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机场高速公司]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鄂州段)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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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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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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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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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鄂州段)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咨询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鄂州段)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1.1项目名称: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鄂州段)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咨询服务(第二次)
标段名称:EDYDBP-1标段
1.2采购编号: /
1.3服务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鄂州机场高速二期工程,路线起于鄂州市泽林镇陈桥村,对接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终点,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接鄂咸高速,并对接规划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段,路线全长约36.5km,其中鄂州市境内约14km,黄石市境内约22.5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4m,设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服务区1处(与互通合建),匝道收费站4处,连接线1条(约3km),计划总工期36个月。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鄂州段)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咨询服务(第二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鄂州段)用地报批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咨询,以及请示文件、方案和说明等相关文书的审查、申报工作,并且协调、跟踪逐级审批进度,最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
1.5采购预算:84.7 万元
1.6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到最终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甲方要求及现行法律法规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15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龚家铺村11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承担过1个线性工程的用地咨询工作。 |
注:
1、表中“用地咨询”包括“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或“规划落地实施方案”或“用地论证”或“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用地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
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的彩色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
3、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3年度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3年度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