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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4年物资供应费造价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至2024年物资供应费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DPA-2023-JDL-0002
招 标 人: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电平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9其他重要提示
招标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纪律和监督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表二:异议单格式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表一:否决条件
附表二:初步评审标准(技术)
附表三:初步评审标准(商务)
附表四:技术评分标准
附表五:商务评分标准
1 评标办法
2 评审标准
3 评标程序
第四章 协议、合同条款及格式
1.项目概况
2.承包方式
3.工作人员
4.双方义务
5.材料和设备
6.合同价格
7.结算
8.知识产权
9.保密义务
10.违约责任
11.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2.争议解决
13.合同生效
14.通知和送达
15.其他
16.份数
17.特别约定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页格式
二、投标文件组成
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一)报价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
(二)商务文件
(三)技术文件
(四)密封袋格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3年至2024年物资供应费造价审核服务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北京京电平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4年物资供应费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 JDPA-2023-JDL-0002
2.3 分标编号:1
2.4 标名称:物资供应费造价咨询
2.5 分包编号:包1
2.6 包名称:物资供应费造价咨询
2.7 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结算审核等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通用资质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9)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述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3.2专用资质要求
专用资质名称
专用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项目负责人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其他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网站“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10月11日17:30至2023年10月18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项目需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
5.1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寄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华商智能公寓303;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的截止时间同上。
上传至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文件大小商务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技术文件控制在60M以内,价格文件控制在30M以内。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寄达)或者未送达(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不接收未按规定编辑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编辑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寄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邮寄说明:
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封装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集中接收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投标现场接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华商智能公寓303。
邮寄投标文件的费用需由投标人支付,如果邮寄到付费用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
5.5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为适应电工交易专区的应用管理,潜在投标人拟对有限入围制的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的,其须获取该项目所属分标下所有标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包进行投标后,方才视为对该项目进行了有效投标。
对有限入围制的招标项目,以下情形均属于无效投标,请潜在投标人予以关注:
未获取分标下所有包的招标文件但对所有包进行投标的;
获取分标下所有包的招标文件但未对所有包进行投标的;
获取分标下某个或某几个(并非所有)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所获取包(并非所有)进行投标的;
对分标下所有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包投标文件内容或投标报价(如折扣率)不一致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本批次招投标工作全部采用远程方式(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开展,概不接受任何现场咨询;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本次开标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投标人可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查看开标情况,请广大潜在投标人知悉。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华商智能公寓303
开标结果查询: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京电平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华商智能公寓303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479138976@qq.com
9其他重要提示
9.1本次招标做如下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有潜在服务商均可参加。
(2)本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应答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文件为原件扫描,采用PDF格式,彩色扫描方式,清晰可辨,如不能辨别将视为未提供。
(4)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单需递交从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在线打印出的最终上传带有系统二维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从该系统以外离线制作的报价表。
广大潜在投标人应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的文件应为带有电子签章的word、excel或pdf文件,具体格式以及文件容量限制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要求为准。
投标文件光盘需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址。
潜在投标人如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成功上传规定格式及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在指定上传地址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参与本次投标,系统将在开标截止时间自动解密投标文件。
9.2 如招标人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及地方政府复工复产工作安排等通知,对本次招投标工作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将在实际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5日另行通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3各潜在投标人应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传相应内容。
9.4本批次招标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全部为电子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同下载。
9.5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提供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标号
标名称
包号
包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类型
项目单位(部门)
授标方式
定价规则
采购方式
服务期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资质要求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业绩要求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其它要求
包估算金额(万元)
标估算金额(万元)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比例/万元)
分包数量/入围数量
适用合同范本
评分权重(技术:商务:价格)
项目单位特殊需求
备注
1
物资供应费造价咨询
包1
物资供应费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结算审核等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
服务
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标包
据实结算
公开招标
一年
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本项目成立的专业团队
人员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
人)
近三年完成过两项及以上造价咨询审核服务相关业绩,投标
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
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
关键页。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并对项目全程跟踪
/
100
100
折扣率
/
1
详见招标文件
50:40:10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电报局街2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电平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华商智能公寓303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需求一览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需求一览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需求一览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
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需求一览表”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2
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
1.3.3
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贯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行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2.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合同协议书。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补充: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列出的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若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则不适用。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发出澄清
时间:
形式:
若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则不适用。
1.11.1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应符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分包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⑴ 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等进行专业分包。
⑵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专业分包给第三人。
⑶ 分包人资格能力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⑷ 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具体分包计划。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技术规范书、评标办法
1.12.3
偏差
■ 不允许
□ 允许,偏差范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补正等函件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21日17时之前。
形式:投标人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或邮件的方式发送澄清文件,发送邮件的同时,请投标人电话通知需澄清项目的项目专工。
