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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9龙后线庆元黄田至安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229龙后线庆元黄田至安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9龙后线庆元黄田至安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公路管理局(丽公路复[2018]0008号)文件《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关于S229龙后线庆元黄田至安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S229龙后线庆元黄田至安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位于庆元县境内,S229龙后线黄田至安溪段为二级公路标准,非收费公路。其工程实施内容为K41+000~K46+840、K66+104~K67+700、K72+000~K86+600段,共计36.071km。其中(1)K41+000~K46+840段原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8.5米,路幅布置为:行车道2×3.5米+土路肩2×0.75米;K66+104~K67+700段原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9.0米,路幅布置为:行车道2×4.0米+土路肩2×0.5米;K72+000~K86+600段原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12.0米,路幅布置为:行车道2×(3.5~3.75)米+硬路肩2×(1.0~1.75)米+土路肩2×0.75米;(2)K41+000~K43+800、K44+425~K44+629、K45+858~K46+000、K52+000~K55+000、K59+000~K59+756、K61+000~K62+500、K63+002~K64+804、K66+104~K67+000段(计11.1公里)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4厘米AC-16C沥青混凝土;K43+800~K44+425段(黄田高速口段,计0.625公里)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4厘米AC-16C沥青混凝土,并进行沥青碎石调拱;K59+756~K60+000段(计0.244公里)铣刨原路面沥青面层并病害处治后加铺4厘米AC-16C沥青混凝土;K46+000~K52+000、K55+000~K58+000、K62+500~K63+002、K72+000~K86+600段(计24.102公里),行车道病害处治后加铺纤维碎石封层;(3)大泽隧道、新窑隧道、马蹄岙隧道等7座隧道,隧道内增设反光环30道,并在隧道洞口增设护栏、警示桩。(4)K44+900~K66+240段范围内设置交通监控共12处;(5)完善沿线防护、排水、平面交叉及标志标线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路段的路基排水与防护、路面(路肩)的病害处治及沥青砼路面预防性养护、隧道内增设反光环、平面交叉、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03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份,投标人在购买施工图纸时一并缴纳。
4.2投标人购买施工图纸请在2018年03月28 日至2018年04月 03 日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不记名购买,每天购买时间为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份施工图纸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购买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的凭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联系人:何淑亚  联系电话:0578-2789773  手机:13884357820。
4.3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缴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1000015435743
4.4  交易席位费32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投标保证金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可将席位费与投标保证金一同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04月 17 日 0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 时30分至 0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412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席位费,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3招标人定于2018 年04月17日 09 时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元县松源街8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传  真:(0578)6122130                 传  真:0578-2789773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2018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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