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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智能监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4-LZ-003)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智能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4-LZ-0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智能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4-LZ-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智能监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4-LZ-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智能监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1.2万元
最高限价:78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81.2 781.2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天津市蓟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智能监管服务项目,通过健全“精细监控、实时报警、精准治污”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为蓟州区各项污染物的协调减排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提高蓟州区空气质量协同管控的智能决策水平,整体保障蓟州区大气环境考核指标在全市的排名。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服务;2、智慧生态信息化综合服务;3、分析走航服务;4、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其他综合服务。服务期三年。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国外服务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四) 上述(一)、(二)、(三)政策不重复享受。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附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到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方式:①现场报名: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②网上报名: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次(若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报名邮箱“lizhan022baoming@163.com”,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费用请联系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电话:022-22781002。我公司将于收到您邮件和招标文件费用的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文件》”至我公司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22-22781002。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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