(注:澄清文件须为可编辑版,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也不需要将文件设置为只读;且澄清内容要明确包号和标名称。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或“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以电子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对投标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招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主动阅知。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澄清。24小时后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修改。24小时后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 折扣率
□ 投标总价金额
□ 投标单价金额
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定义为相对于报价基数的百分比。投标人报价时,应报出正的(+)百分比。例如:下浮10%,折扣率应填写为90%。
对于有限入围制,本次招标也需要进行报价(折扣率),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入围服务商的数量(详见“需求一览表”),按照评标办法确定入围服务商;在具体项目实施阶段通过二次比质比价程序确定签约服务商及服务价格,最终服务价格需乘以签约服务商中标折扣率。
采用投标总价金额报价:投标总价即为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签署后,是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服务的全部报酬,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采用投标单价金额报价:每项投标单价为单项合同价格。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实际完成并由招标人确认的单项项目数量与单项合同价格的乘积为该单项项目的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单项合同价格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具体招标项目所适用报价方式详见“需求一览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
■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见 “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如同一包含有多个分项工程(单项项目)并分别设定了分项工程(单项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单价)的,投标人在制作报价文件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每一分项工程(单项项目)的报价,投标人的每一分项工程(单项项目)投标价格不得超过该分项工程最高限价(最高单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120 日(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3.4.4(3)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至2022年(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取得,则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3年(如此处时间要求与招标公告需求一览表不一致的,以需求一览表内容为准。)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含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2)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采用电子投标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含上传平台和线下提供的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对封面(首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物理章后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文件中)等需要投标人签章的页面加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章)。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1套(含可编辑版一份,不可编辑版一份)。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不同版本的投标文件内容相互一致,因内容不一致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不可编辑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1)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正本(电子光盘一张);
(2)每张光盘须提供可编辑版及不可编辑版本,其中不可编辑版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如:电子版文件光盘中应包含商务投标文件的 word 及 PDF 格式、技术投标文件word 及 PDF 格式、报价文件的 word、Excel 格式及 PDF 格式。
3.7.3(3)
★装订要求
★每份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拷入光盘中。按分包制作封装(每单个封装的电子光盘总容量不得超过700MB),光盘中所有文件须制作目录。
光盘具体要求:
(1)光盘封面须使用专门的光盘打印机打印,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号、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光盘封面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光盘盒表面贴标签,内容和光盘封面一致。
(3)放入封装内密封提交。
(4)光盘投标文件封装前,须确认该光盘内容可读。对于不可读取的光盘或光盘内补充文件(支持文件)将不作评审。
4
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传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应上传至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并使用离线投标工具(带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专用软件包(服务类)(以下简称离线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投标函价格表、报价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离线投标工具包括两部分功能:
(1)离线投标工具线上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对根据投标文件模板生成的价格文件,在离线投标工具上进行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
(2)Office软件线下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对报价文件,由投标人利用Office控件线下进行电子签名、签章后上传至离线投标工具,离线投标工具增加校验功能,如果投标人未进行电子签名,系统进行相应提示。
报价文件电子版(2007版Excel)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行报价”部分。
如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在离线投标工具上针对放弃标包进行弃标设置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详见第六章密封袋格式。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2(B)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电子文件时对于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投标报价文件(数据)是否在截标时间前存在于招标人服务器为标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是,退还时间:
4.2.4(B)
电子投标文件的收到确认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送达时间并存档备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收到确认由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解密获取文件为准。
4.2.5
拒收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3.2(B)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于截标前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进行修改投标文件的操作。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包推荐1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 补偿,补偿标准: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现金或银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采用全电子投标时,请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有“(B)”款的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须知各项条款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以上请投标人注意,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表中的“■”项为选择项中被选项。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列出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工作)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工作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不足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如有)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如有)
(6)服务费用清单;(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服务方案;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责任要求递交保单原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应符合本章附表三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的相关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服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服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规定最高投标折扣率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折扣率;
(6)(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招标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有限入围制项目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照适用的评分办法,推荐入围服务商候选人。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二次竞争的程序确定服务商及服务价格。
7.4.2 标包制项目
按照招标项目的不同业务特点,采用标包制的项目每个分标预估全年合同总金额,在分标内再划分多个分包,原则上一个分标最多设置6个分包,同时合理划分各个分包的所占该分标总估算金额的比例。招标项目具体分包数详见“需求一览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对价格、技术、商务综合评价后,根据前附表规定的授标原则,从包1开始依次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具体项目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协议及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在签订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或者在签订协议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4 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有要求的,标包制项目匹配结果应通过需求单位专业部门、审计、监察、法律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匹配结果进行审核,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匹配结果进行审批。需求单位依据审批结果与匹配单位签订合同。合同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确认。
7.8.5 本次招标项目单位将根据工作进度及实际需求与中标人分期分批签订服务合同。本次招标建设单位发生服务项目需求时,应针对具体的服务类型匹配相应中标人。不得在已确定的中标人之外选择服务商。
采用标包制的项目,匹配时应当按照同一标内各中标人固定中标比例均衡匹配,确保各中标人年度匹配结果与固定比例基本相符。
采用有限入围制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二次竞争的程序确定服务商及服务价格。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1 收费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己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包为单位收取。
10.1.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三方约定
本次招标参照以上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最终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10.2重要提示
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如有偏差会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否决,投标被拒绝或否决包括但不限于标注“▲”符号的条款。
10.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投标函格式和内容进行完全响应,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供投标函或者提供的投标函缺少《“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完整内容,其投标均会被否决。“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内容见本章附表四。

