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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外卖柜场地合作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外卖柜场地合作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四、 采购内容:
(一)下沙校区外卖柜场地布点情况
1.校区西南门,约10.6平方米;
2.校区西门,约14平方米;
本项目不做现场勘察,如需勘察请自行前往。详见后附图片。
(二)询价内容
1.合作期限:暂定4年;
2.合作内容:外卖柜场地合作;
3.合作费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合作费为每年一付,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询价底价:7万元/年;
5.合作费用涨幅调整:租期内统一按中标价,不作调整。
(三)供应商资格、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
(2)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美团或者饿了么授权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已登记报名并缴纳询价保证金;
(5)与项目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务或尚未了结/潜在的纠纷;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 13:30-16:30。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现场登记。现场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普华大剧院304室。邮件请发送至:zcgs@zufe.edu.cn。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任一缺失不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3)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美团或者饿了么授权文件;
(4)邮件报名的请将以上所需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cgs@zufe.edu.cn。
(四)定标程序
1.2024年4月25日早上9点30分前在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普华大剧院304室,询价者随带身份证,递交一份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文件模板),用大写和小写注明询价金额及相关承诺(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租小组于2024年4月25日早上9点30分准时启封询价响应文件,依次公布询价价格。
3.中标人确认。以询价响应金额的高低排序,最高者为询价中标候选人,如最高的价格金额相同,则采用现场二次询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五)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
2.交付方式:银行转账,须确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规定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以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情况为准。
账户名称: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账号:33106595001817002778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汇款账户。
(六)本项目合作特别须知(下述合作方指本项目询价响应供应商,场地提供方或管理方为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合作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场地提供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场地提供方协助提供。
合作方须在合作前自行对本项目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合作方参与询价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合作方承诺独立承担,场地提供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本项目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合作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其中电费0.5918元/度(含10%电损,税费另计),电费及税费根据国家定价即时调整。
3.本项目标的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场地提供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4.合作方需对合作标的进行后续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场地提供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5.合作方与场地提供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项目自动终结,场地提供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同时原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作方中标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本项目合作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7.合作方本项目投入设备要求:
(1)相关设备必须是全新出厂的设备,设备载体须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国家规定,通过CNAS认证;通过国家及食品安全认证;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研究报告;智能柜品牌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无专利纠纷。设备尺寸规格、功能等要求如下:
①单组柜子参数:宽度1000mm-1500mm之间,高度2000mm-2300mm之间,柜深450mm-600mm之间,每组柜子配备21-28个取餐口。
②外卖柜为用户版,配置联网、通讯、照明、消毒、远程升级、应急解锁、物理保温功能、自动故障报警等功能。
(2)外卖柜每个格口宜配备紫外线灯来满足消毒功能;根据实际使用场景配置物理保温功能,保温功能应能满足实际使用场景的温度需求;应配置温度监控设施,实现格口内温度记录及异常温度报警。
(3)外卖柜应符合多外卖平台兼容使用的要求,支持包括饿了么、美团、叮咚买菜等所有合法外卖平台等电子商务平台来源的货物存放,是否增加其他平台货物存放,由场地提供方与合作方共同商定。
(4)设备先进、低故障、高效能,相关设备载体具备全联网的监控保障体系,精准高效。后台管理系统能实时监控每一组外卖柜的故障和缺货信息,即时通过监控系统告警,运营能力有保障。
(5)外卖柜应具备记录格口关联订单、存餐人、存餐时间、取餐人、取餐时间等信息的功能。
(6)由合作方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合作方应建立智能取餐柜运营管理制度和清洗消毒制度,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取餐柜的日常管理、定期清洁消毒,并定期检查取餐柜的运行状态和卫生状况,确保取餐柜的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应定期检查智能取餐柜格口、设备背面及底部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时,应及时关闭格口、停止使用,必要时应及时进行有害生物消杀。
(7)外卖柜故障时,配备的服务人员应及时上报异常信息,联系售后维修,必要时可张贴设备异常提示。
(8)合作方应及时通知消费者取餐,消费者超过30分钟仍未取餐的,互联网平台、商户或运营商应及时通过系统通知、短信、电话、配送员提醒等方式提示消费者尽快取餐,以保障餐饮等食品从出餐到消费者食用控制在安全时间范围内,及时清理滞留订单、释放异常格口;清理滞留订单时应提前联系并告知消费者,建议其尽快领取。
(9)外卖柜上明显处必须张贴合作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证照,并张贴存取操作流程、异常处理流程、投诉电话等信息。如需在外卖柜上展示广告的,则广告内容必须经场地提供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能投入。
8.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合作方负责本项目全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电路铺设、地面硬化、墙体、围栏、大门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按照场地提供方相关要求施行,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满足场地提供方的需求。
9.合作方经营过程中不得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10.外卖智慧柜设备需同时支持微信和支付宝存取功能。
11.参与报名视同对以上方案无异议。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6754627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附件信息:
浙江财经大学外卖柜场地合作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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