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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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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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5682512
联系地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 枣园路建设环保小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1-55682512
联系地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 枣园路建设环保小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北起枣园路与韶山大道,南至红旗路 |
建设单位 | 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嘉泰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拟投资9845.2万元新建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润泽路北起枣园路与韶山大道,南至红旗路。主要工程参数为:道路全长1.544km,路基宽12m,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总用地面积4.0364公顷,设计涵洞8道,其中圆管涵6道,盖板涵1道,箱涵桥1道。项目施工流程为:拆除工程→扩宽路基工程→排水沟、护坡工程→路面工程→路面附属工程→绿化工程→验收交付,预计工期6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场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场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每日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场地进出口安装洗车平台,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②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③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如确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提前公告周边居民。④工程中的挖填土石方、弃渣、建筑垃圾等应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统筹处置。⑤施工期间采用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和表土回铺、复耕措施以及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⑥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现场不得进行混凝土预拌作业。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工程车辆须按要求完成编码登记并悬挂牌照,尾气排放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标准限值要求。⑧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道路绿化并恢复周边区域的植被,保护生态环境。 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管理和维护排水管网。②按相关要求设置禁鸣路段,设立禁鸣标识。③根据周边功能区域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定时通过密封车辆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