附表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标包制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见下表。
2、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
3、代理服务费应收额为:由标包计费金额根据下表费率计算得出的金额。
4、代理服务费实收额为:代理服务费应收额×8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估算金额作为取费基础,乘相应的费率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费务


率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以上
0.01%
0.01%
0.01%
风险提示:投标人需自行承担中标后签约合同金额达不到估算金额执行下限而导致的代理服务费损失风险。

附表二:异议单格式
1.招标文件异议单
招标文件异议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2.开标异议受理单
开标异议受理单
投标人名称:
异议受理场所:□开标现场 □非开标现场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答复: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 开标现场监察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受理
说明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个小时内传真至招标公告中写明的传真号码。


3.评标结受理单
评标结果受理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类型:
□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条款内容
2.1.1
初步评审标准(技术)
见附表二
2.1.2
初评条件标准(商务)
见附表三
2.2.1
分值权重构成
商务部分:40% 权重
技术部分:50% 权重
投标报价:10% 权重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本章2.2.4(3)
2.2.3
投标报价偏差率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报价漏项以及其他报价偏差。
2.2.4(1)
技术详评评分标准
见附表四
2.2.4(2)
商务详评评分标准
见附表五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 评标价格计算公式选择
□公式1 ■公式2
2.评标价格计算公式说明:
公式1:
价格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1;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2。
基准价为所有通过技术、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部分高价和部分低价后(但不影响其参与价格分计算)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系数),浮动系数范围在X%~X%之间(本次招标浮动系数为0)。
其中计算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时,需要去除的投标报价情况如下:
合格投标数量≤5时,直接计算;
合格投标数量=6时,去掉一个最高价;
合格投标数量≥7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
公式2:
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100。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各包通过技术、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最低值。
注:
1、公式1、公式2中的评标价:各包通过技术、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单价、折扣率等)经算术错误修正后并按以下公式折算后的价格。
2、投标报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执行。
3、对于国家有特殊税率优惠(不含小规模纳税人和营改增过渡期税率不是6%的投标人)的投标人,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的,评标价为投标报价。
4、对于不享受国家特殊税率规定的,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价=投标报价&div ide;(1+投标税率)×(1+6%)
投标税率为按合同约定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
3.1
否决投标项
见附表一
3.4.1
限制中标
不适用


