 会议结束,应在与会者全部离场后,按责任区域分工对会场 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会者遗留物,要记录下座位号并及时上交,熄灭 未熄灭的火种,关闭设备电源灯。
② 服务用品/工具的清理应先收取瓷器或玻璃制品,倒尽剩余茶 水;再收回毛巾、座位标识、杯垫、文具等;最后撤除台裙、台布及 台裙夹,收回并做好下次会务的准备工作。
③ 所有收回的用品/工具应清点数量,核实领用的清单,发现遗 失或损耗的物品,按会议主办方的要求记录并报损。
④ 应对会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统计,主要包括:会务设备、物品的使用及消耗统计;完成会务记录表的填写。
⑤ 棉织用品/工具清洁。使用过的毛巾应在专用洗洁液浸泡不少 于 10 分钟;用清水洗净,拧干;放入消毒柜中消毒杀菌;台布、台 裙以及其他需要熨烫、过浆的物品应统一外送干洗。
⑥ 瓷器用品/工具清洁。用清水洗去茶垢、污渍;用消毒液按使 用说明配好比例,将杯子完全浸泡不少于 5 分钟;用开水冲烫一遍,用干净擦杯布由内向外擦干水迹并定置于消毒柜消毒存放。
⑦ 热水瓶清洁。将除垢液按比例调配后灌入热水瓶,浸泡 10 分钟,晃动后倒掉;用清水清洁内胆直至无沉淀物;用湿布擦拭热水 瓶外壁水渍。
(4).会务后续服务
会议结束后,根据会议主办方需求提供:
① 按照会议主办方的要求提供会务过程中产生的摄影摄像资 10
料。
② 会议主办方赠送给与会者的礼品或与会者购买的商品,因故 无法在现场直接提取的,应在事后负责送达。
(十六).停车场管理服务
1.严格实行停车场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严禁玩忽职守。
2.室外停车场实行白天 8:00—20:00 巡逻制度,室内停车场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3.进行安全引导服务,停车合理,指挥规范,车辆停放整齐。 4.车辆按规定道路和方向限速行驶,安全有序。
5.做好各种安全标识和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如 道闸、限速器、转弯凸镜、限高牌、限速牌、道路指示牌、区域指示 牌等。
6.有重大活动安排时,应根据需要事先预留车位,并摆放醒目标 志,指挥交通。
7.对每部停放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防止用户粗心而造成损失。
8.发生事故时,迅速保护和控制现场,报警并抢救伤员,防止车 辆堵塞现象发生。
9.对有疑车辆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和可靠的措施。
10.停车场的保洁工作。
(十七).政务服务中心的 24 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清洁服务及 24 小时安全保卫。
(十八).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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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垃分办制定的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具体落实大楼生活垃圾分 类;
(十九).节能降耗:
1.在夏、冬季气温达到中央空调开启条件后,严格执行上、下班 前 30 分钟开、关闭空调主机;
2.空调开启期间,每天巡检各单位是否存在开空调时开启门窗、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发现后要及时提醒,对不听劝阻且多次出现 违规开启门窗,做好登记上报甲方;
3.巡检时,及时关闭公共区域的照明及空调;
4.夜间巡检是否有没关灯、空调等情况,发现后做好登记,上报 节能办;
(二十).创文、巩卫工作:
1.按照创文、巩卫标准做好管理区域的各项工作,不得因工作失 误造成扣分情况出现;
2.安排人员协助甲方做好帮扶单位的创文、巩卫工作;
(二十一).四害消杀
大楼区域的灭鼠、蟑、蚊、蝇等虫害消杀。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授权下属分支机构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 12
司为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 干制”方式。2024 年物业服务费按 2261978.52 元(含税)包干,税 率(6%),(含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代理委托物业服 务费)。甲方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
开户行:中国银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992 1589 6598
户名: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注:为响应国家政策,如受物价上涨或政府规定最低工资、社保上调等因素影响,甲乙双方协商,相应上调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办公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法定税费;
(9)管理佣金;
(10)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应由物业服务费列支的其它费用。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六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验 收,如需完善或整改的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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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 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 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 要配合。
第八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 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 用人的监督。
第九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 业管理区域内场地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 理区域内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条 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相应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 使用,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
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
方支付。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告与工程预算 报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组织施工。
第八章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审查乙方的年度大、中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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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甲方有权予以经济制裁直至终止合同(另行协商)。
3.在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物业及其配 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等合法权益进行监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 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 管理期满予以收回。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
6.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请求协助的各种纠纷。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有关物业的各项具 体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 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每 半年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情况。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 定后再组织实施。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 甲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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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本物业的自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功能,如需在本物 业内整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 设备档案等资料以及固定资产清单中列明在本项目摊销的固定资 产。
8.不承担对业主使用人和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 务,不承担对业主使用人和非业主使用人的财产非责任保管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的除外)。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 业服务费用的,按当月应交物业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 的标准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六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 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 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 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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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 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非乙方管理责任造成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收费用,并按多收费用总额的 5%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前 三个 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 期限达成协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服务权;双方未能达成 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 九江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方各执三 份,自甲乙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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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名) (签名)
2024 年 2 月 23 日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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