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综合楼及附属维修工程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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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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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合 同 条 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本工程《协议书》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8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01)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
承包人(全称):四川首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综合楼及附属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校园内
工程内容:工程实施意见所示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宣发改审[2022]130号
资金来源: 宣财教【2021】53号,2021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改善办学条件中央级补助资金65万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见项目实施意见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2年7月16日
竣工日期:2022年9月16日 (承包人根据工期要求拟定工程进度计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日历天。
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执行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陆拾叁万零伍佰捌拾肆元整 (人民币) ¥: 630584.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
(3)参选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或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7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会议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15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本工程《协议书》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8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01)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
承包人(全称):四川首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综合楼及附属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校园内
工程内容:工程实施意见所示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宣发改审[2022]130号
资金来源: 宣财教【2021】53号,2021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改善办学条件中央级补助资金65万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见项目实施意见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2年7月16日
竣工日期:2022年9月16日 (承包人根据工期要求拟定工程进度计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日历天。
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执行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陆拾叁万零伍佰捌拾肆元整 (人民币) ¥: 630584.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
(3)参选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或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7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会议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