附表一:否决条件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序号
情形事项
具体规定
1
主体不符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或提交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资格不符
不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
资信不良
(1)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2)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以及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实质不符
(1)投标人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离的;
(2)投标人的投标函及附表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对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服务期、安全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履约担保等条款,实质性不响应的。
(4)针对入围制项目,投标人未获取分标下所有包的招标文件但对所有包进行投标的;
(5)针对入围制项目,投标人获取分标下所有包的招标文件但未对所有包进行投标的;
(6)针对入围制项目,投标人获取分标下某个或某几个(并非所有)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所获取包(并非所有)进行投标的;
(7)针对入围制项目,投标人对分标下所有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包投标文件内容或投标报价(如折扣率)不一致的。
5
投标担保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
6
格式内容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文件签署(A)
(1)投标文件(含投标函及附录)同时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身份证明的;
(5)投标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
7
文件签署(B)
(1)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未对封面(首页)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电子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身份证明的;
(5)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电子公章,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
8
投标期限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
逾期交付
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交付偏差
投标文件有重大缺漏项,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严重偏差的;
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实质性规定的。
11
虚假投标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12
修改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主动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3
不良履约
投标人刻意隐瞒招标公告安全质量条件所涉及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不良履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情形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投标也将被否决。
14
串通投标
(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4)以及对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39、40、41条规定任何情形之一的。
15
拒绝澄清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6
无效报价
(1)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
(2)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需要算术修正的,当按照单价改正合价时超限价,否决投标;当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时,合计金额超限价,否决投标;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不能正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报价的(包括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5)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TP)的电子投标报价与光盘文件投标报价不一致的。
17
未按国家税率税种报价
未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报价的
18
低价竞标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9
法定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0
货币单位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21
价格修正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22
改变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应完全一致,投标人擅自改变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表、项目特征等内容)的。
23
非竞争性费用
(1)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独立报价的;
(2)规费:未按照规定计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以外伤害保险费的;
(3)税金:未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的。
24
行贿记录
(1)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2)查询记录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时,其查询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符合前述条件的。
25
工程量清单格式问题(A)
(1)电子文件及上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对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删减或修改的;
(2)将多个工程量清单合并成一个清单进行投标的;
25
工程量清单格式问题(B)
(1)将多个工程量清单合并成一个清单进行投标的;
26
失信惩戒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符合前述条件的。
27
其他事项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条款的。


附表二:初步评审标准(技术)
标准模板_省公司非物资-服务通用技术初评模板(2018)V1.0
模板编号:FW-JC-0002
序号
招 标文 件 要 求
1
服务人员资格满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服务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没有相关机构不良记录(国网及地方政府),包括投标不良记录
4
证明材料无弄虚作假
5
工作进度(关键节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服务方案、技术标准设施设备(如有)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8
技术偏差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9
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内容
10
实质性响应情况

附表三:初步评审标准(商务)
标准模板_省公司非物资-服务通用商务初评模板(2018)V1.0
模板编号:FW-SC-0001
序号
评 审 要 求
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证书一致证明性证书一致
2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规定
3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且经营范围与招标项目一致,注册资金、资质、业绩和事业单位资格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证明材料无弄虚作假
7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项目如为政府指导价格的,没有突破政府指导价范围。
8
总进度、权利义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9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10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11
报价清单或明细表(如有)符合招标文件给出的范围、数量及格式要求
12
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13
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内容
14
实质性响应情况


