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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福州永泰城峰镇卫生院、梧桐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20000145353报名截止: 2024-03-15 14:00:00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建发福州永泰城峰镇卫生院、梧桐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1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梧桐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野猫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2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13.08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7289.8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923.24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1.1分包工程承包方式:【投标人以人工、包主材、包辅材、包机械设备及操作用工、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包现场施工用电、包保险费用、包检测费用、包工期、包赶工费用、包垫资费用、包质量、包成品保护、包外运输及场内运转、包安全生产、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配合劳务实名制、各类行政规费、税金(不含增值税)、包治安、包验收、包通过、包深化设计、包风险、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包施工现场协调及竣工档案资料汇编整理及移交等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等方式承包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
1.2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承接在招标人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梧桐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工作。】对于上述承包范围,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和另行分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赔偿,投标人对此无异议。本工程若因发包人原因增加或取消原属于招标人工作之内容,投标人应给与理解,不因承包范围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影响施工】。
1.3 分包单位工作内容:【1.3.1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负责包括不限于幕墙、铝合金门连窗制作安装、铝合金推拉门制作安装、百叶窗制作安装、铝合金窗制作安装、防火窗制作安装、固定窗制作安装、铝合金滑轴平开窗制作安装、铝合金推拉窗制作安装、防辐射窗制作安装、固定弧窗制作安装、不锈钢检修门制作安装、自动门制作安装、防辐射门制作安装、全玻自由门制作安装、室内外栏杆制作安装、不锈钢排水沟制作安装、钢结构雨棚制作安装。维护施工场地整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栏杆扶手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铁件预埋、除锈、喷砂、油漆、防火涂料、刨、铣、定位测量、检测、吊、安装、成品保护、施工孔洞的修补、工完场清、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耗材施工、提供发电机组或从招标人提供配电室接电(费用包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的一切内容、施工废料打扫清理外运出工地现场,成品保护及设计变更引起的拆改、返工等一切工作内容。且包括但不限于预埋预埋件、凿槽、焊接固定、螺栓固定、装饰盖、防锈、填槽、补漆、门窗边四周塞缝、工完场清、成品保护后期修补、室外露天栏杆的避雷接地。铁艺栏杆安装完成后栏杆基座处的修补,所有材料的卸车及搬运以及二次(或多次)转运,施工完整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等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1.3.2实木门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实木门、实木门(带观察窗)、实木门(下带通风百叶)、双开门锁、磁性门碰、不锈钢门合页、暗插销等五金配件)装卸、运输、场内的二次搬运、保管、准备机具、操作架搭设、安装、工完场清、成品保护、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耗材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施工完整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1.3.3、料具供应:
1)招标人供材: 无;
2)投标人供材:所有料具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
3)、施工安全生产防护、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雨衣、反光背心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
1.3.4、施工用水用电:招标人在各楼层设置水电接驳口,电接驳至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由投标人负责(三级配电箱由招标人统一购买,投标人承担费用),水硬管接驳至各楼层边,其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收取0.8%的水电费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的劳务大清包分包支付0.15%的配合费,随进度款扣除。
1.3.5、投标人对自购材料均需按规范或政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检测或实验,满足政府部门检测及验收要求。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政府部门协调工作内容及费用。
1.3.6、投标人施工期间的半成品、成品保护责任均自行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之前,仍需自行承担成品保护责任,移交之后由业主承担相应成品保护责任。
1.3.7、幕墙工程的四性实验(含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等所有检测),以及其他专业检测、资料整理及报审。
1.3.8、交付前,由投标人负责幕墙的清洗和保洁。
1.3.9、以上工作内容均已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另计取费用
1.3.10、材料品牌要求及采用的材料要求详情以材料品牌要求及采用的材料要求详情以《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及最新版图纸为准】
1.4 其他情况:【施工阶段:(1)临设情况:因本工程场地条件限制,现场不具备食宿条件,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与就餐,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直至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质量要求:【(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人向业主交房的标准,符合福建省福州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
(2)确保整个项目福州市“标准化工地”。
(3)所有因投标人材料、施工工艺导致的质量缺陷(包括漏水、渗水)等均有投标人负责修补,费用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期不予顺延。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10000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本合同的1.2倍单价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附件4)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 (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暂定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总工期106日历天,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具体以总承包合同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以上的介绍不应该被认为是全面的但各投标单位均应充分考虑。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后期工期如有变化,以招标人现场制定的准确工期为准。
特别说明:本合同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7.安全文明要求:【(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招标人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招标人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10000元部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招标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招标人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含甲供材料标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招标人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
未戴安全帽
警告
处罚20元
处罚50元
2
喝酒后上班
处罚50元
处罚100元
清退出场
3
违章施工用电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500元
4
违章操作机械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1000元
5
违章私自开小灶
警告
处罚500元
清退出场
6
偷盗工地财物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7
打架斗殴伤人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8
无理取闹及煽动闹事
处罚1000元
(13)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9.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综合单价 R【其他 】
价格包含【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各类税金、风险费、物价上涨、竣工清理费、工程验收、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深化设计费、专家论证费、保险费、保修费、赶工费、窝工费、水电费、加班费、相关措施费、冬施费、政策性规定、劳保、工完场清、检验和验收费、损耗、材料转运、缺陷修理费、机械设备安拆费、机械设备闲置费、机械设备燃动费、材料保管和堆放、材料上下车费、场地内水平运输、临时道路修整、检验试验费、测量放线、扰民调停费、配合发包人或承包人另行分包的项目所需的配合服务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由承包人安排的其它工作、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施工过程中因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费用、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无机械的材料转运费、场内搬迁费、损耗、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保险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所收取的各项费用或开具的罚款等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10.付款条件:【1、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8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当期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5日至当月4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人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3、招标人审核完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作为工程款,于申报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量支付节点如下: (1)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0%作为工程款;
