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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汤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汤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682-00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汤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19日上午09:30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09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谈判(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解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604 550 11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东汤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凤城市东汤镇东汤村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区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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