附表四:技术评分标准

标准模板_省公司非物资_管理咨询技术详评模板_2020_V1
FW-J-41
模板类别:
管理咨询
评审要素
评审项
评审细则
分值
级差
技术方案
(30分)
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材料十分规范,内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4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材料较为规范,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2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材料规范性较差,1分。
5
1
服务方案
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强,内容合理,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并进行了合理、细、深入的分解,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5-21分;内容较合理,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20-10;内容基本合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9分。
25
1
管控措施
(20分)
进度
工作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得力,阶段目标明确且优于项目要求得10-7分;
工作计划合理,一般,阶段目标较为明确符合要求得6-3分;
有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阶段目标不明确与项目要求有偏差得2分;没有进度计划得0分。
10
1
质量
质量保障体系完整、措施得力优于项目要求得10-7分;
体系及措施完善,一般得6-3分;
有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得2分。
不提供得0分。
10
1
资源配置
(25分)
项目负责人
根据近年承担类似项目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15分。
15
1
项目主要人员
根据项目成员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进行打分,项目成员工作年限均不少于三年,10-7分;项目成员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均不少于一年,6-3分;项目成员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均少于一年,2分,不提供,得0分。
10
1
业绩评价
(25分)
业绩
根据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进行打分,除需求一览表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2项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外,每增加一个同类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25分。
25
1

附表五:商务评分标准
具体招标项目适用的商务详评模板见“需求一览表”
标准模板_省公司非物资_服务通用商务详评模板_2020_V1
FW-S-05
类别:
非工程类
评审要素
评审项
评审细则
分值
级差
文件编制响应
(30分)
综合响应
响应优秀,有差异内容且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得20-16分;
响应一般,得15-13分;
响应较差,得12分。
20
1
编制格式
标书格式编排合理,整洁;标书装订、签章规范等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不符合项按项扣分,一项2分,扣完为止。
10
2
企业状况
(40分)
经营状况
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至2022年(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取得,则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1、提供近三年最远1年,未财务审计报告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8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4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0分;
2、提供近三年第2年,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10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5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0分;
3、提供近三年最近1年,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12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6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6分;
附1:若为联合体投标,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此项满分。
30
/
认证证书
具备质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3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或学校,此项满分。
5
/
具备环境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2.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或学校,此项满分。
2.5
/
具备职业健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2.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或学校,此项满分。
2.5
/
报价情况
(30分)
报价格式
报价格式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其他格式问题,减3/每项,最高15分,扣完为止。
15
3
报价质量
报价各项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5分、不满足则按项扣分,3分/项,扣完为止。
15
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招标项目的中标方式和下述规则,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1)适用有限入围制的项目: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设定的入围服务商数量(详见“需求一览表”)推荐入围候选人。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二次竞争的程序确定签约服务商及服务价格。
(2)适用标包制的项目:以包为单位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情形除外),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技术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商务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计算出报价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协议、合同条款及格式

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单位签订的零星工程、服务采购及纳入省公司及所属单位服务框架采购范畴的采购协议。
2.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本统一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参考文本脚注。
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参考文本脚注。

目 录
1.项目概况44
2 承包方式44
3 工作人员45
4 双方义务45
5 材料和设备45
6 合同价格
7 结算
8 知识产权47
9 保密义务47
10 违约责任48
11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2 争议解决49
13 合同生效
14 通知和送达49
15 其他50
16 份数
17 特别约定