(2)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永泰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60天内付至审定价的85%;
(3)待所有工程资料归档后,投标人在三十天内提交结算资料,结算完成且付款资料齐全,招标人在结算办完3个月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付至97%。
(4)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两年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5)投标人必须提供齐全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4、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3)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5、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当期结算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计量申报表》、《工序交接单》。《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招标人及时审核确认支付款项,投标人还需于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发票。如投标人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套票,否则投标人除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仍需支付招标人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8、投标人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拨付前,提交投标人在现场雇用的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
9、若招标人付款滞后,投标人不得组织工人闹薪、围堵项目部,若发生则按3万元/次罚款。】
8、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投标人需在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内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中标后按我司合同范本(详见附件)签订合同,并做好随时进场施工准备,接我司通知后必须马上进场并按我司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职责,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投标人有权对我司合同条款在投标前提出异议,投标人在投标前无提出异议视为默认我司合同条款,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其它投标人中标。
6.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参加投标,视为默认对所有附件完全认可。招标人对未中标的单位没有解释的义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三个月。
7.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充分理解,并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报价要求等各项因素后进行报价,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人民币:中标金额的【1~3】%,(首次合作3%;非首次合作的合格分供2%、优质分供1%、星级分供0%),缴纳形式:现金或等额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人所发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均满足招标人要求下,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退场后30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没收该进度质量保证金。
9. 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由公司招采部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7个日历天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则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8.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在合同签字盖章处手写“投标人已悉知该工程所要求的工期、质量、工作内容、单价及计算规则等合同所有内容”。
9.工人安全帽、工作服要统一(非马甲),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班组需自行购买,若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由班组承担,从相应进度款中扣除)
10.此次招标凡最高价者第一轮淘汰,不进入第二轮约谈。
11.投标人需保证,所派遣工人都必须在55周岁以内(含55周岁),如发现投标人所派遣的工人超过55周岁招标人将立即清退,并不予结算工资。
三、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 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 发放时间:【 】。
3. 联系人:【谢健】,联系方式:【18850376292】,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05单元】。
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2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城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铝合金门窗及木门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州市永泰县县城峰镇太原村下银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1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60.5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9123.67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1336.83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1.1分包工程承包方式:【投标人以人工、包主材、包辅材、包机械设备及操作用工、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包现场施工用电、包保险费用、包检测费用、包工期、包赶工费用、包垫资费用、包质量、包成品保护、包外运输及场内运转、包安全生产、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配合劳务实名制、各类行政规费、税金(不含增值税)、包治安、包验收、包通过、包深化设计、包风险、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包施工现场协调及竣工档案资料汇编整理及移交等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等方式承包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
1.2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承接在招标人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城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铝合金门窗及木门工程】工作。】对于上述承包范围,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和另行分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赔偿,投标人对此无异议。本工程若因发包人原因增加或取消原属于招标人工作之内容,投标人应给与理解,不因承包范围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影响施工】。
1.3 分包单位工作内容:【1.3.1、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负责包括不限于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负责包括不限于电子感应门制作安装、百叶窗制作安装、防火窗制作安装、防辐射窗制作安装、室外栏杆制作安装。维护施工场地整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栏杆扶手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铁件预埋、除锈、喷砂、油漆、防火涂料、刨、铣、定位测量、检测、吊、安装、成品保护、施工孔洞的修补、工完场清、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耗材施工、提供发电机组或从招标人提供配电室接电(费用包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的一切内容、施工废料打扫清理外运出工地现场,成品保护及设计变更引起的拆改、返工等一切工作内容。且包括但不限于预埋预埋件、凿槽、焊接固定、螺栓固定、装饰盖、防锈、填槽、补漆、门窗边四周塞缝、工完场清、成品保护后期修补、室外露天栏杆的避雷接地。铁艺栏杆安装完成后栏杆基座处的修补,所有材料的卸车及搬运以及二次(或多次)转运,施工完整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等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1.3.2、实木门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实木门、实木门(带观察窗)、实木门(下带通风百叶)、双开门锁、磁性门碰、不锈钢门合页、暗插销等五金配件)装卸、运输、场内的二次搬运、保管、准备机具、操作架搭设、安装、工完场清、成品保护、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耗材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施工完整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1.3.3、料具供应:
1)招标人供材: 无;
2)投标人供材:所有料具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
3)、施工安全生产防护、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雨衣、反光背心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
1.3.4、施工用水用电:招标人在各楼层设置水电接驳口,电接驳至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由投标人负责(三级配电箱由招标人统一购买,投标人承担费用),水硬管接驳至各楼层边,其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收取0.8%的水电费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的劳务大清包分包支付0.15%的配合费,随进度款扣除。
1.3.5、投标人对自购材料均需按规范或政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检测或实验,满足政府部门检测及验收要求。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政府部门协调工作内容及费用。
1.3.6、投标人施工期间的半成品、成品保护责任均自行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之前,仍需自行承担成品保护责任,移交之后由业主承担相应成品保护责任。
