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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昌图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4 至 2023-12-01
撰写单位: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冯雪

   (昌图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图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24-00182
项目名称:昌图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扎实有效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  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  室关于印发 2023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  办科发〔2023〕316 号)和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办〔2023〕50 号) 要求,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   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212 号),结合昌图县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 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023年,铁岭市下达昌图县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培育资金 42万元,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半年内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二、重点任务
2023年,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 80%。
(一)提高生产技术技能
要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 象。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 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 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要围绕落实大食物观, 因地制宜开展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
(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 求和农民学习需求, 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各 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 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 三品一标” 、产业集群等,开展全 产业链技能培训。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民省内异地学习先进典型。
(三)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 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 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 乡村规划建设、 乡风文 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依 据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制定的综合素养课程体系, 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 十四五” 规 划教材。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 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 民和高素质女农民。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 同开展。开设种植业、养殖业类培训的班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纳入培训课程。
三、专项行动
按照“ 两稳两扩两提”任务要求,各地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一)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
在玉米产区配合单产提升工程,强化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培训。
(二)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
在全县范围内, 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大豆、玉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 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 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 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 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三)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 署,依托云上智农平台,采取线上直播、录播的方式,利用好省 农民素养提升线上系列公开课。 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 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班数量以省农业农村厅具体下达为准,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
四、项目管理
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做好高素 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围绕 2023 年度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育,规范培育项目管理。
(一)分层分类培育
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重  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根据农业生产季节  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牢固树立“ 选育用” 一  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  政策有机衔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  培养的模式组织实施。培育相关要求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执行。
1. 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 16 周岁,不超过60 周岁(含国有农场农工),突出三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
(2)返乡创业创新人员。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重点面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原则上,培育对象当年不得重复参加。2022 年度参训农民 可以参加 2023 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 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
2.精准遴选培育对象。要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紧密围 绕重点工作和产业发展需要遴选培育对象,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 施培训。 同时,要深入乡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遴选覆盖面,让 更多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相关政策,切实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吸收为培育对象。
3.按需确定培训课程。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  件 2),设计培训班课程,包括: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 拓展课三类。遵循立足产业需要、满足农民需求、培训高质高效 的原则,围绕 2023 年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结合各地主导特色  产业,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 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 产业链培训。注重开展实习实训,严格遵守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 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
4.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 学习。在“ 云上智农”APP 上,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全面推行“ 线下  84 学时+ 线上 36 学时”培训模式,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 班全面推行 “线下 48 学时+ 线上 8 学时”培训模式。组织培育机 构(基地)与“ 云上智农”APP 运营商衔接,签订线上培训协议,
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二)强化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 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 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  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农  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  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将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
(三)提升培育质量
按《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开班计 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 “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 导培训进度,加强培训全流程监督,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随机抽 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 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高素质 农民培育工作统筹谋划,做好需求摸底。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 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价。继续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强化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过程监管,把好入 口关,将科学合理规范的招标要求介入整个招标过程,选出真正 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参与本辖区内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出的社会 机构要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全过程监管抽查,并承担上报相关数据 的任务。不承诺接受农业部门随时监管监查和数据考核的,不予选用。
(四)做好指导服务
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 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 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创造机会条件,支持 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五)示范推广典型
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 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举办技能 比赛、专题论坛等,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搭建交流展示平
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补助范围和测算标准
补助标准按经营管理型培训 15 天(120 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 4200 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 7 天(56 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 2160 元。
(二)资金拨付
培训补助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项目管理部 门根据实施方案,预拨60%的补助资金给项目承担单位,以便于项目启动与实施,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 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 费用。具体用于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 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学员、 教师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的租车 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 培训期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线上培训服务费、参观场地补 偿费、培训防疫费等。以及开展考核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 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绩效评估、项目验收审计等其他方面必要的支出。
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行〔2017〕457 号)文件的讲课费标准执行。
春耕春管、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 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 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 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以上资金支出均需符合现行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无关的任何支出。
(四)资金管理和监督
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强化本级高素质农民专项资 金的监管。一是专款专用。落实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 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 财农规〔2022〕9 号)要求,资金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 不得超出任务清单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省以上财政农业相关转 移支付资金直接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二是落实专项资金。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 支出进度。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本 级项目资金支出,督促各培训机构专款专用,确保高素质农民培 育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是建立监管机制。严禁挤占挪用、骗取 套取补助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对于挤占 挪用补助资金、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借培训之名外出旅游等违法 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鼓励各地组织 开展第三方项目验收审计。六是主管部门负责将资金支出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本级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定时间表,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制衡机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参训农民之间建立制衡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
二是建立班主任(辅导员)制度。经营管理型培训班,每个班配 备 1-2 名班主任,全程组织学员线上线下培训和参观考察等,建 立班级考勤管理等制度。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按产 业、分专业编班,每个班要配备 1 名技术辅导员,组织技术学习和实训实习等,并与培育对象建立长期联系帮助解决技术问题。
三是建立培育台账制度。培训机构要对学员实名登记(见附件 5), 核实学员身份和学习情况,及时将学员基本信息、培训过程录入  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据此建立培育台账。 四是建  立档案制度。要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要将工作方案、培育计划、文件、典型等相关材料、培育对象基  本情况、考核认定结果、确定培育机构(基地)的相关资料、师  资库、教学计划、培育台账、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育  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及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五是建立安全制  度。项目单位要明确责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六是健全完善绩效  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辖区内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
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 以县为单位、 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 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组织参 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 价,线上评价覆盖率要达到 90%以上,参训农民的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
(四)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建立健全培育基地库和师资库,并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用好农民讲师,从师资  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并享受同级别的同等待遇。鼓  励各地有计划地开发高质量、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督促指导培  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公共课培训教材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  发布的推荐教材目录中选用。聚集更多优质资源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于半年内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903-9632;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昌图县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政府大路24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 3门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jyxmgl@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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