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委托人(甲方): 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受托人(乙方):
鉴于甲方实施的 2023年至2024年物资供应费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项目概况
1.1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结算审核等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
1.2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质量提供相关服务。
(1)固定总价承包,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完成上述条款服务内容范围的甲方全部项目需求。
(2)固定单价承包,甲方发生上述条款服务内容范围的具体项目时,根据项目实际,确定是否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或按本合同执行。
(3)固定费率承包,甲方发生上述条款服务内容范围的具体项目时,根据项目实际,确定是否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或按本合同执行。
(4)本服务存在多个框架服务商入围,甲方实际业务发生时,组织全部框架内服务商(包括乙方)进行竞价谈判,甲方择优确定一个或多个框架服务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本合同对承包方式不作约定。
(5)本服务存在多个框架服务商入围,按入围服务商报价,采取由低到高的顺序按比例( : : : )分配上述条款服务内容范围的具体项目。
(6)其他方式:

3.工作人员
3.1 甲方就本服务委派项目负责人是 ;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 。
3.2 乙方应为上述条款服务内容范围的具体项目安排符合资格要求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胜任本职工作。
3.3 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4.双方义务
4.1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4.1.1 尊重乙方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工作的权利,不向乙方提出与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相抵触的要求;
4.1.2 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服务项目计划安排,提出合理的工期要求;
4.1.3 向乙方提供开展上述条款服务内容范围的具体项目所需有关基础资料;
4.1.3 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4.1.4 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款项。
4.2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4.2.1 合同期限内,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针对实际项目开展的竞价谈判(如有);
4.2.2 合同期限内,有义务就具体项目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如有);
4.2.3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相关项目服务;
4.2.4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甲方要求的服务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
4.2.5 配合甲方完成具体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4.2.6 处理好服务过程中与相关方的关系。
4.2.7其他: 。
5.材料和设备
5.1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且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乙方对其质量负完全责任,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由此引起进度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2 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劣质、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有欺骗行为等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基于本合同就具体项目另行签订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6.合同价格
6.1 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包括乙方因提供服务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
(1)实行总价承包的,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
(2)实行单价承包的,最终合同价格根据项目结算时的服务工作量、单价以及合同约定增减的其他费用确定。
(3)实行费率承包的,最终合同价格根据甲方就具体项目审定的最终价款乘以费率确定。
最终价款的确定依据: 。
(4)合同价格以具体项目服务合同为准,本合同不作约定。
6.2 实行总价承包的合同价格、实行单价承包的服务单价以及实行费率承包的费率为固定价,在合同有效期间(服务期间内)保持不变,不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6.3 项目通过验收且结算完毕,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结算价格的合格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合同价格。
6.4 最终合同价格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 月,质量保证期满,经甲乙双方确认服务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6.5 其他: 。
7.结算
7.1 合同价格的结算依据:
7.1.1 本合同及就具体业务签订的服务合同、有关补充合同(如有);
7.1.2 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7.1.3 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7.2 合同提前终止的,合同价格结算程序由双方另行协商。
8.知识产权
8.1 乙方根据本合同取得的有关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工作成果。
8.2 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成果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9.保密义务
9.1乙方及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9.2在本合同终止、解除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属于甲方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9.3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相关文件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保密信息已成为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9.4乙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9.5本条约定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
10.2 乙方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履约不良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解除该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0.4乙方不具备相关项目实施能力的,或资质证明存在造假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就具体项目的正式服务合同,同时本合同失效。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5其他: 。
11.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1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或乙方委派人员的行为,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
(2)乙方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5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时;
(3)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1.3由于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催告后90日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1.4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及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1.5其他: 。
12.争议解决
12.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3.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3.2 本合同生效后,除因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更等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
14.通知和送达
14.1除非合同各方另行约定,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
14.2各方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派专人递送、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送达,送达文书应当列明收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
14.3 任何一方发出的文书在到达收件方时即为送达。对是否送达有争议时,以收件方签章的回执、邮政部门的查询回单为准。
14.4 任何一方的注册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其他方按原地址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15.其他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合同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本协议。所有更改、修主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项下的具体采购由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具体采购协议与本框架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采购协议为准。
16.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Email:
Email: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国网北京市市电力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的基建主网、配电网、营销、生技、通讯等工程的物资,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35kV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适用于上述范围各种投资渠道投资建设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物资供应服务费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核等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
2.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造价咨询服务种类:本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主要包括电网建设项目的物资供应服务费结算审核,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等。
2.工程项目种类:国网北京市市电力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的基建主网、配电网、营销、生技、通讯等工程的物资,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35kV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适用于上述范围各种投资渠道投资建设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3.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核等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项目物资供应服务费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核等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
2.服务标准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管理文件;
(2)可行性研究审定投资估算、批复文件及投资计划;
(3)初步设计审定概算及批复文件;
(4)工程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
(5)工程量清单和控标价;
(6)工程监理相关资料;
(7)施工商务投标文件及施工结算书;
(8)工程竣工图纸、现场签证资料、变更资料;
(9)ERP 导出的材料明细;
(10)《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概预算定额、《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概预算定额、《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概预算定额、《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概预算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配套概预算定额、《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及配套预算定额。
3.时间要求
结算审核工作完成时间和结算审核报告提交时间按照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4.成果要求
按时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文件,并提交符合工程档案管理要求的纸质成果及其它电子材料,所有成果满足国家、北京市、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页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正本
招标编号:
标号:
标 名 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光盘背面格式