1.3.7、幕墙工程的四性实验(含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等所有检测),以及其他专业检测、资料整理及报审。
1.3.8、交付前,由投标人负责幕墙的清洗和保洁。
1.3.9、以上工作内容均已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另计取费用
1.3.10、材料品牌要求及采用的材料要求详情以材料品牌要求及采用的材料要求详情以《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及最新版图纸为准】
1.4 其他情况:【施工阶段:(1)临设情况:因本工程场地条件限制,现场不具备食宿条件,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与就餐,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直至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质量要求:【(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人向业主交房的标准,符合福建省福州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
(2)确保整个项目福州市“标准化工地”。
(3)所有因投标人材料、施工工艺导致的质量缺陷(包括漏水、渗水)等均有投标人负责修补,费用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期不予顺延。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10000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本合同的1.2倍单价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附件4)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 (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暂定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总工期76日历天,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具体以总承包合同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以上的介绍不应该被认为是全面的但各投标单位均应充分考虑。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后期工期如有变化,以招标人现场制定的准确工期为准。
特别说明:本合同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7.安全文明要求:【(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招标人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招标人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10000元部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招标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招标人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含甲供材料标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招标人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
未戴安全帽
警告
处罚20元
处罚50元
2
喝酒后上班
处罚50元
处罚100元
清退出场
3
违章施工用电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500元
4
违章操作机械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1000元
5
违章私自开小灶
警告
处罚500元
清退出场
6
偷盗工地财物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7
打架斗殴伤人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8
无理取闹及煽动闹事
处罚1000元
(13)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9.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综合单价 R【其他 】
价格包含【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各类税金、风险费、物价上涨、竣工清理费、工程验收、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深化设计费、专家论证费、保险费、保修费、赶工费、窝工费、水电费、加班费、相关措施费、冬施费、政策性规定、劳保、工完场清、检验和验收费、损耗、材料转运、缺陷修理费、机械设备安拆费、机械设备闲置费、机械设备燃动费、材料保管和堆放、材料上下车费、场地内水平运输、临时道路修整、检验试验费、测量放线、扰民调停费、配合发包人或承包人另行分包的项目所需的配合服务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由承包人安排的其它工作、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施工过程中因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费用、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无机械的材料转运费、场内搬迁费、损耗、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保险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所收取的各项费用或开具的罚款等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10.付款条件:【1、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8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当期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5日至当月4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人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3、招标人审核完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作为工程款,于申报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量支付节点如下: (1)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0%作为工程款;
(2)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永泰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60天内付至审定价的85%;
(3)待所有工程资料归档后,投标人在三十天内提交结算资料,结算完成且付款资料齐全,招标人在结算办完3个月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付至97%。
(4)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两年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5)投标人必须提供齐全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4、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3)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5、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当期结算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计量申报表》、《工序交接单》。《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招标人及时审核确认支付款项,投标人还需于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发票。如投标人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套票,否则投标人除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仍需支付招标人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8、投标人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拨付前,提交投标人在现场雇用的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
9、若招标人付款滞后,投标人不得组织工人闹薪、围堵项目部,若发生则按3万元/次罚款。】
8、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投标人需在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内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中标后按我司合同范本(详见附件)签订合同,并做好随时进场施工准备,接我司通知后必须马上进场并按我司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职责,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投标人有权对我司合同条款在投标前提出异议,投标人在投标前无提出异议视为默认我司合同条款,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其它投标人中标。
6.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参加投标,视为默认对所有附件完全认可。招标人对未中标的单位没有解释的义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三个月。
7.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充分理解,并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报价要求等各项因素后进行报价,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人民币:中标金额的【1~3】%,(首次合作3%;非首次合作的合格分供2%、优质分供1%、星级分供0%),缴纳形式:现金或等额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人所发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均满足招标人要求下,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退场后30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没收该进度质量保证金。
9. 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由公司招采部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7个日历天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则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8.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在合同签字盖章处手写“投标人已悉知该工程所要求的工期、质量、工作内容、单价及计算规则等合同所有内容”。
9.工人安全帽、工作服要统一(非马甲),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班组需自行购买,若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由班组承担,从相应进度款中扣除)
10.此次招标凡最高价者第一轮淘汰,不进入第二轮约谈。
11.投标人需保证,所派遣工人都必须在55周岁以内(含55周岁),如发现投标人所派遣的工人超过55周岁招标人将立即清退,并不予结算工资。
三、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 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 发放时间:【 】。
3. 联系人:【谢健】,联系方式:【18850376292】,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05单元】。
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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