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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国药一机医院医疗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国药一机医院投产医疗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国药一机医院投产医疗系统信息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GH-2024-HS-022.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国药一机医院投产医疗系统信息化项目2.3采购内容:线上互联网平台、线下医院门诊实现手机移动端、自助设备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缴费、打印报告单等功能;2.4项目计划投资约:311.66万元;2.5交货时间:硬件方面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软件方面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系统对接。2.6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如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3.2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①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③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窜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3.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9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3.10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售后服务与配送体系应涵盖工行包头分行所在区域,具备工行包头分行的配送能力,3.11为保证集采项目公开、公平,不允许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及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注:(1)3.2条①-④项提供相应承诺书及查询结果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2)3.6到3.11条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4.报名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资料以邮件的形式放在一个pdf里面发送到zyxths@126.com邮箱里,资料合格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4.2投标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报名表(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资格要求3.2项);(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6)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7)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8)投标人承诺书: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6项-3.11项”做出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官网查询的变更信息证明;注:A、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B、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行: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营业室帐号:0603011819200090556户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00-14:30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开标室)6.3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30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开标室)9.招标费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如若中标,中标单位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不足500按500元收取),凡是没有实际金额的框架招标和资格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zyxths@126.com ,账号如下: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发  票: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场所服务费的缴纳。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http://oa.nm.icbc/html/index.aspx)、工银集采(http://pcms-web-portal-02.icbc/#/main)、金采网(www.cfcpn.com)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11.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联系人:朱昊电  话:0471-6676523/6676707邮  箱:zyxths@126.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0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具体公告公示点击链接进行查看报名: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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