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5分;技术响应:3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分;售后服务:2分; 投标人业绩:2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8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8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技术响应 (3分) | 技术标准响应 (2分) | 对项目现状情况、服务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并对项目现状进行分析,综合设备技术的成熟性和先进性、运营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等因素进行打分。 |
合理化建议 (0.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内容进行打分。 |
货物的备品备件(0.5分) | 提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安装及调 试方案 (8分) |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2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1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方案;(1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2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分)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售后服务 (2分) | 售后服务内容(1分) |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1分)。 |
质保内容 (1分) |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1年,在满足1年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1分。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投标人业绩 (2分) |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50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或供热项目(须含50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采购及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
注: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说明: 安装及调试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安装及调试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安装及调试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