二、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下表的文件顺序编制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与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将对投标人的投标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与招标投标评标无关的文件或材料,如招标文件要求年份以前以后的业绩等,不得编入投标文件。
编制注意事项:下表编制要求应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评审标准相对应
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序号
名称
介质
(光盘)电子文件
上传电子文件
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保证金(本次不需要)
(2)
投标保证金/保险(年度保证金复印件/电汇底联复印件/保函正本/保单原件)
×
×
(3)
报价明细表


2
商务文件(商务资格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
(4)
联合体协议书(如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资格审查资料,包含:
1.近年财务状况表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影印件等
3.认证证书原件影印件(如要求)
4.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
5.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6.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7.严重违法失信与经营异常企业查询结果
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及内容。

×
(6)
商务偏差表


(7)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

×
3
技术文件
(1)
投标人概况表

×
(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3)
主要人员简历表及证明文件

×
(4)
工作大纲、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

×
(5)
技术偏差表


(6)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

×
(7)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

×
编制
说明
1、电子(介质)文件是指提交招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
2、请针对标注“√”者,按规定方式、时间分别单独或重复提交电子文件或递交纸质文件;标注“×”者,无需提供对应介质文件。



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一)报价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
一)报价函
系统二维码
请附上传系统导出并打印带有系统条形码的投标函

系统二维码
附录1
投标函价格表
请附上传系统导出并打印带有系统条形码的投标函
附录2
投标报价承诺
请附上传系统导出并打印带有系统条形码的投标函

附录3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为响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网设备质量倡议书”,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一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我公司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承诺践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供货合同的约定,生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出厂设备质量。增强企业全员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严格管理,强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积极主动,大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追溯、召回和处理,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现场的技术支持,加强设备运行后的信息跟踪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重视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发展环保型、节约型、高能效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实施以质量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二)投标保证金证明(本次不适用)
投标保函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函作为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保函。
_______________[保函开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我行同时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招标服务费的书面通知,我行立即无追索的、按实际应支付招标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确定的金额数和币种]。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天数]日(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方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
出函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

三)报价文件
1. 报价范围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要求、各种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建设管理制度文件要求等)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所有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费用、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或开展的各种相关的协调、检查、验收、审查、会议、达标和创优等所需发生的各种费用、所需缴纳的有关国家及地方税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用图纸、清单和文字来界定供货和服务的范围和界限。
2. 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基于上述报价涵盖内容,结合自身经验,自行测算报价。投标人应在充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基础上认真测算报价,以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
(2)投标人所报服务费用应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种津贴和补助。
(3)报价表中每个细目,其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和自身计划安排填写,并都须填入单价或总价。
(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有标价的报价表细目中,未列细目的工作不予单独报价,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报价表中标明的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须报经招标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6)若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价格即为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总价。合同签署后,合同总价(折扣率)是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服务的全部报酬(计算依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总价(折扣率)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采用投标单价金额报价的,每项投标单价为单项服务的合同价格,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实际完成并由招标人确认的单项项目数量与单项合同价格的乘积为该单项项目的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单项合同价格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3.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单价金额报价项目参考)
标号:
标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人:
序号
单项服务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万元)
计算说明
。。。。

