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贴片机设备(第二次)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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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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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高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贴片机设备(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C440600F7PGAK3VCPP
项目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将高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贴片机设备(第二次)进行集中招标。
公告名称
高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贴片机设备(第二次)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21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5-29
公告附件
高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贴片机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pdf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高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贴片机设备
标段/包编号
C440600F7PGAK3VCPP001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
联合体投标
否
交货期(天)
60
交货期说明
60天
招标/采购范围
贴片机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需应标,投标设备需全部响应招标设备技术协议要求,投标文件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如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符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2、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税局网上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进口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除外)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LED及应用产品设备生产经验及能力,且需至少有3家相关产品的批量合作客户,提交该客户的设备成交证明。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其知悉并理解项目中标并不意味着项目的获得,招标人有权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向中标人采购以及采购的数量及明细。同时,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可自行向中标人采购,或由招标人的子公司向中标人采购。
5、投标期间及履行合同期间存在上述不符合投标人资质的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损失。
质量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5-21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9 10: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9 10:00:00
开标时间
2024-05-29 10: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4-05-21 00: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4-05-29 10:00:0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
黄耀德
联系电话
0757-82100238-8105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