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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0]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12403040001 项目名称 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
标段编号 3207212403040001002001 标段名称 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锅炉、辅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锅炉、辅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经开审备〔2024〕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锅炉、辅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赣榆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锅炉、辅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1台35t/h低温低压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1台50t/h 低温低压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配套辅机设备等,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2.2交货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东关南路东侧;2.3交付使用期:180日历天;2.4 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2.5质保期:1年;2.6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锅炉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锅炉(B)或锅炉制造锅炉(A));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锅炉生产制造商针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自拟)及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锅炉(B)或锅炉制造锅炉(A))。(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证书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50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或供热项目(须含50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采购及安装)业绩。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锅炉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5分;技术响应:3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分;售后服务:2分; 投标人业绩:2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8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8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 (3分) 技术标准响应 (2分) 对项目现状情况、服务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并对项目现状进行分析,综合设备技术的成熟性和先进性、运营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等因素进行打分。
合理化建议 (0.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内容进行打分。
货物的备品备件(0.5分) 提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安装及调 试方案 (8分)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2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1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方案;(1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2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售后服务 (2分) 售后服务内容(1分)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1分)。
质保内容 (1分)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1年,在满足1年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1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投标人业绩 (2分)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50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或供热项目(须含50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采购及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注: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说明: 安装及调试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安装及调试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安装及调试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2024年05月30日;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10时00分。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4年06月13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东关南路东侧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邮    编: 222100                          邮    编:222000联 系 人: 卢工                           联 系 人:胡工电    话:18805128121                     电    话:15905139585传    真:       /                         传    真:0518-85899660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一、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三、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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