注:服务内容为投标报价包含的服务范围,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一致,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非固定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报价明细表需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编制,否则自行补充。
报价明细表
(总价金额报价项目参考)
标号:
标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人: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总价(万元)
计算说明
。。。。

注:服务内容为投标报价包含的服务范围,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一致,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非固定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报价明细表需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编制,否则自行补充。
报价明细表
(折扣比例报价项目参考)
标号:
标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人: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折扣率)
项目服务金额× %

注:服务内容为投标报价包含的服务范围,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一致,投标报价(折扣率)应与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非固定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报价明细表需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编制,否则自行补充。

(二)商务文件
商务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格式见附件3)
联合体协议书(如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4)
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财务状况表(格式见附件5)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影印件等(格式见附件6)
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影印件如有(格式见附件7)
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8)
(5)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格式见附件9)
(6)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10)
(7)严重违法失信与经营异常企业查询结果(格式见附件11)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2)
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

商务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5:近年财务状况表
附件6: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影印件等
附件7: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影印件(如有)
附件8: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
附件9: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附件10: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附件11:严重违法失信与经营异常企业查询结果
附件12:商务偏差表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服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至2022年(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取得,则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营业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投标人:(公章)

注:此表内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所提供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如实填写计算,评标委员会评标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二款论处。

附件6: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影印件等

附件7: 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影印件(如有)

附件8: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
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投标人概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主管部门(如有)
税务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单位概括(组织结构)等
组织机构框图
(包括机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数量等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9: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附件10: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1)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信息
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注: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需全部列出
(2)与本企业存在控/参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信息
表1
投标人股东/管理单位全称
控/参股投标人比例
投标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股东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
表2
投标人对外投资或管理的单位全称
对外投资控/参股比例
投资或管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附件11:严重违法失信与经营异常企业查询结果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附件12:商务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偏差说明
*1
*2
*3
编制说明:带“*”(如有)者投标人必须进行应答,如有偏差请在本表中说明,未填写的视为默认无偏差。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公章:
日 期:
注:商务、技术偏差表分别填写并分别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中。

(三)技术文件
技术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概况表(格式见附件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见附件2)
主要人员简历表及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工作大纲、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4)
技术偏差表(格式见附件5)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格式见附件6)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格式见附件7)

技术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附件1:投标人概况表
附件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附件3:主要人员简历表及证明文件
附件4:工作大纲、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
附件5:技术偏差表
附件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
附件7: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合同履约证明文件及类似项目获奖情况证明文件

附件1:投标人概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主管部门(如有)
税务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单位概括(组织结构)等
组织机构框图
(包括机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数量等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附加3:主要人员简历表及证明文件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有关证书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有关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4:工作大纲、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
工作大纲、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发包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

附件5: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偏差说明
*1
*2
*3
编制说明:带“*”(如有)者投标人必须进行应答,如有偏差请在本表中说明,无偏差的请在“偏差说明”填写“无偏差”。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公章:
日期:

附件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近年内(年份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专用资质要求”)承担过的招标项目及以上等级业绩统计(格式见附表1),并出具相关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的影印件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
投标人正在(即将)实施招标项目简况(格式见附表2)。
附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法人
项目规模
投产日期
概要说明
附表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法人
项目规模
实施阶段
已完成的项目成果

附件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

(四)密封袋格式
本此招标文件共有密封袋封1至封***,格式如下
封装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封 装 内 容
(电子版光盘正本)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在_ 年 _月 _日前不得开启

特别提醒:投标人封装前,请仔细检查核对封装文件的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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